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题1.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条)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第二条)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第五条)4.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第六条)5.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第九条)6.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第十一条)7.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第十四条)8.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第二十六条)9.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七条)10.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第二十八条)11.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第三十条)12.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第三十一条)13.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三十二条)14.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四十二条)1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16.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四十五条)17.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四十五条)18.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一条)19.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四条)20.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五条)21.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一条)22.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三条)23.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四条)24.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六十八条)25.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八十六条)26.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九十二条)27.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九十六条)28.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八零七条)29.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一十条)30.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一十四条)3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二十六条)3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起施行。(第一百三十三条)33、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廉洁自律准则)34、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第三条)35、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第三条)36、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第四条)37、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分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第七条)38、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八十条)39、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十一条)40、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第十一条)41、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四条)4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被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43、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44、纪律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45、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46、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第四条)47、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四十八条)48、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六十五条)49、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九十五条)50、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的,追还所欠公款,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第九十五条)51、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一百一十条)52、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种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通知)5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第四条)54、《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55、《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56、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准则)57、《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准则)58、《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加以规范。(准则)59、党员廉洁自律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准则)60、党组织严重违犯党纪的处理包括改组和解散。(第八条)单项选择1、2015年10月12日召开会议,(A)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A中共中央政治局B中共中央C中共中央书记处D中共中央办公厅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D)起施行。(第一百三十条)A印发之日B2015年10月12日C2015年10月22日D2016年1月1日3、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B)的具体化。(第一条)A习总书记讲话精神B党章规定C十八大精神D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4、修订后的《条例》共(A)编。A3B5C7D95、《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分为两部分:一是党员廉洁自律规范;二是(C)。(准则)A领导廉洁从政规范B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C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D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6、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C),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六条)A领导者B教唆者C骨干分子D参与者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等“(B)大纪律”。A五B六C七D八8、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