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排球基本规则(17~20)2018.1.11一、比赛场地•比赛场地包括比赛场区和无障碍区。•比赛场区为长12米、宽6米的长方形。其四周至少有2-3米宽的无障碍区,从地面向上至少有7米高的无障碍空间。•跳发球限制线:跳发球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超越跳发球限制线。起跳空中击球后,脚可以落在任何位置。参赛者的权利和责任•参赛者应遵守规则,并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服从裁判的判决,不允许争辩。教练员和队长对全队成员的行为和赛风赛纪负责。•教练员:教练员赛前应核对记分表上登记的本队队员名单、号码,并签字确认。每局比赛前将该局上场队员位置表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台;比赛中请求暂停和换人,在场外行使指导。•队长和场上队长:只有场上队长在死球时可以向裁判员请求:对规则的执行进行解释;但当第一裁判员解释后,不得与裁判员纠缠与争辩,否则判该队“延误比赛”;转达本队队员提出的问题和请求。比赛方法•比赛采用每球得分制,即胜一球得一分•胜一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胜两局的队为胜一场。如果1:1平局时,进行决胜局(第三局)的比赛。•胜一局:第1、2局先得21分同时超过对方2分为胜一局,当比分20:20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两分(22:20、23:21、……)为胜一局。决胜局,先得15分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队获胜,当比分14:1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两分(16:14、17:15、……)为胜一局。决胜局8分时双方队员交换场地进行比赛,比赛按照交换时的阵容继续进行。(无上限)•得一分:球成功地落在对方场区;对方犯规或受到判罚;•弃权与阵容不完整:某队被宣布一局或一场比赛阵容不完整时,则输掉该局或该场比赛,判给对方胜该局或该场比赛所必要的分数和局数。阵容不完整的队保留其所得分数和局数。比赛的组织•比赛开始前和决胜局开始前,由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抽签,获先者选择其中一类:A:发球或接发球;B:场区。•每队场上必须始终保持5名队员或4名队员的比赛阵容。队员的轮转次序应按位置表登记的顺序进行。位置表一经交给第二裁判员或记录员,除正常换人外,其阵容不得更改。•发球击球后,队员可以在本场区和无障碍区的任何位置。•位置错误当发球队员击球时,如果队员不在其正确位置上,则构成位置错误犯规。当发球队员击球时的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则判发球犯规。当发球队员击球后的犯规与对方位置错误同时发生,则判位置错误犯规。位置错误判罚如下:该队被判失去1分,由对方发球;队员必须恢复到正确位置。•轮转:右下为1号位,逆时针站,顺时针转。轮转错误没有按照轮转次序进行发球为轮转错误,按照顺序进行如下判罚:该队失1分,由对方发球;队员的错误轮转次序必须纠正。记录员应准确地确定其错误何时发生,从而取消该队自犯规发生后的所有得分,对方得分仍然有效。如果不能确定犯规发生的时间,则仅判失1分,由对方发球。比赛行为比赛开始第一裁判员鸣哨允许发球,发球队员击球为比赛开始。比赛中断裁判员鸣哨则比赛中断,但如果裁判员是由于比赛中出现犯规而鸣哨的,则比赛的中断实际上是由犯规的一刹那开始的。界内球球触及比赛场区的地面包括界线为界内球。界外球下列情况为界外球:球接触地面的部分完全在界线以外;球触及场外物体、天花板或非场上的成员等;球触及标志杆、以及标志杆以外的球网、网绳或网柱;球的整体从网下穿过;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以外过网进入对方场区;球的整体越过中线的延长线。球队的击球每队最多击球三次(规则15.3.1除外),无论是主动击球或被动触及,均作为该队的一次击球。连续击球一名队员不得连续击球两次(规则10.2.3、15.2、15.3.1除外)。同时触球两名或三名队员可以同时触球同队的两名(或三名)队员同时触到球时,被记为两次(或三次)击球(拦网除外)。如果只有其中一名队员触球,则只记一次。队员之间的碰撞不算犯规。两名不同队的队员在网上同时触球,比赛继续进行,获球一方可再次击球三次。如果该球落在某方场区之外,判对方击球出界。借助击球队员在比赛场区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的支持进行击球。击球的性质球可以触及身体的任何部分。球必须被击出,不可接住或抛出。击球时(包括第一、二、三次击球),允许身体不同部位在一个动作中连续触球。击球时的犯规“四次击球”:一个队连续触球四次。“借助击球”:队员在比赛场地内借助同伴或任何物体的支持进行击球。“持球”:没有将球击出,造成接住或抛出。“连击”:一名队员连续击球两次或球连续触及其身体的不同部位(规则10.2.3除外)。球通过球网球的整体必须通过球网上空的过网区进入对方场区。过网区是球网垂直面,其范围:上至天花板;下至球网上沿;两侧至标志杆及其延长线。球网附近的队员进入对方空间在不妨碍对方比赛的情况下,允许队员在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穿越中线进入对方场区队员的一只(两只)脚部分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的同时,其余部分接触中线或置于中线上空是允许的,不判为犯规。(允许且只允许脚踩中线)队员除脚以外,身体任何其它部位触及对方场区为犯规。比赛中断后队员可以进入对方场区。在不干扰对方比赛的情况下,队员可以穿越进入对方的无障碍区,但不得击球。触网队员触网即犯规,比赛过程中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触网。队员击球后可以触及网柱、全网长以外的网绳或其他任何物体,但不得干扰比赛。由于球被击入球网而造成球网触及队员,不算犯规。队员在球网附近的犯规对方进攻性击球前或击球时在对方空间触球或触及对方队员。从网下穿越进入对方空间并妨碍对方比赛。整个脚越过中线踏及对方场区。(羽毛球场无中线,只要不影响对方比赛,可以不判)除脚以外的身体任何部分越过中线触及对方场区。发球的允许第一裁判员在发球队员已持球在手,并且双方队员已做好比赛准备时,鸣哨允许发球。发球的执行球被抛起或持球手撤离后,必须在球落地前,用一只手或手臂将球击出。发球时球在手中移动或拍球是允许的。发球队员在发球击球时,不得踏及端线和发球区以外地面。跳发球起跳时,脚不得踏及或超越跳发球限制线。起跳空中击球后,脚可以落在任何位置。发球队员必须在第一裁判员鸣哨后8秒钟内将球击出。发球队员将球抛起,未触及发球队员而落地,允许再次发球,时间连续计算在8秒钟内。发球队员在裁判员允许发球鸣哨的同时或之前发球,则重新发球。发球掩护发球队的队员个人或集体挥臂、跳跃或左右移动,或集体密集站位遮挡球的飞行路线,则构成发球掩护。发球时的犯规发球犯规下列犯规应判发球犯规进行换发球,即使对方位置错误。发球队:发球次序错误;没有遵守“发球的执行”的规定(规则13.4)。发球击球后的犯规球被发出后,出现以下情况仍被判为发球犯规(规则13.7.2除外):球触及发球队队员或球的整体没有从过网区通过球网的垂直面;界外球;球越过发球掩护的个人或集体。进攻性击球犯规在对方空间击球。击球出界。在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球的飞行轨迹没有高于击球点,球过网时没有明显向上的弧度(包括水平飞向过网)。对处于本场区内高于球网上沿的对方发球完成进攻性击球。拦网的定义拦网是队员靠近球网,在高于球网处阻挡对方来球的行动,与触球点是否高于球网无关;只有前排队员可以完成拦网。拦网的犯规后排队员完成拦网或参加完成拦网的集体。拦对方的发球。拦网出界。从标志杆外进入对方空间拦网。拦网队员过网拦网,在对方进攻性击球同时或之前触球。当球飞向过网而尚未过网,有同队队员准备击该球时完成拦网。队的成员对裁判员、对方、同伴或观众的不良行为,按程度分为3类。粗鲁行为:违背道德准则或文明举止。冒犯行为:诽谤或侮辱的言语或形态,或有任何轻蔑的表示。侵犯行为:人身攻击、侵犯或威吓行为。轻微的不良行为对轻微的不良行为不进行处罚,但第一裁判员有责任防止运动队出现接近被处罚程度的行为。这里使用两种形式:1.通过场上队长进行口头警告;2.向相关队的成员出示黄牌,虽然没有处罚,但要登记在记录表上,警告该队其行为已经接近被处罚的程度。轻微的不良行为警告:不处罚——形式1:口头警告;——形式2:出示黄牌。粗鲁行为:裁判员出示红牌,对方得一分并发球。冒犯行为:裁判员出示红牌+黄牌(同持一手),取消该局比赛资格,无其它判罚。被判罚的球队成员必须坐在本队球队席上。如果被判罚的是教练员,则失去该局的指挥权利。侵犯行为:裁判员出示红牌+黄牌(双手分持),取消该场比赛资格,离开比赛控制区,无其它判罚。表明的性质裁判员手势表明的性质裁判员手势允许发球。挥动发球队一侧手臂。得分、发球队。平举发球队一侧手臂。交换场地。两臂在体前、体后绕体旋。暂停。一臂屈肘抬起,另一手手掌放在该手指尖上,然后指明提出请求的队。换人。两臂屈肘在胸前绕环。一局或全场比赛结束。两臂在胸前交叉。发球时球未抛起。一臂慢慢举起,掌心向上。发球掩护或拦网犯规。两臂上举,掌心向前。发球延误。举起八个手指并分开。界内球。手臂和手斜指向地面。位置错误或轮转错误。一手食指在体前绕环。界外球两臂屈肘上举,手掌向后摆动持球。屈肘慢举前臂,掌心向上。四次击球。举起四个手指并分开。连击。举起两个手指并分开过网击球或过网拦网。一手掌心向下,前臂置于球网上空发球未过网和队员触网。一手触犯规队一侧球网进入对方场区或球从网下通过。手指指向中线队员进攻性击球犯规或前场区击球犯规。一臂向上举起,前臂向下摆动。双方犯规,重新发球。两臂屈肘,竖起拇指。触手出界。用一手掌摩擦另一手屈肘上举的指尖。粗鲁行为:一手持黄牌,对方得一分。冒犯行为:一手持红牌,取消该局比赛资格。侵犯行为:一手持红、黄牌,取消场比赛资格。延误警告和判罚。两臂屈肘举起,用黄牌指手腕(警告)或用红牌指手腕(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