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户口新政策:落户条件一、购房落户——在青岛七区一次性购置满100平新房、无贷款,并且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可以落户青岛。二、高级技工(技师)引进落户这种落户是针对青岛市2007年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符合青岛市引进的58个紧缺工种的高级技术人员可以落户青岛(必须是由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这种落户方式要求具有高级技工证(技师证),年龄小于40周岁以下,并且在青岛市区用工单位签满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青岛市社保一年以上可以落户青岛。三、人才引进落户1.刚毕业的本科应届生在青岛有工作单位的,并且工作单位具有自己的集体户,可落户青岛。2.毕业多年的本科生具有“干部身份”可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毕业多年的专科生与青岛市用工单位签约2年并交纳社保满2年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青岛。四、投靠落户1.夫妻投靠是指夫妻一方是青岛市户口,另一方可以到户口所属派出所申请夫妻投靠落户;2.子女投靠是指父母有一方是青岛市户口,并且子女未婚(无婚姻史),子女即可投靠到父母名下;3.父母投靠是指子女属于青岛市户口,并且父母户口所在地县级以内无其他子女户口的,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父母即可投靠到子女名下。五、其它形式的落户——投资纳税落户,复员、退伍军人、部队转业士官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等,这些情况相对稀少,程序繁琐,周期较长。青岛户口新政策: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从2015年起要推进市区户口自由迁移,控制城区落户,放宽新区落户,并创新了居住证持有者落户办法,放开县域城镇落户等政策,同时指出积分落户要满足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等5个条件。据了解,意见中的市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城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不含青岛红岛经济区)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指黄岛区(不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青岛红岛经济区。城区户籍人口在市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将户口迁移至合法固定住所地。本意见施行后迁入新区的人员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以上、在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迁入城区,其中以城区专业人员、创业人员、外来企业等落户条件标准落户新区且符合迁移规定的,迁入城区不受5年限制。这次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还特别提到了“积分落户”办法。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市政府确定的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落户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分,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可申请落户。积分体系分为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和负积分,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申请人积满100分,可在固定住所所在地申请落户。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市区的居住证持有人员,可按本办法参加积分落户。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3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无犯罪记录。申请人应登录网上申请平台,按规定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各积分落户受理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年度积分落户指标总量和申请人积分排名,确定拟落户人员名单。积分相同者,按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短排名。公示拟落户人员名单后,发放落户卡,申请人凭落户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通过积分落户市区的人员,准予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随迁。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凡申请中有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