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份安全监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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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份安全监理报告国华徐州电力工程安全监理中心监理项目概况安全监理情况安全管理建议管理提示目录一二三四一、2015年4月份项目概况截至2015年4月30日,安监中心4月份实施现场监理的项目共16个,已完成7个,进行中9个;高风险项目共61项,完成32项,进行中29项。具体如下:五月份工程项目概况计划性检修工程4个,进行中2个;高风险项目16项,进行中9项单体及其他工程12个,进行中7个;高风险项目45项,进行中20项序号项目名称工程进度本月施工天数高风险项目数备注1三河4号机组A级检修及节能环保综合升级改造工程第4天3011进行中8项2舟山1号机组C级检修、脱硫旁路烟道拆除工程工程结束242全部完成3舟山2号机组C级检修、脱硫旁路烟道拆除工程工程结束242全部完成4徐电1号机组C级检修第7天71进行中1项序号项目名称工程进度本月施工天数高风险项目数备注1盘电2号机停备工程结束52全部完成2北京燃气热电工程第6天300全部完成3孟电1号机组停备消缺工程结束263全部完成4孟电2号机组吸收塔外部钢构防腐工程工程结束71全部完成5绥电二期工程改接华北项目工程结束61全部完成6准电4号机组绿色发电改造工程第22天229进行中2项7珠海横琴岛风电场叶片维修工程工程结束51全部完成8寿光一期2X1000MW机组施工工程第17天1712进行中8项9广西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50WM机组基建项目第15天158进行中6项10准电3号机组绿色发电改造工程第15天156进行中2项11港电1号机组防腐工程第3天31进行中1项12珠海风能8、9、10、11号风机拆除第2天21进行中1项五月份工程项目概况二、安全监理情况(一)2015年4月份安全情况统计序号项目名称工程进度本月监理天数问题总数日均问题1盘电2号机停备工程结束500.002北京燃气热电工程第6天30110.373三河4号机组A级检修及节能环保综合升级改造工程第4天30431.434孟电1号机组停备消缺工程结束26522.005孟电2号机组吸收塔外部钢构防腐工程工程结束700.006舟山1号机组C级检修、脱硫旁路烟道拆除工程工程结束2490.387舟山2号机组C级检修、脱硫旁路烟道拆除工程工程结束8绥电二期工程改接华北项目工程结束6101.679准电4号机组绿色发电改造工程第22天22210.9510珠海横琴岛风电场叶片维修工程工程结束520.4011寿光一期2X1000MW机组施工工程第17天17704.1212广西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2*350WM机组基建项目第15天15342.2713准电3号机组绿色发电改造工程第15天15140.9314徐电1号机组C级检修第7天791.2815港电1号机组防腐工程第3天320.6716珠海风能8、9、10、11号风机拆除第2天210.50汇总2132901.360.450.891.271.3600.20.40.60.811.21.41月份2月份3月份4月份施工期日均发现问题四月份16个工程项目累计监理天数213天,共发现各类不安全问题290条,平均每个项目在施工期日均发现问题1.36条。(二)2015年四月份问题分类分析12.76%38.62%48.62%作业行为类装置类管理及其他行为类不安全问题141条,占48.62%;(3月份83条,占61.03%)(141条行为类不安全问题中,违章指挥6条,占该类问题的4.26%;违章作业127条,占该类问题的90.07%;违反劳动纪律8条,占该类问题的5.67%)装置类不安全问题112条,占38.62%;(3月份39条,占28.68%)管理及其他不安全问题37条,占12.76%;(3月份14条,占10.29%)4月份,各工程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国华公司建立健全“反三违”工作机制的要求,结合反“三违”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了作业风险控制和安全隐患排查,加大了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控力度,现场不安全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纠正,作业现场安全受控,势态良好。安监中心进一步加强对16个检修、技改、基建项目中脱硫吸收塔动火、防腐作业,炉内脚手架、升降平台搭拆,大型吊装、高处作业及受限空间等61个高风险作业过程的监理旁站和监督。4月份共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290项,提出安监建议275条。4月份不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现场高处作业违章仍然较多(其中脚手架安全问题较为突出),动火安全管理不到位,临时施工用电存在隐患,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还需不断加强。准电公司在检修中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在4号脱硫吸收塔高风险作业开始前,针对火灾风险制定了详尽的应急预案,并通过现场演练,有效提高了员工的消防应急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三)管理亮点孟电各级领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要生产领导每天深入现场对吸收塔改造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徐电公司高危风险作业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六不开工”要求,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进行培训演练。通过现场实战型应急演练,检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应急响应能力,有效提高了各级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违章仍然较多,主要表现在脚手架搭设标准低、检查验收不严格,高处作业行为不规范,高处落物隐患屡有产生等。例如:4月5日,4号机低压加热器上部支吊架焊接,使用的移动脚手架上部无围栏,焊接人员作业不规范。(项目负责人:郑巍;承包商:东电一公司,负责人:邹红枫)(三河4A,生产副总:刘喆。安全总监:王雁军)(四)问题和不足4月10日,1号脱硫吸收塔内部脚手架作业层防护栏杆高度不够,脚手板未固定。(项目负责人:高雷;承包商:九州防腐、北京国电清新,负责人:尚保平、娄立坡)(孟电1号机组停备,生产副总:谭卫民)4月15日,2号炉脱硫旁路挡板拆除使用的脚手架脚手板一端未绑扎。(项目负责人:陈继跃;承包商:南京开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宁)(舟电一期机组C修)(生产副总:夏荣,安全总监:范永江)4月21日,1号冷却塔多处临时通道用未固定的单板铺设,且部分脚手板严重开裂。(项目负责人:苏晓杰;承包商:东北电建二公司,负责人:张润杰)(柳电一期基建,生产领导:张振科,安全总监:庞力平)4月27日,6.5米汽轮发电机蒸汽吹扫管道焊接,使用的脚手架单板铺设且无护栏。(项目负责人:钟阁顺;承包商:北京电建,负责人:葛铁峰;)(北京燃气热电,生产领导:潘夏清,安全总监:康建恒)4月14日,1号炉0米层电子间施工人员高处作业安全带未栓挂固定。(项目负责人:刘艳;承包商:山东电建,负责人:王凤爽)(寿电一期基建,生产领导:姜柏卿,安全总监:蒋奕锋)4月28日,1号炉71.9米层施工人员安全带挂钩闭锁装置缺失。(项目负责人:周广春;承包商:江苏汉皇安装公司,负责人:潘风)(港电1号机组防腐,生产副总:杨建兴,安全总监:石立斌)4月17日,1号脱硫吸收塔冲洗管道安装,施工人员站在脚手架钢管上进行管道吊装作业。(项目负责人:高雷;承包商:国电清新,负责人:娄立坡)(孟电1号机组停备,生产副总:谭卫民)4月21日,3号脱硫吸收塔西侧脚手架板上放置的扣件等物品存在高处落物风险。(项目负责人:刘琦;承包商:中意达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徐国辉)4月25号,4号机500千伏升压站龙门架防腐人员使用过的涂料空桶未及时回收,有高空落物的风险。(项目单位负责人:刘琦;承包商:北京国电清新,责任人:周恒)(准电3号机组改造,生产领导:刘新民)原因分析:1.部分现场对脚手架搭设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检查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2.部分作业人员对高处作业中的人员坠落和高处落物风险辨识不足,安全规程落实和执行不严格、不到位。3.部分现场对高处作业过程管控存在疏漏,查究违章的力度不够。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有关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落实脚手架的搭设、检查验收和使用。2.继续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辨识能力,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要求得到规范执行。3.进一步加强作业过程管控,加大现场反“三违”力度,促进作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工作行为。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动火防护措施不到位,动火工器具存在安全隐患,无证作业行为仍有发生。例如:4月20日,电缆沟施工区域施工人员进行电焊作业时,未对控制电缆采取保护措施。(项目负责人:陈继跃;承包商:南京开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宁。)(舟电一期机组C修,生产副总:夏荣,安全总监:范永江)。4月4日,4号炉25.8米层喷燃器改造使用已损坏的氧气减压器压力表。(项目负责人:彰金宝;承包商:北京电建,负责人:朱其荣)(三河4A,生产副总:刘喆。安全总监:王雁军)。4月22日,1号炉A侧空预器检修,气割作业用乙炔气软管老化开裂。(项目负责人:王艳伟;承包商:漳泽电力,负责人:岳喜庭)(孟电1号机组停备生产副总:谭卫民)。4月21日,1期综合水施工现场一施工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焊机。(项目负责人:戴少清;承包商:广东火电,负责人:常海英)4月25日,1号园煤仓内使用的电焊机未经检验,且二次线接在脚手架上,利用脚手架作为焊接回路。(项目负责人:王永康;;承包商:宁煤建设,负责人:樊登群;)(寿电一期基建,生产领导:姜柏卿,安全总监:蒋奕锋)4月24日,3号炉25米北侧空预器处,气割作业人员使用的操作证存在疑点,初次领证时间和有效期时间相同。(项目负责人:刘琦;承包商:临沂箭科清洗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赵遵杰;)(准电3号机组改造,生产领导:刘新民)原因分析:1.部分作业人员动火安全规程不遵守、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2.部分现场消防安全责任未落地,动火过程监管不到位。整改措施:1.强化动火过程管理,加大违章动火打击力度,确保消防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2.强化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严格落实《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电气焊作业。3.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加强现场防火检查和巡视,对违反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火灾隐患,做到“既查、即纠、即改、即消除”3、临时施工用电存在隐患。主要表现在临时电源箱无接地、不符合安全要求,电动工具未经检验,使用无漏电保安器的电源转接器等。例如:4月17日,作业现场搅拌站料仓下方,电源箱不完整且无保护接地。(项目负责人:王强;承包商:东北电建二公司,负责人:张润杰;)(柳电一期基建,生产领导:张振科,安全总监:庞力平)4月19日,工作间断,施工人员将电源拖线盘放置在1号脱硫吸收塔内部,且电源未断开。(项目负责人:高雷;承包商:唐山燕兴,承包商负责人:席宝山)(孟电1号机组停备,生产副总:谭卫民)4月20日,3号炉脱硫吸收塔GGH平台检修电源箱处一台磨光机外壳破裂,无检验合格标识。(项目负责人:刘琦;承包商:北京国电清新;负责人:周恒;)(准电3号机组改造,生产领导:刘新民)4月29日,11号风机拆除施工中使用无漏电保护器的电源连接器。(项目负责人:何正勇;承包商:广东电建,负责人:刘永发)(珠海风电场风机拆除工程,生产领导:李东明)原因分析:1.作业人员对临时施工用电的安全规定、标准、要求掌握不足,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2.工器具管理存在漏洞,相关管理人员对作业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管控不到位。整改措施:1.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用电安全技能培训,做好针对性的作业前安全交底,确保临时用电安全制度、措施能够得到正确执行。2.加强电动工器具的准入管理,规范工器具的入场和使用。3.加强现场用电安全情况的跟踪监管,及时发现隐患,落实整改。4、其他方面:部分设备系统安全隔离措施不规范、不到位,孔洞防护还需进一步加强,受限空间安全管控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例如:4月6日,停电回收气体的5043开关围栏上悬挂的为“高压止步”的标示牌,按规定要求应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检修中的5043间隔汇控柜内,有一运行中的隔离开关控制把手未做防误操作的安全措施。(项目负责人:葛怀东;责任单位:发电部,上海电建,承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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