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污水处理行业相关定义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定义,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是指对污水的收集,处理及净化后的再利用活动。包括对污水的收集,处理及深度净化。简单讲,“污水处理”便是通过物理的,化学的手段,去除水中一些对生产,生活不需要的物质的过程,是为了适用于特定的用途而对水进行的沉降,过滤,混凝,絮凝,以及缓蚀,阻垢等水质调理的过程。二、污水处理行业产业链结构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是用水、节水及环保的重要环节。图表污水处理在水务行业产业链中的位置资料来源:产研智库按产业链划分,污水处理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有工程承包商、产品(包括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管网、药剂、检测仪器等)提供商以及设施运营商。图表城市污水处理流程资料来源:产研智库一、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成本集中在土建、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控制系统、技术费用等几个方面,但随着建厂规模、性质的不同,成本构成比例会有所不同。通常土建占比最高,可占到建设成本的40%-50%,设备费用则可占成本的20%-40%。因此,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可以有效带动建筑行业和机械制造行业的发展。在工程建设方面,由于对系统集成水平要求较高,国内能够实施污水处理工程承包的企业不多,目前外资在该领域仍具有优势。介入中国污水工程市场比较有名的外资企业有法国威立雅、法国苏伊士、英国泰晤士水务、德国柏林水务公司等4大巨头。图表处理能力为20万吨/天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成本构成情况技术费3.1%土建46.2%自控费5.8%专用设备11.4%通用设备6.0%其他27.5%数据来源:产研智库图表处理能力为20万吨/天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成本构成情况技术费9.6%土建38.9%自控费3.9%专用设备32.6%通用设备10.6%其他4.4%数据来源:产研智库二、污水处理设备制造污水处理设备大体可分为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包括泵、风机、管材配件等,专用设备较多,包括搅拌机、刮泥机、格栅、膜元件和组建等。在污水处理设备制造领域,目前国内几乎所有产品均能生产,但由于在材质和工艺方面存在不足,因此在使用的可靠性、寿命等方面与国外设备尚有一定的差距,导致目前甲方在选购设备时,特别是大型项目,还是倾向购买国外设备。目前国内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厂家大多规模不大,并以民营企业为主,能够提供成套设备的企业很少,大多数企业以生产成熟的单机产品为主。除了本土企业,利用国外技术的合资企业是这个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占据了高端设备市场,国内企业则集中在管材、水泵、风机等传统产品市场。三、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以BOT(Build-Operate-Transfer)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模式居多。BOT是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将项目授予企业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期限内(一般20-30年),项目公司向用户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特许期满,项目公司把基础设施无偿移交政府。TOT则是企业从政府购得已建成的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转交政府。由于BOT需要承担建设施工,对运营商要求高于TOT模式,风险也大于TOT。对运营商而言,核心是投资回报率的确定,即污水处理单价的确定。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对社会资本投资的城市污水项目,当地政府可参照同期银行长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设定投资回报参考标准。从目前的项目来看,投资回报率多在8%左右。2015年运营现状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以下简称城镇,不含其它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802座,污水处理能力达1.61亿立方米/日。全国设市城市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共计2149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1.32亿立方米/日。全国已有1427个县城建有污水处理厂,占县城总数的88.4%;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653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0.29亿立方米/日。二、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2015年二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126.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6%;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326.7万吨,同比增长6.4%;平均削减COD浓度达到259.1mg/L,同比降低1.0%。2015年二季度,36个大中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量48.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6%;累计削减COD总量138万吨,同比增长8.9%;平均削减COD浓度达到286.2mg/L,同比增加1.4%。三、中国污水处理行业价格分析一、北京市2014年,北京市共有16个再生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特许经营期内,厂方要按一定的水质标准提供再生水,政府部门按一定的“服务价格”进行购买。“服务价格”由居民缴纳的污水处理费和财政补贴组成。按照北京市有关计划,治污领域将继续扩大企业投资,并探索建立水环境容量补偿机制。污水处理费、再生水价格也将逐步提高。2014年8月,《北京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出台,规定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专款用于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等。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计量收缴,且只能专款用于两个方面: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污泥处理处置,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手续费支出。其中,污水处理费征收手续费实行比例控制,每年用于征收手续费的支出金额原则上不超出当年所征收污水处理费总额的2%。二、安徽省滁州市从2014年元旦起,安徽省滁城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将调整。从调整的标准来看,自2014年1月1日用水量起,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原来每立方米0.60元提高到0.70元;行政事业和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原来每立方米0.70元提高到1.00元;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原来每立方米1.20元提高到1.70元;经营服务业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不调整,仍为每立方米1.00元。其中,此次调整还取消了原到户水价中含有的水源补偿费每立方米0.02元,实际上居民生活到户水价每立方米只提高了8分钱。三、海南省针对海南省尚有部分市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偏低,省政府还要求,文昌、万宁、五指山、儋州、陵水、琼中、屯昌、澄迈、临高、昌江、乐东等11个市县务必于2014年年底前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生活类)调整到0.8元/吨。四、广东省东莞市2014年2月,东莞市物价局正式下发《关于完善我市污水处理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根据改革方案,从3月1日起,各类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将全面上调,其中列入特种行业的用户收费标准上调幅度达43.1%。东莞市此前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从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仅分为居民及其他两类用户收费,分别为居民0.75元/立方米;其他0.88元/立方米,加权平均为0.85元/立方米。与此前的征收方式不同,从2014年3月1日起,东莞市污水处理费分为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三类,对特种行业实行差别收费,收取较高污水处理费用。居民、非居民及特种行业用户的初始征收标准分别为0.84元/吨、1.09元/吨、1.26元/吨。其中,特种行业主要包括电镀、漂染、鞣革、造纸、洗水、印花(湿式)、畜禽养殖、洗车、洗衣、餐饮酒店、桑拿、沐足等。五、湖北省2014年7月,武汉市发布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调整为1.1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的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调整为1.37元/立方米。该方案于8月1日起实行,将从9月的抄表水量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武汉市用水价格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供水价格,二是污水处理费,两者相加则是实际缴纳的“到户价格”。污水处理费下月调整后,江城中心城区居民用水综合水价将每吨同步上涨0.3元。武汉市现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在全国19个副省级大城市中居第14位,此次调整后,一跃排名第3,仅次于上海的1.7元/吨和南京的每吨1.42元/吨。此次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幅度较大,排名靠前,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武汉市自2003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比其他城市平均少调整1-2次。二是上述排名是将武汉市此次调整的标准与其他城市2012年之前制定的标准比较后作出的。全国大多数城市在2009年至2012年调整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2014-2015年将会再作调整。届时武汉市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排名可能回落至全国中游水平。如果从武汉市居民综合水价(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来看,调整后在全国19个副省级以上城市中排名第15位,比调整前上升3位。四、污水处理行业竞争结构剖析一、“波特五力”模型分析按照波特的观点:一个行业的激烈竞争,根据在于其内在的竞争结构。在一个行业中存在五种基本的竞争力量,即:行业中现有企业间的竞争、新进入者的威胁、供应者讨价还价的能力、用户讨价还价的能力、替代品或服务的威胁。这五种竞争力量的现状,消长趋势及其综合作用强度,决定了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和行业获利能力。图表污水处理行业“波特五力”模型的竞争结构资料来源:产研智库(一)上游供应商讨价还价能力污水处理行业的上游供应商主要是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商和污水处理药剂供应商。都属于发展较快,需求状况良好的行业。从污水处理设备来看,由于国内污水处理设备技术含量较低,污水处理的高端设备主要依靠进口,而这些进口设备主要由国外大型水务企业生产,此类企业规模较大,产品从品牌和技术上都具竞争力,有较高的议价能力。污水处理行业在与污水处理设备的制造商的议价能力较弱。污水处理药剂供应商规模大小不等,由于药剂是污水处理过程中必备关键环节,行业对污水处理药剂的需求较大,因此污水药剂行业对在与污水处理行业议价中有较强的议价能力。近来钢铁价格的上涨使污水处理设备成本增加,促使污水处理设备提价,在整个污水处理设备行业需求增长的环境下,我国污水处理设备市场和药剂市场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我国污水处理行业的供应商讨价能力相对较弱。(二)行业现有企业间的竞争我国污水处理行业主要竞争者是具有污水处理业务的大型国有水务集团、外资水务集团等。其中国有水务集团以首创股份、北控水务、创业环保为代表,外资水务集团以法国威立雅、苏伊士公司为代表。而单从污水处理行业来看,单纯做污水处理的企业规模均较小,行业内没有大型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我国污水处理行业竞争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国内水务企业已进入资本竞争和品牌竞争时代,具有资本、技术和品牌优势的领先企业将通过兼并重组迅速发展壮大。资本实力小、融资能力差、技术管理水平低、市场拓展能力差的小型企业将较难生存。中小型企业竞争者主要立足于本地,随着政策指引,发挥本区域内的优势,进一步挖掘潜力,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应;大型水务集团主要通过兼并重组本地和外地的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三)下游用户讨价还价能力从水务产业链来看,污水处理行业后的水通过中水回用,继续供应给企业和居民使用,因此污水处理的下游客户仍是使用中水的企业和居民。污水处理价格主要由地方政府制定,而由于该价格涉及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因此政府一般会进行较严格的控制,价格上涨幅度将考虑到企业和居民的实际,可理解为客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企业还价能力较差。(四)新进入者的威胁行业新进入者较多,进入速度很快,企业通过新建污水厂或并购的方式进入污水处理市场,而由于污水处理行业竞争格局已经形成,加上行业特有的地域性特征,新进入的企业有自己固定的服务区域,为所在城市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对既有企业产生的竞争较小,这些企业的进入并不会促使行业内出现激烈竞争,新进入者威胁较小。(五)替代品的威胁替代品是指那些与客户产品具有相同功能的或类似功能的产品。从产品上看,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产品是水,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极少,水资源严重缺乏,替代产品基本没有;从功能上看,污水处理行业是将工业和居民排放的污水过滤、净化为无污染的水,重点功能在于污水的净化处理,没有其他行业有相似的职能,能够替代污水处理厂净化污水,基本不存在替代品威胁。二、行业当前竞争特点总结通过对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