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单病种信息报送制度(2016年3月制订)(医院制度汇编)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病人满意度,根据《医药卫生体质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和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精神,结合我院申请二甲达标复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单病种信息报送制度。一、科主任指定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并上报质量管理部备案(必要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定期向省卫计委上报单病种质控资料,目前本省尚未要求二级医疗机构上报单病种质控资料)。),科主任承担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的监督与指导责任(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详见附件)。信息中心负责对数据上报进行监督与审核,医务部、质量管理部负责指导与考核该项工作。二、各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负责收集整理专科内单病种病例信息,并于完成相应单病种病例的所有诊疗活动以后的十日内完成信息上报。三、信息中心每月初对上月各专科单病种信息报送工作量及填报质量进行检查、核对与汇总,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对各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主任目标考核责任挂钩。四、考核标准:1、各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必须按时逐份进行单病种信息报送,每合格填报一份病例,医院将给予个人人民币10元的经济奖励;若发现漏报或填报不全,则医院将给予科室每例人民币20元的经济处罚。2、各专科科主任:每月对质量管理部反馈的未报、漏报、错报情况作出书面整改及反馈意见;每年质量管理部根据科主任考核周期内单病种信息报送情况,每漏报、错报一例直接扣除科主任考核责任分0.5分。附件:各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名单科室姓名年龄职称1病区呼吸内科2病区儿一科3病区儿二科注:至2016年本省尚未要求二级医疗机构上报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管理信息,本院决定暂要求各专科单病种信息填报员将相关科室信息上报质量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