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中考体育考试详解满分45分青岛市教育局公布的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方案,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将于4月28号至30号分批进行。金石教育就青岛2014年中考体育考试做了详细的整理,希望能对中考的学生有所帮助。体育考试满分为45分,考试项目包括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其中,必考项目为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选考项目包括两类:第一类是握力体重指数,第二类是排球垫球或足球运球(两项任选其一)。因残疾、患病或者曾获得相关体育比赛名次的“特殊考生”可申请免考。一、考试内容和分值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管理考核成绩30分,目标效果测试成绩15分,最后以实得分相加计入升学总分,满分为45分。二、过程管理考核:过程管理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抽查并予以确认,初中三年每学年各10分,满分为30分。考核内容:1.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及格;(4分)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4分)3.按要求参加大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2分)三、目标效果测试(一)2014年体育中考测试项目:1.男生1000米跑握力体重指数排球垫球或足球垫球。(15分)2.女生800米跑握力体重指数排球垫球或足球垫球。(15分)(二)测试规则:1.800米或1000米跑测试方法:受试者20人一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当听到“跑”的口令后开始起跑,途中不得推、拉、拽、帮助或阻挡他人。跑前考生两脚前后站立,位于起跑线后,(脚踏线为犯规)不分道次。计时员看到旗动开表计时,当受试者的躯干部到达终点线垂直面时停表。考生跑完全程,通过终点排出名次并登记宣告每一考生的成绩。注意事项:受试者测试最好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赤足亦可。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发现有抢跑者,要当即召回重跑,第二次抢跑取消测试资格。2.握力体重指数测试方法:使用电子握力计,两脚自然分开成直立姿势,两臂自然下垂。一手持握力计全力紧握(此时电子握力计不能接触衣服和身体),电子握力计显示数字为测试数据。用有力手握两次,取最大值,以公斤为单位。测试时保留1位小数。握力体重指数的计算公式:握力体重指数=握力(公斤)/体重(公斤)*100注意事项:千万别猛用力,要把劲用匀,一点点加压到极限时稍停下,再缓缓松开。3.排球垫球测试方法:受试者在规定的测试区域内(3X3米)原地将球抛起,个人连续正面双手垫球,要求手型正确、击球部位准确、达到规定的高度(男生为2.24米,初中女生为2米),球落地即为测试结束,每名受试者测试两次,记录最好的一次,测试单位为次。注意事项:测试过程中如出现以下现象均只作为调整,不计次数:采用传球等其他方式触球、测试区域之外触球、垫球高度不足等4.足球运球测试场地:在平整的足球场上进行,测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标志物的距离为5米,各标志间距5米,共设5个标志物,标志物两侧边线各5米。测试方法:受测者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令后开始运球,同时开表,依次S形绕过标志物,受测者和球均过终点线即为完成测试,停表。每人测试两次,以十分之一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过百分之一秒进位。注意事项:出现漏绕标志物、碰倒标志杆、故意手球、球出规定测试区域、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违规行为,取消成绩。四、考试标准五、地点:市内四区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由市教育局考务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点进行考试。六、计分办法:应届毕业生的体育成绩按过程管理考核评定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计分。即:过程管理考核评定分+目标效果测试分=实得分计入升学总分,满分为45分。七、免、缓考及降低标准政策(一)免考1.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残疾人须持《残疾证》),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其升学体育考试的分数,按满分45分计入升学总分;2.平时能参加体育活动,但由于突发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原因,一周内确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也可申请免考。其升学体育考试的分数,按升学考试总分15分的60%(即9分)连同学校的过程管理考核得分相加,计入升学总分。3.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疾病不宜长跑的学生,可由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申请办理单项免试。经批准后,该项成绩按照60%计算,记3分。4.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体育类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集体项目冠亚军的主力队员,可由本人申请提出免考。经批准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45分计入升学总分。(二)缓考因生理、突发事件等情况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考试的当天申请办理缓考,经审核批准后,可缓期一周进行。缓考办法与正常考试相同。(三)降低标准出生年龄低于正常毕业生年龄段2周岁者(含2周岁),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经审核符合者,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实际年龄标准评分。以上特殊考生经市教育局和区(市)教体局考试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张榜公示。八、加分条件与办法(一)加分条件: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体育特长生在市级以上相关体育项目比赛中的成绩,或优秀运动员在市级以上运动会比赛成绩可作为加分条件(满分仍为15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且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本办法所涉及的赛事须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2.市级以上体育比赛须是由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参加或在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比赛;3.学生运动员的奖励加分有效成绩须是在2011-2013学年度内取得的成绩,且运动员已按青岛市《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赛前进行注册。(二)加分办法1.在国家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3分;2.在国家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2分;3.在省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加1分。4.在市级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4-8名、集体项目4-8名的主力队员加0.5分。5.凡属上述加分的学生,只能享受一种最高加分待遇。6.本项奖励加分计入目标效果测试成绩,满分仍为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