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村公路(马伏路等)安全防护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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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6年农村公路(马伏路、Y111、塘王路和Y133)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TZB2016-100招标人:当涂县公路管理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当涂县建设工程招标中心(盖章)二〇一六年九月第一章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DTZB2016-100项目名称2016年农村公路(马伏路、Y111、塘王路和Y133)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当涂县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当涂县建设工程招标中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建设地点当涂县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马伏路、Y111、塘王路和Y133共4条道路安保防护工程,具体情况如下:塘王路位于大陇乡境内,起点位塘桥村与X011T型相交处,终点位于王家垛村附近与现状道路相交外,起屹桩号K0+000~K3+600,路线全长3.6Km。Y111位于湖阳镇境内,起点位于湖阳路T型相交处,终点位于梅村港附近接现状道路T相交外,起屹桩号K0+000~K5+000,路线全长5.0Km。Y133位于大陇乡境内,起点位于塘桥村附近与王朵路T型相交处,终点位于汤王村附近与现状道路T型相交外,起屹桩号K0+000~K3+400,路线全长3.4Km。马伏路位于石桥镇境内,起点位伏龙桥附近与X012T型相交处,终点位于新建村附近与现状道路相交外,起屹桩号K0+000~K3+900,路线全长3.9Km。本项目完成后是保护车辆及行人的安全关键之一,安保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波形梁钢护栏、单柱式交通标志、警示标志、减速带、片石混凝土挡土墙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招标预算价本项目的招标预算价为1784277.75元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自本工程招标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无未被解除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B证,同时具有公路与桥梁专业工程师职称和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以单位证明或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并担任过不少于1条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安全保障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在开标时提供施工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其他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得有在建工程。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需具备安全C证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不少于2条三级公路或1条二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项目。(要求在开标时提供施工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其他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信誉要求:(1)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6、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7、本次招标不接受(不接受或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不分地区或地域)没有处于被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期间。9、投标人自2015年9月1日以来无安全生产工亡事故。10、投标人出具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开标截止日有效)内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11、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1、投标人可于2016年09月13日起至2016年10月08日,登陆当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网上会员报名,网址:(网上会员报名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开标会结束后开具票据)。3、实行网上投标报名的项目,投标人已网上会员报名,但投标人在开标前未提交放弃投标确认又未参加投标的,一年内发生一次予以黄牌警示,一年内发生二次提请市公管局暂停投标登记一个月,一年内发生三次(含)以上的提请市公管局暂停投标登记六个月。招标文件的获取1、投标申请人未通过当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预算价及图纸)和澄清答疑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2、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质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进入当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提问,如有必要,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以网上答疑澄清的方式予以解答,由投标人自行下载。3、投标申请人因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滞后等各种原因,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提交答疑或质疑的,原则上不予受理。4、在开标前,投标人必须主动上网查询相关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1日15时0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58号)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联系方式:招标人:当涂县公路管理局地址:当涂县振兴中路邮编:243100联系人:朱其龙电话:13013100710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当涂县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地址:当涂县于湖路邮编:243100联系人:江大丰电话:0555-6797972传真:0555-6797555电子邮箱:/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当涂县公路管理局地址:当涂县振兴中路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当涂县建设工程招标中心地址:当涂县于湖路1.1.4项目名称2016年农村公路(马伏路、Y111、塘王路和Y133)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1.5建设地点当涂县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总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1.3.2招标预算价1、投标人对公布的招标预算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经招标人组织复核,确实有误的,应予以调整,招标人将调整结果在当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布。2、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招标预算价,视为合理有效。1.3.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以开工令为准1.3.4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自本工程招标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无未被解除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B证,同时具有公路与桥梁专业工程师职称和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以单位证明或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并担任过不少于1条三级及以上公路的安全保障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在开标时提供施工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其他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得有在建工程。3、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需具备安全C证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不少于2条三级公路或1条二级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项目。(要求在开标时提供施工合同及交工验收证书,其他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信誉要求:(1)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和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不分地区或地域)没有处于被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期间。8、投标人出具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开标截止日有效)内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9、其他要求:①一旦中标,项目经理不予更换(除非招标人认为不能胜任,需要更换),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且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相关条款实行索赔。②企业自2015年9月1日以来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③投标人需作出承诺(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后规定)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预算价2.2.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已完全理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发布形式1、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可在当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投标人必须及时登录当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查看有无相关澄清、修改等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视为已完全了解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在开标前,投标人必须主动上网查询相关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的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且澄清或说明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7条规定。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保证金1、保证金的形式:网银、汇款、转账(不采用现金)。2、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人民币。诚信保证金金额:3万元人民币。3、户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当涂支行账号:1561601021000236219005509联系人:李小燕联系电话:0555-67979754、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帐户汇出,汇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及标段,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从个人账户代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0月10日15时0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5、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后,无须向投标人出具收据;投标人在收到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的保证金后,也无须向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收据。6、对于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3.5.2近三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无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本条款不采用3.5.6资格审查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承诺书(内容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规定)、保证金缴纳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拱为拟派的项目经理缴纳的2016年6月1日以来任一月份的有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属国有性质的,需出具当地社保部门就其拟派的项目经理的社保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的退休人员,需出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开出的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作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以及评标办法中规定及其它涉及评标内容的原件查验。届时,评标委员会要求查验原件,投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原件查验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3.7.5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本工程要求所有投标人制作各自的商务标电子版(EXCEL)一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3.7.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外层封套:4.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当涂县姑孰镇于湖路58号)4.2.3投标文件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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