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SQRQ/SQR.04.888-2007代替Q/SQR.04.038-2007,Q/SQR.04.300-2007,Q/SQR.04.333-2007,Q/SQR.04.334-2007汽车产品图样要求2007-12-20发布2008-01-01实施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发布Q/SQR.04.888—2007I前言随着奇瑞汽车有限公司的快速发展,汽车产品品种和系列迅速拓展,为方便设计和管理,完善本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了本标准,作为汽车产品图样的基本要求,其他与产品图样有关的标准、规范等应与本标准相协调。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附录E都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D、附录F都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标准管理科提出。本标准由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标准管理科归口。本标准由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标准管理科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秦翼华、刘自苗、张俊、胡华平、孙圣军、甘英、陈吉、张利。本标准所代替的标准历次发布情况为:——Q/SQR.04.038—1998、Q/SQR.04.038—2002、Q/SQR.04.038—2006、Q/SQR.04.038—2007;——Q/SQR.04.300—2003、Q/SQR.04.300—2006、Q/SQR.04.300—2007;——Q/SQR.04.333—2005、Q/SQR.04.333—2006、Q/SQR.04.333—2007;——Q/SQR.04.334—2005、Q/SQR.04.334—2006、Q/SQR.04.334—2007。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所有新建00版本图纸实施。Q/SQR.04.888—20071汽车产品图样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图样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汽车产品图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31—2006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技术产品文件中表面结构的表示法GB/T1182—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通则、定义、符号和图样表示法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T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的尺寸公差GB3100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4094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的标志GB/T4457.5—1984机械制图剖面符号GB/T4458.1—2002机械制图图样画法视图GB/T4458.4—2003机械制图尺寸标注GB/T4458.5—2003机械制图尺寸公差与配合注法GB/T4459.1—1995机械制图螺纹及螺纹紧固件表示法GB/T4459.2—2003机械制图齿轮表示法GB/T4459.3—2000机械制图花键表示法GB/T4459.4—2003机械制图弹簧表示法GB/T4459.5—1999机械制图中心孔表示法GB/T4459.7—1998滚动轴承表示法GB/T4460—1984机械制图机构运动简图符号GB/T6414—1999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GB/T10609.1—1989技术制图标题栏GB/T12213—1990技术制图玻璃器具表示法GB/T14689—1993技术制图图纸幅面和格式GB/T14690—1993技术制图比例GB/T14691—1993技术制图字体GB/T15754—1995技术制图圆锥的尺寸和公差注法GB/T16675.1—1996技术制图简化表示法第1部分:图样画法GB/T16675.2—1996技术制图简化表示法第2部分:尺寸注法GB/T17450—1998技术制图图线GB/T17451—1998技术制图图样画法视图GB/T17452—1998技术制图图样画法剖视图和断面图GB/T13911-1992金属镀覆和化学处理表示方法Q/SQR.04.888—20072QC/T267—1999汽车切削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QC/T268—1999汽车冷冲压加工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QC/T269—1999汽车铸造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QC/T270—1999汽车钢模锻造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QC/T625—1999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QC/T29017—1991汽车模制塑料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QC/T29087—1992汽车焊接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Q/SQR.04.002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格式Q/SQR.04.003汽车零部件设计文件编号原则Q/SQR.04.027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签署责任和管理Q/SQR.04.058汽车零部件标记要求Q/SQR.04.076线束制图规范Q/SQR.04.100焊缝符号表示方法Q/SQR.04.121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Q/SQR.04.312常用材料在图样上的标注Q/SQR.04.336镍-铬和铜-镍-铬电镀层Q/SQR.04.808橡胶材料命名规则Q/SQR.04.809塑料材料命名原则Q/SQR.04.848车身制图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质量特性质量特性由产品的规格、性能和结构所决定,并影响产品的适用性,是设计传递给工艺、制造和检验的技术要求和信息。它包含有尺寸、公差与配合、功能、寿命、互换性、环境污染、人身安全及执行政府有关法规和标准的情况等。3.2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根据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对人身安全、环境污染的重要程度而对其质量特性所进行的分级。一般分为关键特性、重要特性和一般特性。3.2.1关键特性如发生故障,会发生人身事故、丧失产品主要功能、严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降低产品寿命、对环境产生违反法规的污染,以及必然会引起使用者申诉的特性。关键特性的分级符号为“★”。3.2.2重要特性如发生故障,会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寿命,使用者可能提出申诉的特性。重要特性的分级符号为“☆”。3.2.3一般特性如发生故障,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及寿命影响不大、不致引起使用者申诉的特性。一般特性通常不标注。Q/SQR.04.888—200733.3零件图制造与检验零件用的图样,包括必要的数据和技术要求等内容。3.4总成图表达产品中零部件间连接关系及反映其全部组成情况的图样,且包括装配(加工)与检验必需的数据和技术要求等内容。3.5总布置图(总图)表达产品结构概况、相互关系和基本性能的图样,也称总图。当总图中注有产品的外形、安装和连接尺寸时可作为外形图和装置图使用。3.6外形图表达产品外部轮廓、安装和连接尺寸的图样,必要时,尚应注明突出部分的距离,以及操纵件、运动件的活动极限位置尺寸。3.7装置图表达产品的轮廓及装配关系的图样。3.8原理图表达产品工作程序、功能及其组成部分的结构、动作等原理的简图。如电气原理图、液压原理图等。3.9接线图根据电气原理图表明系统中各电气元件间安装、连接、布线的工作图样。3.10表格图将形状相似的同类零部件,按一定比例绘制于同一张图样上,用表格的形式表达其不同及编号的工作图样。3.11附加标题栏附加标题栏位于图样的右上角,是为了满足在一张图样标题栏上填写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和编号的需要而设置的。4产品图样要求4.1总则4.1.1图样应按照有关制图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先进标准(经标准管理科确认)或相关规定绘制,达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的要求。4.1.2图样上的术语、代号、图形结构要素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1.3图样上的视图与技术要求等内容应能表明产品或零部件的结构、轮廓,并作为制造、检验的技术依据。4.1.4图样在能清楚表达产品和零部件的结构、轮廓、尺寸及各部分相互关系的前提下,视图的数量应尽量少,图样应尽量简洁、明了。4.1.5图样上的图框和技术要求等说明性文字均需要中英文对照,书写形式分别参见附录A、附录B。Q/SQR.04.888—200744.1.6产品的每个零部件,应尽量分别绘制在一张图样上,如果必须绘制在数张图样上时,主要视图和技术要求等内容应置于第一张图样上。4.1.7图样上一般不列入限制工艺要求的说明,必要时允许标注采用一定加工方法的工艺说明,如“同加工”、“配研”、“车削”等。4.1.8每张图样应按4.1填写标题栏、代号栏等各栏,内容完整、正确、清晰。4.1.9每个零部件无论是否绘制单独图样,均应具有独立的编号,其编号应符合Q/SQR.04.003规定。对于以总成或系统供货,在日常生产、检验过程不做拆检的零部件,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只给出总成或系统的编号,对其构成的各零部件不进行拆解编号。4.1.10图样所表达的零部件应按Q/SQR.04.121的规定,对质量特性重要度进行分级,并将相应重要度符号标记在相应特性右侧;在技术要求中,将相应重要度符号标记在相应条款序号的左侧。对于关键件和重要件,应在产品图样技术要求中说明。见附录C(规范性附录)。附录D(资料性附录)给出了汽车产品典型零部件的重要度分级表,供设计时参考。4.1.11产品标记内容及位置应符合Q/SQR.04.058的规定。4.1.12同一产品图样的剖切符号、向视图符号、特征面代号、特征线代号、特征点代号等,应分别使用不同的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以免混淆。4.2产品图样幅面和格式产品图样上应具有标题栏、代号栏、图幅分区、保密标识,必要时可设附加标题栏和明细栏。具体按Q/SQR.04.002执行。产品图样的格式见附录A。4.2.1产品图样的幅面尺寸、图框格式应符合GB/T14689的规定。4.2.2产品图样应用细实线在图纸周边划出分区,分区数目按图样的复杂程度确定,但必须取偶数。每一分区的长度应在25mm~75mm之间选择。分区的编号及其在图样中的标注应符合Q/SQR.04.002的规定。4.2.3标题栏4.2.3.1标题栏一般应设置在图样的右下角。4.2.3.2标题栏由名称及代号区、标记区、更改区、签字区组成。4.2.3.3标题栏各项的填写规则应符合Q/SQR.04.002中3.1.1.3的规定。4.2.4表格图标题栏的填写表格图的编号以TAB开头表示,位数和零部件号的位数相同,TAB后的七位数是任意的顺序号。发动机的表格图以TAB-1开始,变速箱的表格图以TAB-2开始,底盘的表格图以TAB-3开始,车身的表格图以TAB-4开始,电器的表格图以TAB-5开始。各零部件的特征参数及名称、编号等填在表格中。4.2.5附加标题栏当零部件为对称件、总成图代零件图、零件图代总成图时,应填写附加标题栏,填写时应符合Q/SQR.04.002中3.1.3的规定;当不需要填写附加标题栏时,应删除附加标题栏。4.2.6代号栏代号栏置于图样左上角,填写图样编号时应将图样旋转180°,其格式见附录A。4.2.7明细栏装配图中应具有明细栏,具体要求按Q/SQR.04.002中3.1.4的规定,当不需要时就将明细栏删除。4.2.8各栏填写及签署应居中。4.2.9在图框左下角设有图样密级标识,以“√”形式在方框内选择相应的密级,并在横线处填写保密年限。密级的选择和保密年限的填写应符合公司有关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4.3图样的绘制4.3.1画法4.3.1.1产品零部件的图样应按照GB/T4458.1、GB/T17451、GB/T17452的规定绘制。Q/SQR.04.888—200754.3.1.2齿轮、花键、弹簧的画法应分别符合GB/T4459.2、GB/T4459.3、GB/T4459.4的规定。4.3.1.3玻璃器皿的表示法应符合GB/T12213的规定。4.3.1.4螺纹及螺纹紧固件表示法应符合GB/T4459.1的规定。4.3.1.5图样上中心孔的表示法应符合GB/T4459.5的规定。4.3.1.6图样滚动轴承的表示法应符合GB4459.7的规定。4.3.1.7剖面符号应按GB/T4457.5的规定。4.3.1.8在不致引起误解的情况下,图样的绘制应尽量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