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岛落户分类细则人才引进一、引进国内在职工作人员的范围1、具有普通专科学历并取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学历、学位人员;3、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进市落户:(1)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3)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其他特需人才。二、引进国内在职人员需提供的材料1、用人单位的引进报告(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考察意见、被调人的基本情况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引进人才登记表;2、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3、办理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须出具人事代理协议书,未办理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需先签订人事代理协议;4、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备选);5、被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应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需验证)。6、被引进人才的档案。三、引进国内在职人员办理时限市人事局应当自收到申请表、申请材料、档案之日起,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领人。购房落户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需要注意:1、房子必须是新开发的商品房(不含二手房);2、房子面积必须大于100(含)平方米以上;3、房子必须一次性付清,无银行按揭贷款;4、取得房产证原件。三投靠1.属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年龄限制。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口其配偶可办理落户。2.属父母投靠子女的,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3.属子女投靠父母的,父母只要一方户口在本市,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但不包括结婚后离婚和丧偶的子女。4.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其他近亲属的,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其未成年子女或病残成年未婚子女无法随身抚养,需投靠具有本市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办理落户。5.符合收养法规定,已办理收养登记的,可办理落户。市内迁移市内迁移需要的材料:户口页无房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照2张市内工作单位近3个月社保接续单大学生接收为更好的解决毕业生在青就业落户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面向全省办理未就业的毕业生的接受、报到、落户手续。凡有意到青岛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均可通过我公司办理落户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山东省内高校的:1、省内毕业生需在“山东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密码提供给我们公司。同时,做好毕业生姓名、专业、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的登记以便信息确认。我们在网上与其签约,待上级部门审核后,我们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毕业生将《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待学校派遣。3、毕业后,本人持原件(身份证、报到证、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2张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到我处报到。4、我们办理完档案、户口转接等手续,通知毕业生领回证件。(二)山东省外院校毕业生:1、将学校所发的毕业生纸质协议书(一般是一式叁份),递交或者邮寄,我们与其签订协议书,我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并在填写《毕业生信息表》。2、毕业生将纸质的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待学校派遣。3、毕业后,本人持原件(身份证、报到证、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2张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到我处报到。4、我们办理完档案、户口转接等手续,通知毕业生领回证件。落户青岛办理条件:报道证有效期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注2012年后报到证有效期为3年)所需材料:户籍证明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身份证复印件(3张)公司解约函((注:如之前报到证有签约过的单位)2张1寸彩色白底照片省内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用户名及密码省外的填写自己相关信息留学生落户1.回国前,中国驻外使馆教育处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回国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海尔路人才市场),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办理“派遣报到通知”和“落户介绍信”。4.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5.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6.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7.各地派出所落户。8.落户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转业军人落户一.复员军人落户复员、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落户办理程序去安置办开《入户介绍信》1、原系本市户口,从本市入伍的,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等,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2、异地入伍的复员干部、转业士官,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落户地公安分局审核签章,然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对异地入伍的退伍兵,凭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经市公安局审核签章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二.军队转业干部落户办理程序持“四证”到派出所办理1、持市军转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房地产权证》及复印件或者房屋承租落户证明,由落户地公安分局审核签章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2、随调随迁家属与其同时安置的,凭市军转办的《入户介绍信》、户籍证明等,由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准迁和落户手续。技工引进青岛市对高级工在青岛落户政策是这样规定的:在市南、市北、李沧区及高科园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属于工人身份,男年龄40周岁、女年龄40周岁以下,三级高级技工职业资格证书,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该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以上且符合当年高级工引进工种范围的在职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申请落户。一、符合引进条件的高级工办理落户手续,应提报以下材料:1、《申请调入工人报告表》必须劳动局出具;2、用人单位的接收报告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明的复印件;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5、招用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企业注册区域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6、入户住址证明(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明,申请人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的需出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7、一寸彩照2张投资纳税落户1.在青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办理落户(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2)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允许本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1)当年实际纳税20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500万元,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例减半。(2)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10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例减半。(3)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当年实际纳税5万元,可迁入2人户口。五个条件申请积分落户可参考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