班组安全员工作总结台账部门:发电运行部班组:运行三班日期:2014年神宁烯烃动力一车间烯烃公司动力中心运行三班6月份安全活动6月份安全活动计划序号学习内容学习要求1关于对烯烃公司动力车间锅炉跳车事故通报保存学习记录2关于近期三起典型火灾事故的通报保存学习记录3关于开展以“强化标准作业狠反三违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活动的紧急通知保存学习记录烯烃公司动力一车间运行三班6月份安全活动学习题目:关于对烯烃公司动力车间锅炉跳车事故通报学习时间:2014年5月22日学习内容:一、事故经过2014年5月28日,20:00烯烃公司气化变换炉导气过程中,变换炉床层温度超温(正常温度480℃,4月28日22:00至23:50,温度在550℃以上,最高达580℃,),造成锅炉水流量增大(正常流量270t\h,22:00至23:50,最高达420t\h,),23:24动力一车间汽机岗位内操吴庆新发现低压除氧器液位由1500mm下降至1300mm左右(正常值1750-2150mm,400mm联锁跳泵,),补水调节阀全开,水位继续下降,立即汇报值长田利强。23:28田利强汇报调度吴剑峰“低压除氧器液位低,补水困难,请协调解决”;23:31调度吴剑峰通知除盐水技术员王慧“低除液位低,锅炉补水困难,到现场排查、指挥,要求启一台供变换除盐水泵(该脱盐水通过变换换热器换热后返回至动供力除盐水总管,以保证锅炉补水量”。23:32调度吴剑峰通知动力一车间值班副主任李荣庆“低压除氧器液位低,去现场查看”。23:35水中心脱盐水岗位人员按照控制卡要求在就地启动供变换除盐水A泵。烯烃公司动力中心运行三班6月份安全活动23:40调度张亚俭电话询问水中心启泵情况,水中心岗位答复,已去现场启泵。23:44调度吴剑峰通知水中心申勇:“锅炉补水困难,已通知王惠到现场查看,请申总督促解决”23:48操作人员蔡海晶发现该泵网出口压力0.3MPa,确认该泵打量不足,23:55蔡海晶停A泵。23:50高压除氧器液位由1600mm下降至900mm左右(正常值1500-2200mm,600mm,联锁跳泵,,汇报调度吴剑峰动力锅炉负荷由1870t/h降至1660t/h、发电机减负荷由110MW降至60MW。23:52调度何春林电话询问水中心启泵情况。23:58王晓龙到达现场对供变换脱盐水C泵排气,5月29日00:08分C泵启动。00:05调度何春林电话询问水中心启泵情况。00:09田利强汇报调度“锅炉水位低,申请停一台发电机,一台锅炉”,调度回复“同意停机停炉”并在调度台喊道:“动力停锅炉,各岗位做好应急处理”。00:10汽机岗位依次手动拍停3#、2#、4#、1#发电机,发现1#、6#、2#锅炉因汽包水位低低联锁触发,依次跳车,锅炉岗位内操手动紧急停3#锅炉,同时4#锅炉因汽包水位低低联锁触发跳车。公司领导通知调度,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烯烃公司动力中心运行三班6月份安全活动00:12变换返回水至动力蝶阀因锅炉跳车,补水压力变化造成法兰盖泚水。二、事故原因分析(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脱盐水泵启动不及时造成锅炉汽包水位低低联锁触发跳车。(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1、烯烃公司动力岗位人员对高低压除氧器液位低于正常值应急预案执行不到位,风险评估不足,出现水位异常未汇报车间领导,车间值班领导李荣庆接到调度通知到达现场后处置不及时。2、烯烃公司水中心设备管理不到位,供变换脱盐水A泵不能及时启动,对供水不足造成的后果认识不足(岗位人员为3女1男,启泵时1人现场操作)。3、烯烃公司生产调度组织落实不到位(调度只电话通知水中心、动力一车间相关人员、领导,没有亲自到现场落实)。三、以下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1、本次烯烃公司大修后开车,由于对煤化工公司要求的风险管理落实不到位,导致开车多次受到阻力。本次事故由于在气化炉变换导气过程中,变换床层温度超温(正常480度、最高达580度),造成锅炉水流量增大,导致低低联锁跳车。原因是在开车前,烯烃公司没有对检修后开车条件的变化进烯烃公司动力中心运行三班6月份安全活动行风险辨识、评价。2、当班调度责任心和业务协调能力偏弱,对开车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不明,则导致协调不力给跳车造成时间条件。3、动力车间当班值班领导对安全生产指挥不力,延误时机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4、机动部门对设备的备用管理不到位,导致在A泵启动后不能打量延误时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5、外委单位万邦达水务公司,当班人员的素质不能完全满足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生产需要,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为保证煤化工分公司后半年的安全生产,不发生同类事故,特将此事故进行通报,并要求煤制油化工板块所有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举一反三的“查三违”、“查隐患”,把集团公司“警钟长鸣严查隐患,从零做起保安全”的安排真正落实到实处。烯烃公司动力一车间运行三班5月份安全活动烯烃公司动力中心运行三班6月份安全活动学习题目:关于近期三起典型火灾事故的通报学习时间:2014年5月23日学习内容:一、甲醇制烯烃项目“5.11”临建生活区着火事故(一)事故经过5月10日上午,兰州兰石重型装备公司临建生活区开始拆除,17:00停止拆除时已将拆除部分班房的顶板全部拆除,只剩余侧板尚未拆除。凌晨0:10,兰州兰石重型装备公司员工孙女士发现所拆除临建彩板房配电开关箱附近着火,库房彩板夹层泡沫已融化,火情已无法控制。随即在0:14错误拨打119报警。0:20,大连金鼎公司职工苏宏文发现火情,并向公司消防队报警。0:25,公司消防队抵达现场,0:40,公司消防队将火扑灭,0:50分,公司消防队收队。0:30,甲醇制烯烃项目筹建处调度室调度赵广接到马东勇电话称兰州兰石重型装备公司生活区着火,随即赶赴生活区查看火情。0:37,赵广在赶赴生活区途中接到公司调度焦智宇询问生活区着火情况,赵广于0:40抵达事故现场,发现消防车已将火灾扑灭,未发生人员伤害、财产损失,随即对火灾现烯烃公司动力中心运行三班6月份安全活动场进行了查看和调查取证。0:42,赵广向公司调度汇报了生活区着火情况。0:46,宁东消防大队在抵达现场约100米处发现火灾已被扑灭随即掉头收队,未残疾救援。(二)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兰州兰石重型装备公司临建房拆除时,未按程序办理停电手续,带电拆除房屋,顶板拆除后未检查开关箱内是否有电,由于夜间风大导致开关箱内线路短路,造成着火。2.间接原因(1)兰州兰石重型装备公司对筹建处临建拆除程序不清,未告知筹建处调度室,未办理停电手续盲目拆除临建房屋。(2)兰州兰石重型装备公司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防电、防火意识淡薄。(3)甲醇制烯烃项目筹建处工程管理科对生活区拆除情况掌握不到位,检查不及时。(4)未深刻吸取前两次火灾事故的教训。(三)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1.兰州兰石重型装备公司对拆除临建生活区临电、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负直接管理责任,罚款3000元。烯烃公司动力中心运行三班6月份安全活动2.甲醇制烯烃项目筹建处工程科张继国对临建生活区拆除情况掌握不到位,检查不及时,负属地管理责任,罚款300元。3.甲醇制烯烃项目筹建处安环科副科长王立峰未及时监督生活区临建房拆除作业,负安全监管责任,罚款200元。4.甲醇制烯烃项目筹建处安环科副科长王鹏翃未及时监督生活区临建房拆除作业,负安全监管责任,罚款200元。5.甲醇制烯烃项目筹建处工程科科长万政未认真组织落实生活区拆除管理措施,负属地管理责任,罚款400元。6.甲醇制烯烃项目筹建处副处长范爱军对生活区管理不到位,负直接管理责任,罚款1000元。7.甲醇制烯烃项目筹建处安全总监刘云对生活区防火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罚款1000元。8.甲醇制烯烃项目筹建处处长蔡立宏管理不到位,负管理责任,罚款1000元。二、公用工程管理处“5.20”彩板房着火事故(一)事故经过5月20日14:30,金山办公楼玻璃幕墙清洗施工单位(银川市三八社区服务公司)工作人员魏占民的家属徐琴平在该彩板房内午休时,突然发现房间东北角有着火冒烟情况,随即跑出房间喊人救火,此时同排彩板房内的2名通勤司机(宁烯烃公司动力中心运行三班6月份安全活动夏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听到叫声后,立即到达现场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其中一名司机张学兵随即拨打6975119报警。14:37,公司消防队到达现场展开灭火,随后公管处及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赶到现场协助救援。14:50,火情扑灭。(二)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1)入住在该彩板房内的宁夏银川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施工人员李建明使用电磁炉(1500W),在离开房间时未将插头拔出,导致电源插座处及线路过热起火引燃彩板内芯。(2)宁夏银川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日常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对公管处4月份安全检查出违章使用电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仍然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2.间接原因(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管控不到位。基地服务中心没有严格按制度规定对彩板房使用过程的危险源及其风险进行辨识与评估,没有严格执行彩板房管理规定和管控措施。(2)制度制定不完善。基地服务中心制定了《外委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但规定中没有明确检查标准、频次、处罚等相关内容,且未及时向施工单位进行传达学习。烯烃公司动力中心运行三班6月份安全活动(3)隐患闭环管理不到位。对彩板房检查出来的用电隐患未按“六定”原则要求监督落实整改,导致用电管理存在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4)业务保安管理不到位。安环质量科在日常安全管理中,未及时对该区域属地管理部门防火安全措施及存在的隐患进行有效监督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5)吸取类似事故教训不深刻。针对公司发生的类似事故,没有结合该处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有效防范措施。(三)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1.事故直接责任人宁夏银川市第二建筑公司职工李建明责令该单位辞退,清理出场。2.此次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宁夏银川市第二建筑公司承担,罚款3000元。3.基地服务中心安全员陈怀周对管辖范围内的风险辨识不全面,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负监管责任,罚款500元。4.基地服务中心副主任蒋勇对外委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及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类似事故吸取教训不够,没有结合类似事故及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负监管责任,罚款800元。5.安环质量科科长李军对彩板房风险辨识与评估把关烯烃公司动力中心运行三班6月份安全活动不严,对类似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检查监督落实不到位,负监管责任,罚款500元。6.公管处后勤副处长潘建银对基地服务中心管辖范围内的外委人员及设施安全管理不到位,负监督管理责任,罚款1000元。7.公管处安全总监刘向东对本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负监管管理责任,罚款1000元。8.公管处党总支书记王开明负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任,罚款1000元。9.公管处处长王建彬作为该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处安全生产负管理不到位,负监督管理责任,罚款1000元。三、甲醇厂“5.25”二套北门彩板房着火事故(一)事故经过2014年5月25日20:45左右,甲醇厂北二门生活区(华宸公司工人在屋内休息)水暖工杨刚看到先后2人去男卫生间,约10分钟,木工刘友志发现男厕冒出烟雾,过去查看发现有明火,及时喊人救火,水暖工杨刚、施工员周林、仓库管理员肖海三人立即提水桶(有水)去灭火,火头得到缓解,又找来水盆接水灭火。20:50左右,供水二车间值班人员杨宁安在北二门发现烯烃公司动力中心运行三班6月份安全活动彩板房冒烟,让北二门保卫去查看情况,当班保卫发现彩板房着火,立即通知班长李强,李强20:59接到电话后,立即汇报厂调度,并赶往现场。杨宁安得知着火后,与保卫到达现场,见烟雾较浓,立即拨打6975119通知公司消防队,随后赶往现场与李强等保安及华宸公司人员接好消防带进行灭火。5分钟后,消防队到达现场,此时明火已灭,消防队对彩板房房顶进行浇水降温。20:59,厂值班人员此时接到调度通知。21:05,到达现场,此时消防队正在对男厕房顶进行浇水降温。厂值班领导组织值班人员与消防队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遗留隐患后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