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改增政策解析及增值税税收筹划一、培训目的:通过学习增值税政策,研究增值税对影响,研究营改增应对措施,并应用到各工作流程、岗位,降低增值税税负,防范增值税税收风险。二、增值税的原理:(一)增值税概念增值税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二)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三)案例分析项目环节制造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合计增值额1505060260销售额150200260(四)如何对增值额征税?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管控的对象:两张票的管理。管控目的:控制税负、控制风险。第一部分、营改增政策解析第二部分、建筑服务增值税政策解析及筹划第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政策解析及政策应用第四部分不动产租赁服务营改增政策解析第五部分、转让不动产增值税政策解析及政策应用第六部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政策解析2第一部分、营改增政策解析解析的文件:一、(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二、《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四、《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五、《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公告2016年第17号)六、《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公告2016年第18号)第一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二节征税范围第三节税率和征收率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一般计税方法第六节简易计税方法第七节销售额的确定第八节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第九节税收减免的处理第十节试点前发生业务的特殊处理第十一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3第一节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的规定二、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三、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四、合并纳税人一、纳税人的规定:(一)基本规定:《财税〔2016〕36号办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二)特殊纳税人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办法》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二、纳税人的分类管理(一)纳税人划分为两类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二)一般纳税人的界定1、定量标准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定量标准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42、定性标准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三)一般纳税人的其他规定1、不得做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2、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形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3、一般纳税人的登记管理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4、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税务惩罚措施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5、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要求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四)两类纳税人的利弊分析1、税负分析:(1)一般纳税人:如果管控不当或存在抵扣不充分等多种因素,税负相对较高。(2)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税负较低。2、操作:(1)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复杂,管理严格。5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操作简单。3、发票开具: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不得抵扣。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企业发展:一般纳税人发展空间大。小规模纳税人影响企业的发展壮大,主要在于发票不能抵扣或抵扣率低。思考:做什么人1、无选择一般纳税人2、可选择3、当一般纳税人三、扣缴义务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四、合并纳税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第二节征税范围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征税范围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三、不征收增值税的业务四、境内销售的界定五、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六、视同销售的范围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征税范围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6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三、不征收增值税的业务(一)非营业活动不征营业税下列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二)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三)存款利息。(四)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五)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六)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1号)四、境内销售的界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7解析:1、销售方在境内,一种提供方在境内接收方也在境内,这是常规业务,纳税。一种是提供方在境内接收方在境外,也就是出口服务,(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2、购买方在境内:第一种是接收方在境内提供方也在境内,这是正常业务;第二种,接收方在境内,提供方在境外,相当于货物中的进口货物,但不一样。案例:西班牙的A公司为石家庄的B公司提供咨询,合同价100万元。1、征税吗?2、谁交税?3、交什么税?4、增值税如何计算?5、交的增值税做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吗?6、凭什么资料抵扣?7、如何账务处理?8、与外国人合作签订合同注意的事项?(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五、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销售无形资产的业务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六、视同销售的范围(一)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8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例:无偿借款?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学校移交,不征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货物视同销售的范围《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第三节税率和征收率一、营改增行业增值税税率:二、原增值税税率三、征收率的规定一、营改增行业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9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二、原增值税税率三、征收率的规定(一)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例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例2、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含中外双方签定石油合同合作开采陆上)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5%,不抵扣进项税额,原油、天然气出口时不予退税。此项系国务院在1994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制定的征收率。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两种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二、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具体规定基本税率17%(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低税率和零税率的外(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低税率13%(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2)自来水、暖气、煤气、天然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等(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10(一)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二)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