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址:年中国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及未来趋势技术革命对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变革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爆发性增长期,新技术推动社会生产力由量变到生产方式出现质变;第二个阶段是协调期,慢慢形成适应新技术的新的经济社会形态。目前,“互联网+”这一轮技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变革仍然处于爆发性增长期,这个时期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变,不仅仅体现了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也包括了产业自身的适应性调整,“互联网+”生产经营方式、文化产品内容多样化、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是新兴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与特征。一、“互联网+”生产经营方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迭代,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企业决策关注的重心转向非物质生产效率和经营绩效的提升,客户价值、私人订制、粉丝经济、共享经济等概念得到学界和业界的广泛关注,既是新兴商业生态系统的真实写照,也描摹了现代生产经营方式变革的图景。从发展趋势来看,互联网已经成为文化产业的核心资源要素,文化产业领域最具成长性的企业大都跻身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行业。2004年,我国与互联网相关的文化信息服务的增加值是51.05亿元,2008年增加到192.66亿元,截止2013年末已经达到1941.12亿元,增长超过10倍。互联网技术对文化产业的影响日益明显,贡献也逐渐增加,同时也揭示了新兴文化产业所具有的鲜明的互联网特征。“互联网+”对于文化产业的意义不仅限于将传统产业的内容搬到互联网平台上,更多的作用在于将从业者的思维引入互联网世界,以进行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文化产品是精神和物质生产高度融合的结果,互联网技术作为一种生产载体和工具,可以在不改变文化资源原貌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完整甚至更优化的呈现,将资源转化为更加多样的产品形态。比如,2010年上海举办的世界博览会上展出了经过高新技术动态化处理的《清明上河图》,将原本静态的古画生动并完整地呈现在观者眼前。另外,需要重点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转化为具有高附加值的文化产品,使文化遗产获得一种现代发展方式,能够巧妙的融入现代人的意识,进入现代社会生活。比如,北京故宫博物院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过程中引入了科技手段,将原本只有文化遗产展示和旅游观光功能的古建筑群转化成了一个现代化的文化创意体验中心。互联网与文化的融合,在文化的产业转化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能够引领社会资本的渗透与文化产业意识的觉醒,有助于提升文化创造力和文化产品的内容创意,推进相关产业的跨界融合,释放产业价值,实现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传统文化产业向新兴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和创意的结合,对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改造,推动相关产业形态融合,从而创造出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二、文化产品内容多样化文化的本质特征是多样性,文化内容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不同文化的碰撞、交流与融合。文化产业需要面对消费者多样化的文化需求,高品质的创新性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是网址:产业研究智库-经济资讯平台文化企业的生命源泉,文化企业因此才能把握发展的主动权。文化产品的开发过程具有创意密集型、设计密集型特征,生产过程和劳动关系富有弹性,产品内容的创意、设计及生产人员应该具有较高的自主控制权,这对于那些特色化、专业化的产品开发尤为重要。文化产品并非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必需品,文化消费需求不是刚性需求,充满了不确定性,并且具有外部性。任何一家文化企业都不可能生产出满足所有消费需求的文化产品,即使那些在特定时段内能够迎合大众消费需求的生产者,也很难自始至终跟上文化消费需求变化的节奏和趋势。这就要求文化企业应该依据自身的资源和能力,重点关注能够把握的细分市场甚至是小众市场。在大企业所忽略的市场里往往蕴藏着巨大的商业机会。这些商业机会和相应市场的开发,既可以获得可观的商业回报,也能够创造社会价值。完整的文化消费市场的培育,需要大企业、政府、民间社团以及众多小微企业的共同创造。能够满足文化消费需求的不是产品外显的形式,而是产品的内涵和质量。把握文化消费需求特征,遵循市场规律,提升产品的文化价值、艺术品位、科技含量,致力于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的产品开发与生产,是文化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互联网平台为文化产品的价值创造提供了新的可能性,而“粉丝”效应则成为企业创造品牌价值的推动力。比如,商品营销可以借助视频媒介,使得企业在视频、电影等内容产品中植入广告元素,并将内容产品与电商平台相结合,在消费者观看视频和电影的同时无意中摄入商品的相关信息,由此形成了“视频+电商”的一种新兴文化产业形态。视频作为创意内容与企业经营策略相结合的一种文化产品形式,未必直接产生经济收益,但其传递的信息以及依附在内容中的相关产品和衍生品是企业真正的盈利点。比如,“开心麻花”根据观众的回馈随时调整剧本,既降低了投资风险,又使得演出可以形成品牌号召力,在获得广泛的公众认知和接受度之后再通过广告增值和相关衍生品开发而获得经济回报。当某部剧目受到市场追捧后,制作方会追加投资,维护已形成的口碑,并形成客户价值累积效应和品牌价值,品牌价值增长的结果是企业投资回报率的显著增长。这种长期品牌经营还会为企业带来社会效益,产品所培养出的是文化消费的特定群体,他们对某个特定对象具有超常的兴趣、爱好和热情,虽然在其他群体眼中,他们的行为是非常规的,但并不与普遍认同的社会伦理规范相抵触。他们是在流行文化和新兴媒体技术主导的时代出现的一种忠诚于特定对象的消费群体——粉丝(Fans)。粉丝消费行为改变了“边际效用递减”的经济规律,具有“边际效用递增”的特征。许多文化供给者惯用的市场推广策略就是将众多消费者培养成为粉丝,利用粉丝的交互影响效应以达到营销目的。比如,范冰冰是一个有争议的艺人,但经纪公司凭借粉丝效应让其作品在文化消费市场上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收益。在影视剧、音像制品、图书等文化产品的细分市场,借助粉丝效应来拓展市场空间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文化产品开发上,另辟蹊径的文化企业能够改变相对于需求者的被动地位,并在新的文化消费市场领域里扮演主导者的角色。三、文化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活方式中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组织管理与生产经营不可或缺的中介,商业模式作为刻画企业价值网络和整合资源以实现价值创造及价值获取的因果逻辑的网址:产业研究智库-经济资讯平台构念,成为企业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的核心逻辑,并且有利于企业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动态环境所带来的威胁,有助于发挥企业发挥运营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以提升企业经营绩效。互联网与生产经营的融合代表了文化产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只要文化企业拥有一套成熟有效的互联网商业模式,企业价值就会被高估。文化产品绝大多数属于准公共产品,文化企业的价值创造并不局限于商品本身,而是取决于可持续、可增值的商业模式。文化企业所从事的行业不同,所采取的商业模式以及企业发展路径有很大差异,简单复制或模仿不能够保证企业商业模式的成功,商业模式创新是企业无法回避的课题。比如,在经营理念和成长路径的选择上,民营文化企业就不可能照搬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的由原文化事业单位转制而来的国有文化企业。企业竞争优势的获取,需要通过内生动力的激活以应对外部环境的威胁,并把握发展机遇。在我国当前文化产业发展阶段,大型企业的通常做法是借助资本的力量来实现规模扩张和市场控制,而中型企业则试图通过合并的方式跻身大型企业行列。虽然缺乏大中型文化企业的资本和竞争优势,但小微文化企业组织惯性低,更容易通过自身的适应性调整以获得细分市场的认同。文化企业商业模式虽然不能够复制,但可以相互借鉴,并结合自身的特性来选择、设计和创新。这既是传统文化企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方向,也奠定了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主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