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资产业务第一节贷款业务•商业银行的资产主要包括货款、债券投资和现金资产三大类。货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一、贷款业务品种•贷款业务有多种分类标准,按照客户类型可划分为个人贷款和公司贷款;按照贷款期限可划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按有无担保可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一)个人贷款业务•虽然部分个人贷款也用于生产经营,但绝大多数个人贷款主要用于消费。个人贷款主要分为四大类,即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和个人信用卡透支。•1.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和大修理各类型住房的贷款,主要包括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等。•2.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一般包括个人汽车贷款、助学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权利质押贷款等。•3.个人经营贷款。个人经营贷款,是指银行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贷款。•4个人信用卡透支。•个人贷款业务的还款方式通常包括等额本息及等额本金两种。较为常见的特色还款方式包括:按周还本付息、递增还款法、递减还款法、随心还款法等。•(二)公司贷款业务•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房地产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1.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弥补企业流动资产循环中所出现的现金缺口,满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流动资金需求。•2.固定资产贷款。•按照用途划分,固定资产贷款一般包括如下四类:•(1)基本建设贷款。•(2)技术改造贷款。•(3)科技开发贷款。•(4)商业网点贷款。•3并购贷款。•4.房地产贷款。•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四大类。公司业务中房地产贷款是指前三类贷款。•(1)房地产开发贷款包括住房开发贷款和商业用房开发贷款两大类。•住房开发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商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开发建设的贷款,贷款用途限于客户正常建造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所需的资金。•(2)土地地储备贷款。•因依法合规收购、储备、整理、出让土地等前期相关工作时产生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3)法人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置商业用房和自用办公用房的贷款。•5.银团贷款。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参与银团贷款的银行均为银团成员。银团成员应按照“信息共享、独立审批、自主决策、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确定各自授信行为。•银团贷款成员通常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等角色。•(l)银团牵头行是指经借款人同意,负责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2)银团代理行是指银团贷款协议签订后,按相关贷款条件确定的金额和进度归集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接受银团委托按银团贷款合同约定进行银团贷款事务管理和协调活动的银行。•(3)银团参加行是指接受牵头行邀请,参加银团并按照协商确定的承贷份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银行。•6.贸易融资。商业银行提供的贸易融资可以分为国内贸易融资和国际贸易融资两大类。•国内贸易融资是指对在国内商品交易中产生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的融资。•目前,我国开办的国内贸易融资业务有国内保理、发票融资、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等产品。•国际贸易融资按进口方银行提供服务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进口方银行为进口商提供的服务,另一类是出口方银行为出口商提供的服务。•以下为几种主要的贸易融资工具:•(1)信用证。信用证是指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开证银行依照客户(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凭规定的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承兑;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耳乓承兑;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按进出口来分可分为进口信用证和出口信用证。•按开证行保证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现在银行基本上只开不可撤销信用证。•按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商业单据,可分为跟单商业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上是跟单商业信用证。•按信用证项下的权利是否可转让,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现在银行开立的大多是不可转让信用证。•按付款期限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按是否可循环使用可分为循环信用证和不可循环信用证。•按是否保兑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无保兑信用证。•其他种类:预支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对开信用证、旅行信用证等。•(2)押汇。按进出口方的融资用途来分,押汇可分为出口押汇和进口押汇。•出口押汇是指银行凭借获得货运单据质押权利有追索权地对信用证项下或出口托收项下票据进行融资的行为。出口押汇在国际上也称议付,即给付对价的行为。•进口押汇是指银行应进口申请人的要求,与其达成进口项下单据及货物的所有权归银行所有的协议后,银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行为。进口押汇包括进目信用证项下押汇和进口代收项下押汇。目前,银行主要办理进口信用证项下的进口押汇业务。•(3)保理。•保理又称为保付代理、托收保付,是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出口方为了规避收款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的做法。保理业务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与传统结算方式相比,保理的优势主要在于融资功能。•国际保理按进出口双方是否都要求银行保理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单保理是只有出口银行与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并对出口商的应收账款承做保理业务。•双保理是进出口银行都与进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国内保理主要包括应收账款买断和应收账款收购及代理。••(4)福费廷。福费廷也称为包买票据或买断票据,是指银行(或包买人)对国际贸易延期付款方式中出口商持有的远期承兑汇票或本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即买断),如图所示。•在福费廷业务中,这种放弃包括两方面:一是出口商卖断票据,放弃了对所出售票据的一切权益;二是银行(包买人)买断票据,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所贴现款项的追索权,可能承担票据拒付的风险。•从业务运作的实质来看,福费廷就是远期票据贴现。但福费廷又不同于一般的票据贴现业务,如银行(包买人)放弃了票据追索权,属于中长期融资,票据金额比较大,只能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开立票据,融资的条件较为严格,银行(包买人)承担了票据拒付的所有风险,带有长期固定利率融资的性质。•7.票据贴现与转贴现。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合法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以前为获取票款,由持票人或第三人向金融机构贴付一定的利息后,以背书方式所作的票据转让。对于持票人来说,贴现是以出让票据的形式,提前收回垫支的商业成本。对于贴现银行来说,是买进票据,成为票据的权利人,票据到期,银行可以取得票据所记载金额。•票据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卖断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按出票人不同,票据贴现业务又可分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付款人作为承兑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二、贷款业务流程•(一)公司贷款基本流程•一般来说,一笔贷款的管理流程分为以下九个环节:•1.贷款申请。•2.受理与调查。•3.风险评价。•4.贷款审批。银行要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对信贷资金的投向、金额、期限、利率等贷款内容和条件进行最终决策。•5.合同签订。•6.贷款发放。实行贷放分离、实贷实付。•7.贷款支付。8.贷后管理。9.贷款回收与处置。•(三)贷款“三查”与全流程管控•1.全流程管理。•2.诚信申贷。•3.协议承诺。•4.贷放分控。•5.实贷实付。•6.贷后管理。•三、贷款质量分类与不良贷款管理•(一)贷款质量•我国自2002年开始全面实施国际银行业普遍认同的“贷款五级分类法”,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前两类称为正常贷款或优良贷款,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率是衡量银行资产质量的最重要指标。•(二)不良贷款管理•不良贷款管理是根据不良贷款的风险程度采取不同措施,化解和防控信贷风险的过程。•如可在灵活运用直接催收、诉讼、减免息、以物抵债、呆账核销等传统手段的基础上,尝试探索打包处置、债权转让等市场化、批量化处置渠道。•贷款重组是贷款人为降低和化解贷款风险而采取的重要补救措施之一。第二节债券投资业务•一、债券投资目标及对象•(一)债券投资的目标•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目标,主要是平衡流动性和盈利性,并降低资产组合的风险、提高资本充足率。•(二)债券的投资对象•我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对象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愤券、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等。•1.国债。•国债分为记账式国使和储蓄国债两种。记账式国债有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三个发行及流通渠道,二级市场非常发达,交易方便,是商业银行证券投资的主要对象。•储蓄国债具有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两个品种。•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不印制实物券面,而采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价的方式,通过部分商业银行柜台,面向城乡居民个人和各类投资者发行的储蓄性国债;•储蓄国债(电子式)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试点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2.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也被称为市政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一般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地方政府债券一般采用由财政部统一代为发行和兑付的方式管理。•3.中央银行票据。中央银行票据简称央行票据或央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发行的、期限一般在三年以内的中短期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第二季度开始发行中央银行票据。自2007年10月24日起,中央银行票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回购,同时作为公开市场业务回购交易工具。•与财政部通过发行国债筹集资金的性质不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票据的目的不是筹资,而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调节金融体系的流动性,是一种重要的货币政策手段。央行票据具有无风险、流动性高等特点,从而是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重要对象。•4.金融债券。•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券,即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银行发行的债券;•商业银行债券,包括商业银行普通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等;•其他金融债券,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金融债券。•5.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资产证券化产生的资产。资产证券化是指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流的资产汇集起来,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机制和过程。•2005年12月15日,国家开发银行发行的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建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标志着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进入中国大陆。我国资产支持证券只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其投资者仅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因此,商业银行是其主要投资者。•6.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在我国,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在实践中,其发债主体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公司债券管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债主体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在实践中,其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其信用保障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等。•二、债券投资的收益•(一)名义收益率•名义收益率又称票面收益率,是票面利息与面值的比率,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