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师一体化教学能力竞赛活动方案为了深化全省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推进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教师综合职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技工院校开展机械、电工电子专业教师一体化教学能力竞赛活动,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参赛对象与组别参赛对象浙江省技工院校机电类专业教师,设机械和电工电子两个竞赛组。二、时间与地点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师一体化教学能力预赛拟定于2014年10月10日前、决赛拟定于10月底举行,地点另行通知。三、比赛内容与方式1、比赛内容本次比赛为个人项目,即由1名选手完成比赛任务。比赛内容是教学设计和展示与答辨两部分。教学设计包括:学习任务描述、学习目标、学习内容、教学活动策划、评价考核、学习工作页等内容。展示与答辨主要是通过说课与教学实施录像展示主要教学活动,并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展示15分钟、答辨5分钟。2、比赛方式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为教学设计评选,入围决赛的教师进行展示与答辨。第一阶段(预赛)——教学设计评选。在2014年10月10日前上交教学设计文本,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前15名的选手进入决赛。2第二阶段(决赛)——展示与答辨,安排在2014年10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四、成绩评定教学设计占30%,展示与答辩占70%。教学设计评价要点、要求、配分见附件1,展示与答辨的评价要点、要求、配分见附件2。五、奖励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等次,获奖比例分别为15%、20%、30%、35%。六、其它事项1、报名原则上各技工学校每个竞赛组预赛推荐1名教师,技师学院每个竞赛组预赛可推荐2名教师参赛)。各技工院校2014年9月30日上交参赛汇总表(附件3)、选手报名表(附件4)。2、参赛材料上交(1)教学设计文本,纸质一式5份,在2014年10月10日前上交。教学设计不得出现反映院校和教师个人的信息。(2)教学实施录像光盘1张,包含主要教学活动环节,时间不超30分钟,展示时选取部分片段。在2014年10月24日前上交。报名及参赛材料统一上交浙江职业技能研究所教学科除澜,联系电话:0571-85025332,逾期不再受理。附件1:教学设计评价表附件2:展示与答辨评价表3附件3:参赛汇总表附件4:选手报名表浙江省技工院校机械、电工电子中心教研组二O一四年九月十五日4附件12014年全省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师一体化教学能力竞赛教学设计评价表项目配分评判要点基本要求得分教学设计概述(首页)15课程名称、学习任务名称、学时各要素清楚、正确工作情境、学习任务描述工作情境描述具有真实性,学习任务描述具有可操作性,符合企业生产、服务规程和人才培养要求学习目标、内容目标体现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内容与目标匹配教学流程与活动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评价标准任务评价质量依据与标准教学条件描述场地、设备、学习资源等教学活动策划25各环节内容、时间、地点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时间安排合理,环节之间的衔接过渡自然合理学生活动内容学生活动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师生职责明确教师活动内容教师体现教学组织者、策划、指导者与管理者讲授与指导15各环节重点指导能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对学生进行有效指导操作指导,体现行动导向教学原则。学习工作页20与任务的匹配性具有针对性、可行性习题合理性、准确性符合学生认知特点考核与评价15活动评价、任务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评价的导向性明确,评价的方式方法合理文本制作10完整性、结构性、规范性要素完整,写作规范,编排合理,主次明晰;阐述正确,术语、计量单位规范5附件22014年全省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师一体化教学能力竞赛展示与答辨评价表项目配分评判要点基本要求得分展示60展示教学设计理念、特点、重点1.充分反映教学设计文本内容和相关要求2.体现一体化课程教学理念3.参赛选手语言表达规范、简洁、准确、流畅。4.仪表举止大方、自然,符合专业教师职业行为要求5.演示文稿及相关展示材料的文字、图片、视频清晰,界面交互性好。展示教学环节与流程(教学录像)1.教学活动安排合理;2.环节之间的衔接过渡自然合理3.体现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学习,体现行动导向教学原则4.体现教学有效性和创新性5.合理运用所开发的教学资源答辨40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方面提问1.准确理解评委的提问,回答问题及所陈述的内容正确、全面,逻辑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语言组织精炼、准确。2.善于把握答辩时间,充分体现所具备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6附件32014年全省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师一体化教学能力竞赛选手汇总表填报学校(盖章):填报日期:竞赛组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课程手机号码7附件42014年全省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师一体化教学能力竞赛选手报名表所在市:填报日期:参赛专业选手姓名工作单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最终学历所学专业现从事何专业教学现任何行政职务技术职称工龄/教龄/职业技能证书名称及等级电子邮箱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作简历选送学校意见单位(公章):年月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