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实务教材勘误页码:P57原文:2.难燃性。如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条抹灰墙等。修改:如沥青混凝土、经阻燃处理后的木材、塑料、水泥刨花板、板条抹灰墙等。依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5(1999年修订、2001年修订)》附录B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举例。页码:P77原文:五、城市交通隧道的防火分区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修改: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分隔。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12.1.9条页码:P85原文: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宜大于2000m2,长边不应大于60m。修改: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宜大于500m2,长边不应大于60m。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9.4.2条页码:P146原文: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最后一句: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地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修改: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依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5(1999年修订、2001年修订)》第3.1.18条页码:P173第10行原文:当设有管网泄漏量数据时,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宜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1%~3%计,且不宜小于lL/s;修改:当没有管网泄漏量数据时,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宜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1%~3%计,且不宜小于lL/s;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5.3.2-2页码:P179倒数第12行原文:2)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如下:修改: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火栓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的建筑如下: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2.2条页码:P181第7行原文:不分区消防给水方式。整栋大楼采用一个区供水,系统简单、设备少。当高层建筑最低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不大于l.OMPa,或系统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可采用此种给水方式。修改:不分区消防给水方式。整栋大楼采用一个区供水,系统简单、设备少。当高层建筑最低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不大于l.OMPa,或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2.40MPa时,可采用此种给水方式。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6.2.1-6.2.2页码:P309第一行原文:自然通风开启外窗有效面积不应小于地面的1%;页码:P310倒数第7行原文:⑤走道设有机械排烟系统的建筑物,当房间面积不大于200m2时,除排烟窗的设置高度及开启方向可不限外,其余仍按上述要求执行。存在问题:与2014版教材不一致,且没有相应规范支撑。2014版教材数据是来源于《建筑排烟排烟系统设计规范》(2015草稿),上海消防局曾杰在14年宣贯时引用的是14版教材数字。但目前该规范未正式发布。建议考生暂时隔离该知识点。综合能力教材勘误页码:P37倒数第5行原文:对于布置在厂区内的点火油罐区,检查其他围棚高度不小于1.5m修改:对于布置在厂区内的点火油罐区,检查其他围棚高度不小于1.8m依据:《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06)第4.0.9条页码:P81倒数第6行原文:(1)在导线不良的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380V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440V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修改:(1)在导线不良的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1000V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1500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依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5.5.3-1-1)页码:P94第2行原文: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检查项的10%,且B+C≤20%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修改: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当A=0,且B≤B≤2,且B+C≤6时,竣工验收判定为合格;否则,竣工验收判定为不合格。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13.2.18条页码:P126倒数第12行原文:消火栓井内径不应小于1m。修改:消火栓井内径不应小于1.5m。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7.2.1条页码:P128第一行原文:④室内消火栓处应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设按钮保护设施,与按钮相连接的控制线应穿管保护。修改:④消火栓按钮不宜作为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开关,但可以作为报警信号的开关或启动干式消火栓系统的快速启闭装置等。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11.0.19条页码:P128第12行原文:消火栓箱门的开启不应小于160°;修改:消火栓箱门的开启不应小于120°;依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12.3.10-4条页码:P160第9行原文:4)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应每月检查一次,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修改:4)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应每月检查一次,消防水泵应每周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周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依据:《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2014)第10.0.5条页码:P174原文:在“2.检查操作步骤(1)查看分区控制阀的外观是否完整无损伤,标志、标识是否清晰,是否与其保护的防护区相对应;(2)对于开式系统,打开分区关闭控制阀后的泄放试验阀,关闭其后的控制阀;”后面增加以下内容:(3)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他方式,对火灾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在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及时启动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查看泄放试验阀后是否有水流出;并在相应控制设备上查看分区控制阀的动作情况和信号反馈情况;(4)按下防护区外的手动按钮查看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是否及时开启,查看泄放试验阀后是否有水流出;并在相应控制设备上查看分区控制阀的动作情况和信号反馈情况;(5)切断电动阀控制电源模拟应急机械启动,用手摇曲柄打开电动阀,查看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的动作情况等是否与3)项的内容一致;(6)手动关闭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关闭其后的泄放试验阀,打开其后的控制阀,使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7)对于闭式系统,查看系统分区控制阀是否处于开启状态,查看阀门的启闭标志是否明显,是否用锁具固定;采用信号阀的,在试水阀处放水或手动关闭分区控制阀查看其信号反馈情况是否正确。(三)开式系统联动功能1.检查内容及要求通过报警联动,测试开式系统联动控制功能,进行模拟喷放细水雾试验,检查分区控制阀、泵组或瓶组能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能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相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保护面积内的喷头是否喷出细水雾,相应场所入口处的警示灯是否动作。2.检查操作步骤(1)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他方式,对火灾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查看火灾报警控制器是否发出声光报警信号,相关连动控制装置是否发出自动关断指令;(2)查看分区控制阀、泵组或瓶组的相应动作情况,及其动作情况在相应控制设备上的显示情况;(3)查看系统喷雾情况,用秒表测量自火灾报警装置发出报警信号至细水雾喷头喷出细水雾的时间间隔,查看系统是否满足响应时间要求;(4)查看系统动作信号反馈装置的信号反馈情况和防护区入口处喷雾指示灯等装置的动作情况;(5)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四)闭式系统联动功能1.检查内容及要求通过末端放水测试闭式系统联动功能。查看泵组能否及时启动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能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2.检查操作步骤(1)开启试水阀,查看并记录压力表数值变化情况;(2)用秒表测量自试水阀开启至消防水泵投入运行的时间间隔,查看泵组是否及时启动;查看水泵控制柜和其他控制设备上显示的水泵工作状态;(3)查看控制设备显示的水流传感器、压力开关的动作情况以及信号反馈情况;(4)当分区控制阀采用信号阀时,查看控制设备显示的阀门的信号反馈情况;(5)关闭试水阀,系统复位,恢复到工作状态。四、系统常见故障分析进行系统周期性检查时,对于检查发现的系统故障,要及时分析故障原因,消除故障,确保系统完好有效。(一)泵组常见故障分析与处理1.泵组连接处有渗漏(1)故障原因分析①连接件松动;②连接处O型圈或密封垫损坏;③连接件损坏。(2)故障处理①拧紧连接件;②更换O型圈或密封垫;③更换连接件。2.泵组出口压力低(1)故障原因分析①泵组测试阀未关闭;②泵组进线电源反相;③高压泵损坏;④使用流量超出额定值。(2)故障处理①关闭泵组测试阀;②调整进线电源相序;③更换高压泵;④在泵组额定值内工作。3.泵组不启动(1)故障原因分析①高压泵接触器未闭合;②泵组停止触点断开;③LOGO!未执行程序;④电源未接通;⑤断水水位保护。(2)故障处理①闭合接触器;②闭合泵组停止触点;③检修LOGO!必要时更换;④接通电源;⑤恢复调节水箱水位。4.稳压泵频繁启动(1)故障原因分析①管道有渗漏;②安全泄压阀密封不好;③测试阀未关紧;④单向阀密封垫上粘连杂质。(2)故障处理①管道渗漏点补漏;②检修安全泄压阀;③完全关闭测试阀;④清洗单向阀并清洁水箱及管道。页码:P230第2行原文:4)经测力计实测检查,开启力不大于50N;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65°,箱盖开启角度不小于100°。修改:4)经测力计实测检查,开启力不大于50N;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60°,箱盖开启角度不小于100°。依据:页码:P231倒数第16行原文:开门型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65°修改:开门型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60°依据:《灭火器箱》(GA139-2009)5.4.3开门式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60°,翻盖型灭火器箱的翻盖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00°。《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3.2.3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应方便灵活,其箱门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安全疏散。除不影响灭火器取用和人员疏散的场合外,开门型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75°,翻盖型灭火器箱的翻盖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00°。页码:P264倒数第5行原文:4.断开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使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备电工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在备电工作时各种控制功能应不受影响,备电工作时间不小于应急照明持续时间的3倍,且不小于2h。修改:4.断开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使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备电工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在备电工作时各种控制功能应不受影响,备电工作时间不小于应急照明持续时间的3倍,且不小于3h。依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第6.3.7.5条页码:P458修改后:静水压力测试:使用消火栓系统试水装置,选择最不利处消火栓,连接压力表及闷盖,开启消火栓,测量栓口静水压力。(注:一类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压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高层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动压测试:使用消火栓试水检测装置,打开闷盖,按设计出水量开启消火栓,启动消防泵,测量最不利处消火栓出水压力。(注: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的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其他场所的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0m计算。可以参看表1。使用消火栓系统试水检测装置,打开闷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