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判断题1、党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A、对B、错2、在党的纪律面前所有党员一律平等。()A、对B、错3、党章中把“克己奉公”作为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与廉洁自律准则中的“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的规定是一致的。()A、对B、错4、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A、对B、错5、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至三年。()A、对B、错6、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A、对B、错7、新《准则》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关于廉洁自律和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唤醒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权威。()A、对B、错8、《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实现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A、对B、错9、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可以不同本人见面。()A、对B、错10、新《准则》后四条确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提出了比普通党员更高的要求。()A、对B、错11、申请入党的人必须有3名党员作介绍人。()A、对B、错12、《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参考借鉴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华,使全体党员易懂易记。()A、对B、错13、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A、对B、错14、《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A、对15、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16、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17、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该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18、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19、加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20、开除党籍处分的违纪行为,可以适用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21、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22、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23、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不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不按共同违纪处理。()24、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25、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吃喝嫖赌、贪污贿赂或者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26、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留党察看处分。()27、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28、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29、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30、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31、党员违反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32、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不应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33、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34、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35、违纪党员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可以不开除其党籍。()36、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37、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区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3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39、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40、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45条第1款)41、为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等方式公开发布、播出、刊登、出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提供方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46条)42、通过电视、广播、报告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46条)43、制作、贩卖、传播公开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第47条)44、私自携带、寄递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47条)45、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48条)46、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48条)47、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第48条)48、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49条)49、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51条)50、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52条)51、对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54条)52、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55条)53、对抗组织审查,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57条)54、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58条)55、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62条)56、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A)第六十三条57、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告处分。()第六十四条58、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B)第六十五条59、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六条60、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六十七条61、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六十七条62、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六十七条63、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七十九条64、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六十五条65、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六十七条66、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七条67、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第七十五条6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三条69、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条70、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警告处分。()第七十条71、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第七十一条72、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二条73、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二条74、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二条75、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四条76、利用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77、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78、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79、党员干部的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80、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81、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82、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