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司索工岗位安全要求一、起重司索工应具备的条件:一、特种作业人员基本要求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5.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二、起重司索工应具备的条件起重司索工(挂钩工)是指直接对物体绑扎、挂钩、牵引绳索,完成起重、吊运全过程的专业人员,应主要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身体健康,双眼裸视力在均不低于0.7,无色盲、听觉障碍、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突发性昏厥等疾病,以及妨碍起重司索作业的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3.具有以下安全技术知识:①作业所需的基本力学知识;②《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1985),见附录;③索具和吊具的性能、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及报废标准;④一般物件的重量计算;⑤一般物件的绑、挂技术;⑥一般物件的起重吊点的选择原则;⑦司索作业安全技术;⑧起重作业的安全规程;⑨典型事故案例解析;⑩有关法规、法令、标准、规定等。4.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5.按照国家规定经过相关行政管理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起重作业司索类别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熟悉各类型起重机械各机构及装置的安全技术性能以及电气设备常识,掌握起重机械各种吊具、索具的使用、检查、维护要求。7.具备不同吊装作业现场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能力。8.熟悉《吊装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9.按规定进行再培训和资质复审,确保操作证有效。10.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起重司索工岗位职责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学习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2.负责对物件绑扎、挂钩、牵引绳索等工作,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与指挥和起重机司机密切配合,保证起重作业顺利完成;3.坚守岗位,爱护和正确使用吊具和索具、安全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负责对工作场地情况提出安全保证意见,对起重作业提出建议和措施;5.负责保证吊具、索具的技术状态完好,做好文明施工和吊具、索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确保吊具、索具的安全使用;6.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报告,参加事故分析,汲取事故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7.维护自身安全,遇到人身危害而无保障措施的作业时,有权拒绝进行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三、起重作业前的准备1.基本准备1)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和手套。高处作业还必须佩戴安全带和工具包。2)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除障碍物。室外作业要了解当天的天气预报。3)对使用的起重作业吊具、索具和相关吊装工具、辅件进行安全检查。不使用报废器具,不留安全隐患。4)熟悉被吊物品的种类、数量、包装状况以及与周围联系,根据有关技术数据(如重量、几何尺寸、精密程度、变形要求),进行最大受力计算,确定吊点位置和捆绑方式。5)参与编制作业方案。对于大型、重要的物件的吊运或多台起重机共同作业的吊装,事先要在有关人员参与下,由指挥、起重机司机和司索工共同讨论,编制作业方案,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核批准。6)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通道,制定应急对策。2.起重司索作业人员作业前安全准备工作1)技术准备在起重指挥组织下,学习和掌握作业方案及安全技术要求,听取技术与安全交底,了解掌握吊点位置和吊件的捆绑方法。2)工具与索具的准备认真检查并落实作业所需工具和索具的种类、规格、件数及完好程度。3)现场准备对作业现场进行地貌踏勘,排除作业的障碍物。检验地面平整及耐压程度。察看吊物,了解重量。实地检查有无影响吊件吊生的因素。四、起重司索工安全操作技术要求1.作业前应穿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品。2.根据吊重物件的具体情况选择相适应的吊具与索具。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3.作业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4.起吊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5.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6.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7.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稳状态。8.禁止司索工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严格遵守起重机械作业“十不吊”之规定。9.所吊物品必须捆绑牢固,起吊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应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正式起吊运行,并注意周围人员动向。10.起吊重物时,司索人员应与重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11.应做到经常清洁作业现场,保持道路畅通,安全通道畅通无阻。12.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时,及时通知指挥人员。13.应经常保养吊具、索具,确保使用安全可靠,延长使用寿命。14.在高处作业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15.捆绑后留出的绳头,必须紧绕在吊钩或吊物上,防止吊物移动时挂住沿途人员或物件。16.吊运成批零散物件时,必须使用专门吊篮、吊斗等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17.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18.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中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19.吊运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遵守国务院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起重物件定位固定前,不准离开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2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性标志或围拦,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6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22.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绳索、吊具应放置在规定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五、司索工操作工序司索工是指搬运作业中主要从事地面工作人员,例如准备吊具捆绑挂钩摘钩卸载等,多数情况还担任指挥任务,司索工的工作质量与整个搬运作业安全关系极大,其主要操作工序要求如下:1.准备吊具对吊物的重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如果是目测估算,应增大20%来选择吊具。每次吊装都要对吊具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如果是旧吊索应根据情况降级使用,绝不可侥幸超载或使用已报废的吊具。2.捆绑吊物(1)对吊物进行必要的归类、清理和检查,吊物不能被其他物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切断与周围管、线的一切联系,防止造成超载;(2)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内浮摆的杂物,将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防止坠落伤人;(3)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防止起吊吃力后损坏吊索;表面光滑的吊物应采取措施来防止起吊后吊索滑动或吊物滑脱;(4)捆绑吊挂后余留的不受力绳索应紧系在吊物或吊钩上,不得留有绳头悬索,以防在吊运过程中勾挂人或物;(5)吊运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诱导绳长应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绳头,同时又能避开吊物正下方,以便发生意外时司索工可利用该绳控制吊物。3.挂钩起钩(1)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转、摆动;(2)吊物高大需要垫物攀高挂钩、摘钩时,脚踏物一定要稳固垫实,禁止使用易滚动物体(如圆木、管子、滚筒等)做脚踏垫物。攀高必须佩戴安全带,防止人员坠落跌伤;(3)挂钩要坚持“五不挂”:超重或吊物重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等,将不安全隐患消除在挂钩前;(4)当多人吊挂同一吊物时,应由一专人负责指挥,在确认吊挂完备,所有人员都离开站在安全位置以后,才可发出起钩信号;(5)挂钩时,地面人员不应站在吊物倾翻、坠落可波及的地方;如果作业场地为斜面,则应站在斜面上方(不可在死角),防止吊物坠落后继续沿斜面滚移伤人。4.摘钩卸载(1)吊物运输到位前,应选择好安放位置,卸载不要挤压电气线路和其他管线,不要阻塞通道;(2)针对不同吊物种类应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支撑、楔住、垫稳、归类摆放,不得混码、互相挤压、悬空摆放,防止吊物滚落、侧倒、塌垛;(3)摘钩时应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进行,确认所有吊索从钩上卸下再起钩,不允许抖绳摘索,更不许利用起重机抽索。5.搬运过程的指挥(1)无论采用何种指挥信号,必须规范、准确、明了;(2)指挥者所处位置应能全面观察作业现场,并使司机、司索工都可清楚看到;(3)在作业进行的整个过程中(特别是重物悬挂在空中时),指挥者和司索工都不得擅离职守,应密切注意观察吊物及周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指挥信号。六、物体吊点选择的原则一、物体的稳定起重吊运司索作业中,物体的稳定应从两方面考虑,一是物体吊运过程中,应有可靠的稳定性;二是物体放置时应保证有可靠的稳定性。吊运物体时,为防止提升、运输中发生翻转、摆动、倾斜,应使吊点与被吊物体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如图1—1所示。图1—1吊钩的吊点应与被吊物重心在同—条铅垂线上放置物体时存在支承面的平衡稳定问题。我们先来看一下长方形物体竖放时,不同位置上的不同结果,如图1—2所示(长方体四种位置)。图1—2长方体四种位置长方形物体在位置a时,重力C作用线通过物体重心与支反力只处于平衡状态;在位置b时,在F力的作用下,稍有倾斜,但重力G的作用线未超过支承面,此时三个力形成平衡状态,如果去掉F力,物体就会恢复到原来位置;当物体倾斜到重力G作用线超过支承边缘支反力及时,即使不再施加F力,物体也会在重力G与R形成的力矩作用下翻倒,即失稳状态,如c位置。由此可见,要使原来处于稳定平衡状态的物体,在重力作用下翻倒,必须使物体的重力作用线超出支承面;如果将物体改为平放如位置d,其重心降低了很多,再使其翻倒就不容易了,这说明立放的物体重心高,支承面小,其稳定性差;而平放的物体重心低,支承面大,稳定性好。因此在司索吊运工作中,应观察了解物体的形状和重心位置,提高物体放置的稳定性。二、物体吊点选择在吊运各种物体时,为避免物体的倾斜、翻倒、变形损坏,应根据物体的形状特点、重心位置,正确选择起吊点,使物体在吊运过程中有足够的稳定性,以免发生事故。1.试吊法选择吊点在一般吊装工作中,多数起重作业并不需用计算法来准确计算物体的重心位置,而是估计物体重心位置,采用低位试吊的方法来逐步找到重心,确定吊点的绑扎位置。2.有起吊耳环的物件对于有起吊耳环的物件,其耳环的位置及耳环强度是经过计算确定的,因此在吊装过程中,应使用耳环作为连接物体的吊点。在吊装前应检查耳环是否完好,必要时可加保护性辅助吊索。3.长形物体吊点的选择对于长形物体,若采用竖吊,则吊点应在重心之上。用一个吊点时,吊点位置应在距离起吊端0.3L(L为物体长度)处,起吊时,吊钩应向长形物体下支承点方向移动,以保持吊点垂直,避免形成拖拽,产生碰撞,见图1—3(a)所示。图1—3(a)一个吊点起吊位置(b)两个吊点起吊位置(c)三个吊点起吊位置如采用两个吊点时,吊点距物体两端的距离为0.2L处,见图1—3(b)所示。采用三个吊点时,其中两端的吊点距两端的距离为0.13L,而中间吊点的位置应在物体中心,见图1—3(c)所示。在吊运长形刚性物体时(如预制构件)应注意,由于物体变形小或允许变形小,采用多吊点时,必须使各吊索受力尽可能均匀,避免发生物体和吊索的损坏。4.方形物体吊点的选择吊装方形物体一般采用四个吊点,四个吊点位置应选择在四边对称的位置上。5.机械设备安装平衡辅助吊点在机械设备安装精度要求较高时,为了保证安全顺利地装配,可采用辅助吊点配合简易吊具调节机件所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