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免费咨询热线:4006501888第一部分药事管理相关知识第一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第一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1.基本原则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立足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正确的改革原则。该原则强调:①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②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③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④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2.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主要内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主要由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八项支撑组成,四大体系是指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构建我国的基本医疗卫生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免费咨询热线:4006501888制度。八项支撑就是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科技与人才体制机制、信息、法制的建设,保障四大体系有效规范运转。1.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各类医院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作用,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3.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各项制度之间的衔接,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4.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三、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其具体要求如下:1.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免费咨询热线:4006501888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对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又进一步规定:(1)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订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和管理办法。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调整和更新。(2)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统一配送,实现规模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3)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人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和药品注册审批,大力规范和整顿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建立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3.完善药品储备制度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生产。规范药品采购,坚决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四、实施方案中五项重点改革的主要内容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免费咨询热线:40065018882009年4月7日,国务院发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具体部署了医改近期三年的五项重点工作,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项基本”和“一个试点”,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五项重点改革的内容中,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容在本节第三点中已进行说明,另外四项内容包括:(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1.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三年内,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2.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人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人的6倍以上。3.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提高基金统筹层次,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4.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5.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改进医疗保障服务,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城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免费咨询热线:4006501888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09年,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再支持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三年内实现全国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三年内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用三年时间,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培训一定数量的医疗卫生人员。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按照规定,城市三级医院要与县级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县级医院医生水平。3.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制定。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4.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乡镇卫生院要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对行动不便的患者要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三)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免费咨询热线:40065018882.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从2009年开始,开展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等项目。3.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4.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1.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公立医院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以病人为中心。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2.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人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人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报销范围。3.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要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五、医药卫生人才保障机制1.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24小时客服电话:010-82311666免费咨询热线:4006501888制订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城市社区和中西部地区服务;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用三年时间,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36万人次、16万人次和137万人次。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每所城市三级医院要与3所左右县级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