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张晓兰书记在省纪委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所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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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兰书记在省纪委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所作工作报告持续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同志们: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议部署要求,回顾总结2013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主要任务。省委对这次全会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专题审议了全会工作报告。今天下午,王三运同志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一、2013年工作回顾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省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加强统一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保证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省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甘肃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委述纪述廉述作风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等制度规定。省委书记王三运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重点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在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不断深化对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抓主业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把主要精力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省纪委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加强了纪律检查、党风政风监督、执法和效能监督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对牵头或参与的129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取消或不再参与111个,保留18个,减幅86%;制定规范行政监察机关参加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将监督检查的重点集中在“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上。各市州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调整内设机构、精简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明确主责、突出主业,强化了执纪监督职能。(二)严明纪律要求,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突破口狠抓作风建设省委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来抓,严格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集中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11.0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了“零持有”报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常委会发挥表率作用,以上率下,加强学习教育,深入对照检查,带头作出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即知即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各级党组织紧密联系实际,一手立规矩定制度,一手抓整改促落实,强化日常管理,坚决正风肃纪,推动了纪律和作风建设的深入开展;深化拓展双联行动,把转变作风与扶贫攻坚有机结合,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在了解民生诉求、为民排忧解难的过程中,砥砺意志品质、锤炼工作作风,实现了互联互动、双向受益;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扎实开展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大力整治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全面完成了五大攻坚战的23项重点任务。省纪委建立约谈制度,通过约谈市州纪委、派驻省直部门纪检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要求,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检查、抽查,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执纪、问责、把关职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查处违规问题167起,处理31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人。省纪委先后4次通报曝光44起典型问题,14个市州共通报曝光90起典型问题,有力发挥了教育和震慑作用。定西、兰州、临夏、甘南等市州和交通、卫生等部门整治作风问题持续有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三)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省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省纪委健全案件线索管理、案件审查流程、办案安全责任制等制度,严格规范并执行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五类案件线索处置标准,在全省开展案件线索全面梳理排查工作,强化了案件线索分类管理、重大案件线索及时报告、案件线索处理情况抽查等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不断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和协查机制,集中力量突破重点案件。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4875件(次),同比增长49.9%;初核违纪线索2422件,增长68.9%;立案1460件,增长43.6%;结案1445件,增长43.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66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77人。省纪委严肃查办了酒泉市政协原主席杨林、酒泉市城建局原局长史勇、陇南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郭仲德、省地税局稽查局原副局长韩哲等违纪违法案件,有力发挥了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789件、1369人。全省法院系统审结贪污贿赂案件616件、1018人。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共开展函询389人、诫勉谈话1285人,并注重教育保护干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为88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兰州、武威、天水、定西等市突出办案主业,查办案件数量同比明显增加,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四)防控廉政风险,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作风问题情况,剖析重大典型案件,省市县乡四级8000多名领导干部集中接受警示教育。对267名新任转任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组织10万名党员干部集中开展了廉政法规知识教育活动,在兰州、酒泉、嘉峪关、金昌、平凉、庆阳、天水等市推广白银市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试点工作经验,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建成开通甘肃廉政网,点击量超过80万次,100多条信息被国内数十家主流媒体和网站转载1000多次,成为群众了解参与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窗口和平台。组织开展10余次作风建设、效能风暴行动、惩治腐败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增强了社会各界的信心,凝聚了正能量。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制定了《甘肃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制定程序规定》等制度。认真开展制度清理审查工作,对建国以来由省纪委、监察厅制定出台的118件规范性文件,对1978年以来以省委和省委办公厅文件发布的51件涉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开展了卫生、水利系统制度廉洁审查评估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立法后评估等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3341”项目工程实施、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岷县漳县地震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反自焚专项工作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执法和效能监督案件查办工作,建立约谈和责任倒查机制,对109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省纪委在武威、白银、天水等市开展了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试点工作;在酒泉、嘉峪关、白银、定西、天水、平凉、庆阳等市推广了张掖市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廉度评价体系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认真履行职责,拓宽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了对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的监督。省委巡视机构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着力发现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问题,对4个省直部门、1个省属高校、5个省属企业进行了集中巡视。审计机关对2173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规资金14亿元。各级各部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编制权力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党务、政务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促进了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五)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省纪委常委会带头改进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查摆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成立干部监督处,出台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考核、教育培训和内部监督的具体措施,分3批对600多名办案人员进行了执纪执法业务知识考试。加强省直派驻机构管理,建立了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向省纪委述职、省纪委对派驻机构干部统一考核等制度,着力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组织开展“十大特色创新工作”评选活动,在白银市召开现场会,推广会宁县和平川区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创新基层监督模式的试点探索经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纪律约束,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审查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各项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自己必须首先做到,加强日常管理,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文风会风,严控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变作风,责任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少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四风”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领域、部门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纪检监察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不清、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大,等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二、2014年主要任务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对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以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议部署,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持续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一)大力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求真务实、探索实践、循序渐进,认真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各项措施。一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抓、全面抓、严格抓。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坚决落实监督责任。党委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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