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的特点、优势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公民我国政府的性质、职能我国政府的宗旨、原则我国政府依法行政我国政府受人民监督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的政党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制度国家利益决定国家关系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国际形势呈多极化趋势我国的外交政策国际社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根本基本基本中国特色必修2《政治生活》结构图2017届高考政治第一轮复习本课考点考向定位(一)我国的国家性质①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②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和特点③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④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⑤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二)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①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②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③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④有序参与政治生活1、从知识的考查看:立足公民政治参与,重点考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以及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意义2、从试题类型上看:试题多以选择题为主,聚焦于社会主义民主特点、公民权利与义务、政治参与的原则。材料题多以意义类和措施类为主,主要考查公民如何参与政治生活,以及政治参与的意义。高考复习策略:1、本课时主要回答我国国家性质以及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复习过程中把握一个本质,明确两对关系,认识三项原则。一个本质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即人民当家作主,并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两对关系是指民主与专政的关系,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三项原则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三项原则。•2、本单元主要立足公民政治参与这一核心问题,从“为什么能参与”、“为什么要参与”、“怎样参与”三个角度进行了分析。复习本课时必须处理好公民政治权利、义务与公民政治参与的关系,并且明确参与的原则。立足整个教材,必须立足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维护与我国政治主体和政治体制的关系。••3、本课时的主线是“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体现”,所以复习中必须把握以下时事热点:①结合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的召开,认识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体现。•②运用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分析我国政府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的政治学依据和意义。•③结合公民政治参与的案例,认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公民政治参与原则。•④结合网络参政的民主形式,分析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意义。核心知识:一个本质→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两个特点→人民民主的特点三项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三个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四项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考点一: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1、国家的含义:政治权力机关(1)从产生看: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2)从本质看: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本质)属性。(3)从构成要素看: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是一个国家存在和发展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4)从职能看,国家的根本职能是政治统治职能,国家也具有社会管理职能。从上看出:国家与阶级有直接的、内在的、紧密的联系,国家就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政治权力机关。一、我国的国家性质2、国家性质的含义(国体):(2)决定因素:国家性质是由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性质决定的(3)类型划分: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类型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1)基本含义:即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判断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就是看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实行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考点一: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例1:(2013上海)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A.各政党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B.各国家机关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C.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D.各社会组织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2、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国体)我国国家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领导阶级(首要标志)工农联盟政权的阶级基础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掌握政权当家作主考点一: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知识拓展:(1)工人阶级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2)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3)全体人民是我国国家政权的社会基础。(4)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上,人民民主专政经济上,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文化上,社会主义新文化考点一: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特别提示】1、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政府的性质、宗旨、工作原则及其职能;决定政党制度的性质、与执政党的性质一致;决定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外交政策。我国的国家性质是政治生活的理论基础,凡涉及政府、政党制度、民族宗教及外交政策以背景材料的主观题,首先应考虑到我国的国家性质,特别是问“原因”时,它是根本原因,以免造成失分。2、国家性质与阶级性相一致,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性质,社会主义国家也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例2:(2011高考江苏卷)2011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在中国人大网上,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人大常委会实施该举措的根本原因是()A.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B.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领导方法C.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监督权D.政府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考点二: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1)最大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2)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统一◆新型民主: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新型专政:①含义: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②专政的职能:国家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提示】公民与人民的区别(1)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按照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通常指个人。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通常指整体,它是以阶级内容来划分的。人民与敌人是相对的。(2)公民的范围比人民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和其他敌对分子不属于人民,但仍属于公民。考点二: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3、民主和专政的关系(1)民主:①含义:是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物的国家制度。②实质:是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照多数人的意志,实现国家职能。③特点: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全民的民主。(2)专政:①含义: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统治,专政属于被统治阶级。(即统治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被统治阶级服从统治阶级的意志。)②国家专政的工具: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考点二: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3、民主和专政的关系⑴民主和专政的区别④功能不同①含义不同②实施的范围不同民主统治阶级专政被统治阶级③实施方式不同民主平等、少数服从多数专政主要是为了有效地巩固国家民主主要是为了有效地管理国家专政依靠暴力、国家强制手段(2)我国的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①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②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知识拓展】民主、专政、专制(1)民主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首先,民主是指一种与专制制度相对立的国家制度,是近代资本主义国家才开始普遍采用的国家制度。其次,“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是指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即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世界上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全民的民主。再次,“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指民主的形式、程序、原则,这些原则只在统治阶级内部适用,归根结底是为统治阶级的民主服务的。(2)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是相对于专制独裁而言的。专制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在于,在统治阶级的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专政并不等于专制。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但民主总是离不开专政的。考点三: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特点表现广泛性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民主主体具有广泛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平等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真实性保障制度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法律保障我国至今已制定了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1000多件物质保障公民选举所需经费均由政府开支;在选举期间,国家掌握的报刊、电视、广播等都为选举活动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体现[2012·广州模拟]我国的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和妇女、归国华侨等都有适当的比例,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至少有一名代表。这表明我国民主具有()A.广泛性B.真实性C.绝对性D.渐进性(2013福建)截止2012年,福建省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省定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1800元。上述改善民生的做法,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具有()A.政治保障B.物质保障C.法律保障D.制度保障2013天津)网络反腐的成效被形象地称为“小鼠标绊倒大贪官”。近日,为鼓励广大网民依法如实举报违纪违法行为,回应网民对反腐倡廉领域热点问题的关注,人民网、新华网等主流网络同步推出了网络“举报监督专区”。“举报监督专区”的设立①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广泛性②推动了反腐与网络功能的良性互动③拓宽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④确保了国家权力在阳光下运行A.①③B.②④C.①④D.②③D考点四: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1、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2、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根本和重要的人权。保护和促进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这个环节入手。3、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4、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特别提示】(1)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一个国家的人权及其实现,是受该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制约的,不能撇开一个国家的具体国情抽象地去谈人权。(2)主权高于人权。主权是人权的保证,不能将人权置于主权之上。西方发达国家提出所谓“人权高于主权”论、“人权无国界论”,其实质是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利用人权推崇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这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表现。•(2012·四川高考)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该修正案首次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强化了证人出庭和保护制度,还在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等方面作出了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重大突破。该修正案的通过•①贯彻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②削弱了国家惩罚犯罪的职能•③保障了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④提供了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A.①③B.②③C.①④D.②④考点五: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为什么)1、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1)必要性: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我国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已被写入我国宪法。(2)重要性: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两个只有……才能……”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新要求:(1)扩大社会主义民主;(2)实行依法治国;(3)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4)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5)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等。政治领域经济领域文化领域社会领域(2012福建高考卷)2012年1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