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师招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和福建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闽考院自[2016]5号,结合我县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计划2016年招聘新教师70名。为做好新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坚持按岗聘用、优化结构的原则。3.实行考试公开招聘的原则。二、招聘名额(共70名)1.清流县第一中学:3名(英语1人、数学1人、生物1人)。2.乡镇小学:42人(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7人、音乐5人、美术4人、体育3人、信息技术3人)。3.乡镇学前(幼儿)教育:25人。三、报考条件及要求(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5.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6.应聘者年龄必须于1986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清流籍2000届师范毕业生和“98”辞退代课教师年龄可放宽到男45周岁(1971年4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1976年4月1日后出生)。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二)报考要求1.专业及学历要求:(1)竞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一批(录取时本专业属本科一批)院校及其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2)竞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属师范类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清流籍2000届师范毕业生和“98”辞退代课教师应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属非师范类的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竞聘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小学信息技术岗位的专业包括教育技术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3)竞聘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2.资格证要求:(1)竞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书;(2)竞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3)竞聘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四、招聘程序1.制定计划。2.发布信息。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福建教师招考()3.网上报名。应聘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数字服务厅-教师招聘考试),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个人简历各种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直接到清流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4.资格审查(网上和现场)。应聘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于2016年3月1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现场审查时间另行通知。5.笔试(全省统一笔试)。应聘者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进入相应学科面试。6.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果某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报考,按1:3的比例先排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进入面试,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7.成绩计算。根据省统一笔试总分折算成100分(占40%)、面试总分100分(占60%),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按面试分占100%计算个人总成绩,按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确定体检人员,(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应聘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8.体检。应聘者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由下一位人选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9.考察。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实地了解、查阅档案、有关部门协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聘用,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10.公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11.拟聘人选经公示合格的,由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登记和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按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应聘学校岗位,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五、招聘办法1.笔试网络报名和缴费时间。笔试网络报名和缴费时间:2016年3月18日8:00(系统开启)-3月24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2.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2016年4月11日8:00(系统开启)—16日17:30(系关闭)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在省统一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清流新闻网通知)。有关事宜在面试预备会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应届毕业生暂时未拿到毕业证书和资格证可先由就读院校出示相关证明参加面试,往届生可凭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待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5.面试形式。福建教师招考()片段教学及技能测试(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加技能测试,体育、音乐、美术面试总分为片段教学和技能测试各50分,学前教育专业面试总分为片段教学占40分和技能测试占60分)。6.面试内容。①竞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岗位的,片段教学范围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②竞聘小学教师岗位的,片段教学范围为现行小学教材内容;音乐专业技能测试为键盘和声乐;美术专业技能测试为素描和美术字;体育专业技能测试为体操、田径和球类;④竞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片段教学范围为现行幼儿园教材内容,技能测试为键盘、声乐、舞蹈、简笔画等项内容。六、加分条件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者按政策规定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自省统一考试笔试后10日内(正常上班时间)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到清流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以便加分,逾期按自动放弃此项加分处理。七、关于补充招聘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八、招聘工作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有关人员组成。2、监察组监察组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局、县委编办有关人员组成,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3、考务组考务组由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人员组成。4、评委组按学科设,每小组评委7人。评委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临时选定。5、面试命题组面试命题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选定。八、其它说明1、应聘者如有伪造证件或请他人参加笔试、面试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一律予以辞聘。2、拟聘人员必须在公示期满后3天内持就业协议书及报到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入编前必须把个人档案调到县教育局。3、笔试由省教育厅组织,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咨询电话:0598—53211650598—5323692(县教育局人事股)清流县教育局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