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利用管理规定1.档案利用服务的对象仅限于公司内部。2.档案室通过紫光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检索和电子文件共享,提供远程档案信息检索和电子文件即时浏览.档案人员要做好紫光档案管理系统的数据录入、电子文件挂接和日常维护,以及用户权限设置,保证数据的共享和安全.3.纸质档案通过现场查阅、复制、借出三种形式提供利用。4.档案是公司的重要资产,所有档案原件一律不借出,仅提供现场查阅和复制。档案副本可借出。5.为保证档案的安全,在提供复制服务时,采用副本进行复制,尽量不用原件。复制工作由档案人员进行,不得交由利用者带走复制。6.利用者在利用档案的过程中,要自觉爱护档案,不得弄脏、涂画、损坏档案,更不得偷页、换页。违规者将进行相应的处罚。7.利用者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利用者在向档案人员指明了所需档案之后,由档案人员去库房取来档案。办理利用手续后,利用者在指定的阅览室内进行查阅,或者复制和借出。8.利用档案应办理书面手续,由利用人填写《档案利用单》(格式见附件1)。凡需借出档案的,均需档案室所属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凡因特殊情况需借出原件的,需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凡兄弟单位因特殊原因需利用档案的,需档案室所属部门领导签字同意。9.复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公司资质文件时,需在复制件上加盖档案室公章,并由档案室人员注明本复制件的用途限制,再次复制无效。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利用手续及其申请表格式,依照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11.电子文件通过远程浏览、下载的方式提供利用。为保证档案存储系统的安全性,一般不提供现场数据拷贝服务。12.凡借出档案的,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期满一年时,借阅者要主动、及时地到档案室办理归还或者续借手续。13.员工离职前,要主动归还所借档案,方可办理离职手续。14.档案室要不定期对档案利用效果进行调查和统计,各位员工要积极配合,向档案室反馈利用效果。15.光盘、磁盘不提供借阅。用户提出借阅申请后,由档案人员将光盘、磁盘内容按照第八条规定进行发布。16.资料、图书的利用参照本规定执行。附件1:重庆大唐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档案利用单利用部门:利用人签名:利用事由和目的:利用档案内容利用方式数量单位公司领导签字:档案室部门领导签字:档案室经办人签字:利用日期:年月日归还日期:年月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