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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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应试攻略于晓辉“系统学习知识,科学掌握方法,把握出题思路”是指导考生备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原则。笔者根据自2008以来进行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的经验以及对历年考试试题的客观分析,对《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重点难点结合近两年的考试真题进行详细的梳理,以期对考生在系统复习基础上冲刺提高有所帮助。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基本情况《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主要由三方面内容构成:一是社会政策、法规概述,社会治理、社会建设一般政策;二是规范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组织的相关法规与政策;三是从事社会工作需了解熟悉的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课程主要特点一是知识量大、信息量大、零碎知识点多;二是各章节相对独立,不能融会贯通地学习;三是需要更多的理解和重点记忆;四是考生对该科目的内容平时多有接触和了解。这门科目考试难度在逐年加大,而且该课程章节不连贯、不成体系的主体内容决定了复习要全面,尤其对于重要章节内容必须透彻理解和把握。二、考点分布及出题点分析《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教材进行过两次大的调整,一次是2010年,另一次是2015年。为了相对全面客观地分析各章节内容的重要程度,现就2010年-2015年各章节在考试中所占的比重进行归纳分析,考生可以根据各章在考试中的重要程度合理安排学习计划。表1:2010年-2015年各章节在考试中所占比重通过梳理2010年-2015年各章节在考试中所占比重,我们可以看出各章节的重要程度,如表2所示。图2表2:各章节重要程度一览表三、各章节重点内容及真题解析下面对课程的总体内容分章节进行梳理和重点提示,并以考试真题为例解析出题思路。通过表1和表2可以看出,第一章和第二章内容在考试中所占比例较低,近两年每年分值在2~4分,考生不必在这两个章节下太大的工夫。第一章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这个知识点虽然分值不多,但对于整体学习理解非常重要,考生应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有了解。社会政策体系知识点重点关注社会政策中的社会保障政策。例题:根据《立法法》,下列关于立法权限的说法正确的有()。A.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法律B.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C.省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D.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规章E.国务院有权撤销地方性法规答案为ABCD。本题考查的是关于立法权限的知识,考生如果对《立法法》中立法权限理解并准确记忆,很容易选出正确的答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这个知识点可大致了解十六届六中全会对于和谐社会建设,十七大、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与社会工作相关的提法,应特别注意不要把相关的提法和出处混淆。例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列说法中,属于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举措是()。A.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可免登记直接成立B.限期实现事业单位与政府行政主管机关真正脱钩C.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D.所有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答案为C。A和D不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内容。B有一定的迷惑性,《决定》提出的是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而不是“事业单位”。第二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法规与政策主要对《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以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进行了解。例题: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下列事业单位中,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的是()。A.学校B.医院C.老年人福利机构D.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答案为C。《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在“明确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中,明确规定“要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等因素,分类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对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对学校、医院、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第三章我国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是重点章节,历年考试分值都在10分以上,且考点分散在每一节,很细,很杂。该章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社会救助一般规定,一个是各类社会保障救助法规政策,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与特困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与医疗救助等。考生需要对相关内容深入理解和记忆。社会救助的一般规定应了解救助的种类,识记协调机制中的工作主体、工作职责和具体落实等。例题: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A.广覆盖B.低水平C.托底线D.稳增长答案为C。这道题相对比较容易,是个记忆型的题目,考核的是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原则,需要考生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社会救助总体要求有了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社会救助制度中占有最重要的位置,每年在考试中分值占很大比重,其中认定条件(户籍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认定程序(申请、受理、调查、批准、发放和动态管理)又是重中之重,必须准确记忆、理解,并能根据题干设置的情景正确运用。例题: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提出审批意见前,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抽查材料和审批意见,并按照不低于()的比例入户抽查。A.10%B.15%C.20%D.30%答案为D。本题考核的内容为低保申请的审核审批内容。近两年考试出的题目越来越细,需要考生对该章节内容的细节多加注意。例题:老赵10年前丧偶,靠打零工独自抚养5个子女,有的已长大成人。老赵因家庭生活困难,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老赵的5个子女中,应当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有()。A.在外地出家当和尚4年的赵大B.在监狱服刑的赵二C.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汽车修理的赵三D.在外地读全日制大学本科的赵四E.在中学读初中的赵五答案为CDE。本题考核的是低保对象资格中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认定。“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在校本科教育及以下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抚养赡养义务且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而“出家3年以上的宗教人员,服刑、劳教人员和其他人员”则不包括进内。考生如果对不计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情况了解,很容易排除A和B。特困人员供养重点了解供养的内容(物质生活、照料、医、葬)以及供养方式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等内容。受灾人员救助需掌握自然灾害准备工作的内容、应急救助工作和灾后救助工作的内容以及救灾款物的管理。例题: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内容包括()。A.提供疾病治疗B.办理丧葬事宜C.提供基本生活条件D.提供经济适用住房E.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答案为ABCE。本题考核的是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给予特困人员4项供养内容,D不在规定之列。医疗救助中救助对象、救助形式、救助程序和救助资金募集和管理是易出题的知识点。教育救助近三年没有考过,但应识记教育救助的形式与标准以及未成年人教育救助的对象等内容。住房救助的对象为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实施方式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此知识点内容2015年调整且没有出考题。就业救助为2015年新增且没有出考题,应识记就业服务包括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低保家庭至少保证一名成员就业;低保失业人员3次以上拒不接受相关就业服务须减少或取消低保;就业扶持政策:吸纳就业救助对象的用人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临时救助主要掌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包括救助形式、救助内容。例如2014年考过有关终止救助的题目:甲、乙、丙、丁四人在某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甲隐瞒了自己在该市还有一个哥哥;乙因与父母争吵离家出走,其父母来到救助管理站寻找;丙在救助期满当天突患阑尾炎,需入院治疗;丁觉得在救助管理站受约束,私自离开。以上四人中,救助管理站应当继续实施救助的是()。A.甲B.乙C.丙D.丁答案为C。本题考核的是终止救助的知识点,“提供虚假个人情况、自愿放弃救助离开救助站、擅自离开救助站视同放弃救助”等情况下应终止救助。甲故意隐瞒自己的信息,乙的父母已经来寻找,而丁为擅自离开救助站,所以只有丙符合继续实施救助的条件。第四章我国特定人群权益保护法规与政策主要是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及残疾人的特定权利进行保护。这部分很多内容涉及平时的生活常识,如果平时工作生活中注意理解,则本章难度不大。老年人的特定权利重点掌握家庭赡养与扶养的内容;妇女的特定权利掌握政治权利及婚姻家庭权益等;未成年人的特定权利掌握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内容。残疾人的特定权利重点了解康复的内容。老年人的赡养特别容易出题目,例如:老王丧偶后由儿子赡养。近期,老王经人介绍认识经济条件较好的老陈,两人感情发展顺利,准备结婚,但小王不赞成父亲再婚。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未经小王的同意,老王不能再婚B.小王对老王的赡养义务不因老王再婚而解除C.老王若再婚后去世,老陈无权继承老王的遗产D.因老陈经济条件好,老王再婚后,小王可以不用赡养老王答案为B。本题考核的是老年人家庭赡养与婚姻问题。婚姻这个知识点基本每年必考,考生须把握一个原则“子女和其他亲属不能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赡养义务也不因婚姻状况而改变”。例题:甲市的未成年人小齐流浪到乙市,被乙市救助机构的工作人员发现并送回家中。甲市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小齐的家庭监护情况调查评估后发现,小齐母亲已去世,父亲长期酗酒,经常对小齐实施家庭暴力,且不履行对小齐的监护责任,经反复教育依然不改。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意见》,下列甲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做法,正确的是()。A.安排当地有意愿的家庭收养小齐B.将小齐长期安置在当地的儿童福利院C.协助小齐的父亲及时委托其他人员代为监护D.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小齐父亲监护人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员答案为C。本题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方法,未成年人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等,考生根据题干中给出的条件,结合《未成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的规定“父母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可选出合适的答案。第五章我国婚姻家庭法规与政策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章,每年分值都在10分左右。大家对结婚离婚的内容应该比较熟悉,而本章的重点更在于收养、家庭财产、遗产等内容。考生应了解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无效婚姻的条件(重婚、近亲、疾病、未达婚龄)与请求权人、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和程序以及可撤销婚姻的条件(胁迫)与宣告机关及程序。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诉讼离婚的理由和程序以及夫妻的人身权、共同财产分割、经济帮助、损害赔偿、子女抚养与探视等。抚养赡养、遗产继承等也是需要重点掌握的。例题:根据《婚姻法》,下列关于离婚时夫妻双方财产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A.夫妻为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由借款一方负责偿还B.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后双方均无权向对方请求补偿C.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D.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E.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要维护男女平等原则,又要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答案为CDE。本题考核的是离婚时家庭财产的分割,其原则为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照顾无过错一方,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共同偿还;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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