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沂水县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发布部门:基础教育科发表时间:2014-01-1409:48阅读次数:835次一、主办单位沂水县教育体育局沂水县体育工作办公室二、承办单位待定三、竞赛日期和地点初定时间为2014年3月28日至3月30日举行,地点待定。3月28日下午开幕式,29日至30日上午田径,30日下午健身操、毽子、跳绳。四、参加单位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县直高中、初中、小学,职业学校、特校、城区小学(含沂城街道中心小学、长虹小学、龙家圈镇中心小学)。五、竞赛分组与项目见附件1。六、参加办法1、分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只限城区小学)。2、报名人数规定:(1)田径:高中组各代表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10人。初中组、小学组各代表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2)健身操:集体徒手操、集体啦啦操;任选一项。各代表队运动员报12人(男生4人女生8人)。(3)跳绳:各代表队运动员报10人,(男生4人女生4人)2人摇绳(1男1女)。(4)毽子:各代表队运动员报10人,(男生5人女生5人)。(5)特殊规定:田径运动员可兼报健身操、跳绳、毽子项目中的一项,但健身操、跳绳、毽子之间不能兼报,因为三项同时比赛,单项中可兼报,比赛均按预赛成绩排名次,不设决赛,器材自备。各代表队比赛服装颜色统一,运动员上场比赛时须持本人参赛证。七、运动员条件及资格1、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在校学生,思想进步,学习努力,品行端正,经乡镇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2、小学组必须以县教体局学籍档案为准。3、初中组须持县教体局统一编号的学籍档案报名(无学籍的、插班复读的学生不得参加)。4、高中组须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及二代身份证报名。凡参赛运动员,交报名证卡费20元,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八、竞赛办法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2、健身操、跳绳、毽子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2010—2013年全国竞赛规则》。3、田径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另可兼报接力。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1、各单项录取奖励:高中组、初中组各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不足8人(队)全部录取,就高计分;小学组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不足6人(队)全部录取,就高计分。个人(或队单项)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2、本次比赛设破纪录奖,每破县记录一项加5分,破市记录加10分。3、团体奖:高中、小学组奖励前3名,初中组奖励前10名,各组男女运动员(或队)得分之和为团体得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总分相等,分别以破市、县记录和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按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获得团体奖的按照千分考核有关规定给予加分。4、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高中1个、小学组2个,初中组6个。十、大会设仲裁委员会总裁判:郭春录副总裁判:冯彦、徐京峰、杨新华十一、裁判员裁判员由县直及城区学校组成,高中每校选派5人、初中每校选派3人、小学每校选派2人,不足部分由县教体局统一选调。于3月28日下午2:00在比赛地点集合开会,4:00参加开幕式,5:00裁判员实习。十二、编排组编排组成员:李军昌王瑞昌黄超孟庆红张丽君。编排组于3月18日上午8点到基教科集合。十三、关于教练员、运动员违反规程的处理规定1、教练员不准弄虚作假,不准向外地借运动员,一经查出,成绩判为无效,取消团体名次,借出运动员单位取消团体名次,并按千分考核有关规定减分,全县通报。2、教练员如有异议,必须通过领队在单项比赛结束20分钟之内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材料,由仲裁委员会处理。教练员无权干涉裁判员、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3、运动员不准相互顶替,违者成绩无效,取消团体名次,并按千分考核有关规定减分,全县通报。4、各代表队必须按时报到并参加运动会。比赛期间各中心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在主席台就座,参加颁奖仪式,凡不按时或替代者,将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在大会上通报批评。十四、报名与报到(一)各代表队要认真填写报名单并加盖公章,校长签字后,于3月18日至19日报送县教体局基教科,同时报一份电子稿,邮箱ysjjk@163.com。(二)参赛期间,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食宿、往返车费自理。(三)裁判员生活由大会统一安排。(四)报名时,需带如下材料,否则不予报名。1、高中每名运动员(必须是2011—2013级学生)。带学籍证明和二代身份证。2、职业学校每名运动员带学籍证明和二代身份证。3、初中、小学组每名运动员交学校打印的学籍证明(校长、教导主任、学籍管理员签字),以备资格审查。4、选派裁判员名单。(五)各代表队于3月28日12:00前到比赛地点报到,下午2:0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议,4:00举行开幕式。领队教练及田径运动员必须参加开幕式,参加健身操、跳绳、毽子的运动员可于30日12:00前到会。(六)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将不予报名:1、完全没有学籍信息的;2、只采集学籍文字信息而未采集照片信息的;3、复读的学生。十五、其他1、各代表队自备2m×3m的队旗一面,旗杆由大会提供。2、各代表队在报名时,需将入场解说词(100字左右)交编排组。3、各代表队入场式着装要统一。4、本届运动会要求各单位必须参加,纳入局重点工作考核。5、为使比赛顺利进行,杜绝不正之风,名单报出不得更改,望各单位认真审查。对弄虚作假,违犯规定者,除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外,还要追究校长和教练员责任。6、加强比赛期间运动员的交通、食宿等安全管理,确保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县教育体育局基教科,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附件:1、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竞赛项目2、各代表队运动员比赛号码3、报名时间安排表4、沂水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报名单附件1: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竞赛项目组别项目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备注男女男女男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米栏高女:栏高0.84米,栏距8.50米初女:栏高0.84米,栏距8.00米110米栏高男:栏高1.00米,栏距8.90米初男:栏高0.914米,栏距8.70米4×100△△△△△△4×400跳高△△△△△△跳远△△△△△△三级跳远△△3公斤铅球△△4公斤铅球△△5公斤铅球△6公斤铅球△1公斤铁饼1.5公斤铁饼600克标枪700克标枪附件2:各代表队运动员比赛号码田径运动员比赛号码按以下规定排列,每个代表队配置固定号码,号码布自备,顺序如下:高中组:沂水一中:001—030沂水二中:031—060沂水四中:091—120沂水职业教育学校:121—150初中组:沂新中学:151—162实验中学:163—174沂蒙中学:175—186沂城街道:187—198龙家圈镇:199—210黄山铺镇:211—222崔家峪镇:223—234泉庄镇:235—246夏蔚镇:247—258沙沟镇:259—270高庄镇:271—282院东头镇:283—294姚店子镇:295—306许家湖镇:307—318;四十里堡镇319—330道托镇:331—342高桥镇:343—354马站镇:355—366杨庄镇:367—378富官庄镇:379—390诸葛镇:391—402圈里乡:403—414第二实验中学:487—498特校初中:499—510小学组:第一实验小学:415—426第二实验小学:427—438第三实验小学:439—450沂城街道中心小学:451—462沂城街道长虹小学:463—474龙家圈镇中心小学:475—486特殊教育学校:511—522临沂大学附属小学:523—534附件3:报名时间安排表3月18日上午沂城街道初中黄山铺四十里堡杨庄高庄富官庄院东头高桥沂新中学下午马站姚店子夏蔚道托沂水一中沂水二中沂水四中职教学校特校3月19日上午许家湖崔家峪沙沟圈里诸葛龙家圈泉庄实验中学临大附小下午沂蒙中学第二实验中学第一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沂城街道中小学沂城街道长虹小学龙家圈中心小学附件4:附件4:运动会报名表(电子稿)健身操比赛规则及方法一、竞赛项目及分组1、健身操:分集体徒手操、集体啦啦操;任选一项。2、项目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3、参赛人数:每队12人(男生4人女生8人)。二、竞赛办法1、健身操、自编套路成套时间为:2分(±10秒)不含提示音。2、出场顺序:赛前由大会竞赛部门负责抽签决定;按预赛成绩排名,不设决赛。如有成绩并列,则按完成分、艺术分、难度分等顺序录取,高者列前。3、配乐要求:成套音乐可以使用一首或多首乐曲混合的音乐,音乐应流畅、完整,有清晰的开始与结束,如加入音效,应该音效融入音乐中,与音乐融为一体,与成套动作完美融合;音乐风格、节奏必须符合健美操项目的特点,体现出清晰明快、热情奔放、动感欢快、令人兴奋、富有激情。音乐质量应达到专业化水准,确保清晰、稳定,放音时达到最好效果。音乐两个CD光盘备用,或者拷到u盘上,比赛的时候提前把音乐拷到比赛的机器上。4、着装与仪容A.男、女运动员着装应整洁美观,款式不限,适合运动。服装应与动作风格相吻合,按成套编排以及表演效果的要求佩戴饰物,不得造型怪异;B.运动员必须着合适内衣,不得过于暴露。服装上禁止描绘战争、暴力、宗教信仰等主题的元素;5、场地的界限,在规定的界限内完成动作。(12米*12米或者8米*12米)三、动作创编要求(一)徒手健身操是指运动员在音乐的伴奏下,徒手完成各种健美操步伐、手臂和身体动作,以达到健身、健美和健心的目的。徒手健身操包括:有氧舞蹈、自由健身舞。(二)轻器械健美操轻器械:是指在运动过程中,运动员能轻松持握、传递或搬动的,具有健身或表演功效的器械。它包括健身轻器械和表演轻器械。健身轻器械:如踏板、健身球、拉力带、哑铃、杠铃等。表演轻器械如:彩旗、花球、棍、扇子、帽子等。(三)技巧啦啦操,是一项以翻腾、托举、抛接、金字塔组合、舞蹈动作、过渡衔接以及口号等形式为基本内容的团体竞赛项目。跟体操的技巧动作有相同之处(四)舞蹈啦啦操,是以舞蹈动作为主,从芭蕾舞、现代舞、迪斯科、武术中吸取动作发展而来的。1、一般要求成套动作的创编应符合健美操运动项目的特征,成套内容应充分体现动作素材的多样性、内容的创新性,还须符合广大健美操爱好者健身、表演需求,成套动作风格化、个性化。2、操化动作:是指成套动作以健美操七个基本步伐及其变化步法(V字步、一字步、曼波步、交叉步、踏步、吸腿、踢腿等),配合手臂动作及身体其它部位的动作组合,成套动作以操化动作为主要内容,充分体现操化动作的多样性、复杂性和新颖性;3、托举:是由一人或多人组成的底座把一名或多名运动员举、抱、托离地面,在不同的高度、三维立体空间完成不同姿态的动作造型的过程,成套中托举动作至少1个,不得多于3个。托举高度不得超过2人半高。4、成套动作至少出现6次队形变化,其中至少3次为固定队形,2次流动队形,固定队形至少保持1×8拍;流动队形:指在移动过程中,保持2个或2个以上相同或不同的队形进行流动,到位后变成其它队形;移动过程中的队形称之为流动队形。固定队形:指保持一种队形完成一个8拍以上动作后才发生改变的队形。5、对比组合在成套动作中至少出现两次,每次集中出现不得少于2X8拍;对比组合:是指集体在完成同一组动作时,在不同的节拍点依次开始完成动作,形成高低、层次的变化。四、成套动作评分1、成套动作的评分因素成套动作满分20分,其中艺术编排10分,完成情况10分2、艺术编排(10分)艺术裁判是对成套动作的设计、风格的确立,各段落的布局、队形调度、变化,难度的选择与分布,音乐的选择与运用,团队的表演与包装等方面进行评价。3、评分内容A.成套创编特定要求2分B.动感与流畅2分C.复杂与创新2分D.第二风格或轻器械属性的使用1分E.场地与空间1分F.音乐与表演1分G.包装1分4、评分办法A.成套创编特定要求(2分)成套动作创编必须符合各自项目的创编特定要求,每缺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