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政治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及复习要点(政治常识)2014-3-1内容主题知识内容及认知要求核心知识前言识记:政治的含义和核心;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分析说明:政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1、政治:指的是特定的阶级或社会集团为了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围绕国家政权所进行的全部活动。2、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3、政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政治与经济是密切联系着的,政治植根于经济,又反过来为经济服务。任何社会的政治,就其性质而言,都是由该社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决定的;政治对经济又具有巨大的反作用,指导、影响或制约经济的发展。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4、思想政治素质是青年最重要的素质。(1)人民政权人民当家识记:国家性质的含义以及判断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人民军队的重要地位和人民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分析说明:我国政权对内对外的国家职能1、国家的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即哪个(哪些)阶级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哪个(哪些)阶级是被排斥在政权之外的被统治阶级。2、国家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实行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是判断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3、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工农联盟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人民民主专政具有极为广泛的社会基础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民主与对敌专政的结合。4、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5、我国政权对内的国家职能:(1)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主要的职能)(2)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保障人民民主,保卫社会主义建设(3)协调人民内部的关系和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4)组织社会公共服务6、我国政权对外的国家职能:(1)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犯和颠覆,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2)发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协调我国和他国的关系(3)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7、人民军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人民军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是保卫人民江山,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钢铁长城。8、人民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革命化建设:就是要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正规化建设: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2现代化建设,就是要坚持科技强军战略。(2)人大制度造福人民识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理解:我国的国体、政体及其相互关系;分析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人大代表的主要职责1、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国体、国家性质:“由谁行使”政体:“如何行使”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叫“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组织形式”)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的立法权(5)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突出人民的权力为核心,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方式(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基础,在我国整个国家政治制度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制定国家其他各种制度中起着决定性作用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5)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6、人大代表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是代表与被代表、受委托与委托的关系。有如下特点:(1)人大代表权力的源泉在于人民(2)人民与人大代表权力委托关系的成立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即“选举”)(3)人民对人大代表的权力委托是有期限的(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每届任期5年)7、人大代表的职责: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职责;(与会权、审议权、提案权、选举权、询问权、质询权、罢免权、调查权、表决权、建议、批评和意见权、提议权)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职责。(联系选民、走访选民、选民接待日制度、听取群众意见、向选民述职、受选民监督等)(3)国家机关以民为本识记: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1、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以下几方面的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2、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3、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3我国国家司法机关的组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性质理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相互关系分析说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基本要求;国家公务员要依法接受人民监督国务院是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4、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同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它监督。5、建设依法行政、公正严明的法治政府;这就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用法律、法规规范政府行为。建设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的责任政府;要坚持对人民负责,完善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的执行机制。建设忧民所忧、乐民所乐的服务政府。要坚持把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6、我国的国家司法机关主要包括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是治安机关,是我国司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7、公、检、法的关系: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以及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8、国家公务员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的监督;国家公务员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等方面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公众的直接监督)(4)民主政治依法治国识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和实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理解: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分析说明: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目标;基层民主;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1、民主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包括国体、政体、政党制度等。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2、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重要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目标。民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3、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的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是由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可靠保障的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的民主。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5、推进基层民主,增强民主意识。我国已经建立的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切实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如:村委会、居委会)建设;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开展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提升基层群众的民主素质。6、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根本前提)、有法必依(中心环节)、执法必严(权威的体现)、违法必究(强制力的体现)7、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产生的前提(2)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发挥力量的源泉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4(1)社会主义法制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2)社会主义法制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3)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8、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治国必须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9、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5)政治参与公民责任识记:公民政治参与的含义与主要形式理解:公民的政治参与是有序的政治参与;我国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内涵分析说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原则和意义;我国选举制度的特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设计方案:公民政治参与1、公民政治参与是指公民依法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参加政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对政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表达政治意愿的行为。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形式有政治选举、政治结社、政治表达。2、公民的政治参与是有序的政治参与。所谓“有序”,即指“依法”。有序体现了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相统一的原则。有序的政治参与应当是合法、自主、理性的政治参与。3、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原则:坚持党领导的、法治化的、渐进式的政治参与原则。4、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意义:(1)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客观需要(2)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3)是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要求(4)是增强公民的政治责任感,保证国家机关的决策顺利实施的要求5、政治参与的渠道有:依法参与民主选举(直接、间接)、依法参与民主决策(直接、间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直接、间接)、依法参与民主监督。6、选举权是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选举产生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其他应由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有依照法律规定,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其他应由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的权利。我国选举制度的特点:平等性、广泛性、真实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7、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方式中最重要的是公众的直接监督。舆论监督则是公众直接监督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例如:微博、网上评议政府、民主评议会)公民监督的途径和形式有:申诉、控告、检举、上访等。监督机构例如:监察局、审计局等。8、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6)国家统一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