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镇办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评分表镇办:2015年1月日类别考核内容考核得分得分加分减分合计一、选好用好干部(20分)(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1.严格落实干部提名责任制度,规范完善提名的程序记5分。(二)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任用推行交流轮岗制等用人机制2.制定轮岗交流制度记5分。3.按制度规定轮岗交流一名领导干部加5分。(三)加强干部监督管理4.建立“三龄一历”严格审查和查询机制记5分,推行加5分。5.推行廉政谈话制度加5分。(四)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规调配干部6.制定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计划记5分。(五)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选人用人问题7.被上级机关每查处一起选人用人的违纪违法案件扣10分。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20分)(一)加强监督检查8.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加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开展十项重点工作记4分。9.每少开展一项工作扣2分。(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0.有效防止执法不公、违规执法问题记4分。11.每被查处一起执法不公、违纪违法案件扣5分。(三)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12.制定政风行风测评实施细则记4分。13.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加2分。(四)八项措施落实到位14.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等三项经费支出同比实现零增长记4分。15.具有法定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全部实行抽取定标加10分,每少一次扣2分。16.全部公开预算加10分。17.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同比减少在20%以上加5分。18.严格按规定使用、管理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加5分。19.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加5分,被县级(含)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每查处一起公车私用问题扣5分。(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20.对镇办落实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记4分;对落实不力的,每责任追究一人加2分。21.开展村“两委”负责人向镇办纪委述廉加2分,每述1人加1分。22.对村级干部全面审计加5分,根据审计结果每处分1人加2分。23.村级财务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监委会主任“联签会审”的,加5分。24.镇办推行《村务公开报》加5分,每办一期加1分。25.农村集体决策“三资”事项推行“经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加5分,建立“三资”动态管理台账加5分。26.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工作有创新,被县级以上推广的加10分。三、源头治腐(20分)(一)惩防体系建设27.制定了《中共神木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记4分,进行了任务分解加5分。(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28..编制出权力目录,制定出权力运行工作流程和制约措施的,记4分。2014年度镇办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评分表镇办:2015年1月日类别考核内容考核得分得分加分减分合计三、源头治腐(20分)(三)规范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29.制定了镇办推行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记4分。30.利用政务网及时公开各类重要信息加5分。31.“三公”经费在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加20分。32.建立群众监督举报投诉平台加5分。(四)坚持民主集中制33.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记4分。34.实行部门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10分,每少推行一个扣1分。35.镇办财务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联签”加5分,不执行扣5分。(五)便民服务工作36.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记4分。37.便民服务中心被评为三星级加3分、四星级加6分、五星级加9分。四、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20分)(一)查办案件零容忍38.建立党委听取重大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制度记5分。39.上级移交案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1件扣5分。40.对瞒案不报或压案不查的,每发现一件扣10分。(二)查办案件质量和数量提升41.镇办纪委查办案件完成任务的记5分。42.位列前三名的分别加10分、8分、6分。43.镇办纪委的案件给司法机关移送1名一般干部加6分、村级干部加4分。(三)案件处分44.被上级纪委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问责得到党政纪处分,每处分一人扣1分。(四)主要领导重视信访举报工作45.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并有记录的,记5分。镇办党政“一把手”直接处置重大集体访和亲自过问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件加5分。46.上级交办的信访件不能按期回复一件扣2分。(五)镇办党委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47.镇办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记5分48.镇办设立监察室且人员配备到位加2分。49.镇办纪委重点工作考核为一类等次的加15分,二类等次的加10分,三类等次的不加不减。五、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20分)(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50.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的加5分51每被通报曝光一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扣5分。(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52.完成“规定动作”记5分。53.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加2分,整改率达到95%以上加10分。54.制度创新工作得到上级认可并被县级(含)以上推广的加10分。(三)党风廉政教育55.执行镇办党政一把手坚持阅读《中国纪检监察报》和浏览中省市纪检监察网页制度的,记5分。56.中心组每组织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加2分。57.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上发表1篇文章加5分。58.在省级《党风与廉政》杂志上发表1篇文章加2分。59.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1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章加1分。(四)主要领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60.镇办党委制定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记5分。61.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加2分。62.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改版升级并与行政村、下属企事业单位签订加2分。(五)严格遵守《廉政准则》63.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记5分。64.领导班子成员因个人工作和作风问题受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党政纪处分,每查处一起扣10分。2014年度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分表单位:2015年1月日类别考核内容考核得分得分加分减分合计一、选好用好干部(20分)(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1.严格落实干部提名责任制度,规范完善提名的程序记5分。(二)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任用推行交流轮岗制等用人机制2.制定轮岗交流制度记5分。3.按制度规定轮岗交流一名领导干部加5分。(三)加强干部监督管理4.建立“三龄一历”严格审查和查询机制记5分,推行加5分。5.推行廉政谈话制度加5分。(四)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规调配干部6.制定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计划记5分。(五)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选人用人问题7.被上级机关每查处一起选人用人的违纪违法案件扣10分。二、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20分)(一)加强监督检查8.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加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记5分。9.每少开展一项工作扣2分。(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0.有效防止执法不公、违规执法问题记5分。11.每被查处一起执法不公、违纪违法案件扣5分。(三)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12.在全县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测评结果为“优秀”的加5分,“良好”的加2分,“一般”的不加不减,“较差”的扣1分。(四)八项措施落实到位13.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等三项经费支出同比实现零增长记5分。14.具有法定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全部实行抽取定标加5分,每少一次扣2分。15.在报纸、网站公开本单位年度预算加10分。16.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同比减少在20%以上加5分。17.严格按规定使用、管理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加5分。18.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加5分,被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每被通报曝光一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扣5分。(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19.涉及《中共神木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文件中工作的业务部门,完成任务记5分,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三、源头治腐(20分)(一)惩防体系建设20.制定了《中共神木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记5分,进行了任务分解加5分。(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21.编制出权力目录,制定出权力运行工作流程和制约措施的,记5分;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的加5分。2014年度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分表单位:2015年1月日类别考核内容考核得分得分加分减分合计三、源头治腐(20分)(三)规范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22.制定了部门和下属单位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记5分。23.利用部门或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类重要信息加5分。24.“三公”经费在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加20分。25.建立群众监督举报投诉平台加5分。(四)坚持民主集中制26.建立局长办公会、党组会议事制度的,记5分。27.集体研究一次“三重一大”事项加2分。28.实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5分。(五)便民服务工作29.实行便民服务中心“星级达标管理”,被评为三星级加3分,四星级加6分,五星级加9分。四、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20分)(一)经常研究信访工作30.落实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认真接待和疏导上访群众记5分。(二)建立信访台账31.建立信访台账,做好信访上报工作记5分32.对上级批转要结果的案件及时查处回复,不能按期回复一件扣2分。(三)廉政提醒33.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提醒约谈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廉政预警机制,深化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记5分。(四)案件查处34.单位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人员因违纪违法的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查处一人扣5分。(五)主要领导重视案件查办工作35.主要领导要重视案件查办工作,处理好系统内和所辖单位的问题记5分36.部门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每及时移交一条违纪违法线索加5分。五、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20分)(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37.坚决纠正“四风”,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加2分。(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8.完成“规定动作”记5分。39.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加2分,整改率达到95%以上加10分。40.制度创新工作得到上级认可并被县级(含)以上推广的加10分。(三)党风廉政教育41.执行部门和下属单位一把手坚持阅读《中国纪检监察报》和浏览中省市纪检监察网页制度的,记5分。42.党组(党委)每组织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加2分。43.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刊上发表1篇文章加5分。44.在省级《党风与廉政》杂志上发表1篇文章加2分。45.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1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章加1分。(四)主要领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46.制定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记5分,年底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加5分。47.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加2分。48.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责任书改版升级并与下属单位签订加2分。(五)严格遵守《廉政准则》49.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记5分。50.领导班子成员因个人工作和作风问题受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党政纪处分,每查处一起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