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湾潭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为建立有效的促进湾潭乡孕产妇健康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订2015年湾潭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以院长、副院长、妇幼专干牵头,全院职工协助,各村乡村医生提供支持。湾潭乡卫生院设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办公室,牵头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一)成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组长:江运启(院长)副组长:许剑非(副院长)、韩继东(公卫科科长)成员:田兰芳刘冬方各村村医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许剑非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兰芳、肖瑶、黄蕾、刘冬方等具体办公。(二)成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专班以及明确具体分工及职责组长:许剑非(副院长)副组长:韩继东(公卫科科长)成员:田兰芳刘冬方各村村医许剑非:主要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领导、监督、管理、协调,以及项目组织实施、软硬件、工作进度、质量核查、人员分工调配等。韩继东:具体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健康教育宣传田兰芳:具体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的化验工作刘冬方:具体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的体检、档案计算机录入、数据统计、台账、报表、分析、上报、资料整理、校对、分类、归档等各村村医:具体负责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的摸底,上报工作(三)构建我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图二、目标通过全面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全乡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具体目标是年度辖区内:(一)早孕建册率≥95%;(二)产前健康管理率≥98%;(三)产后访视率≥98%。三、服务对象辖区内所有孕产妇。四、服务内容(一)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村卫生室、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2.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二)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3.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并落实孕24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急诊。(三)孕25~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重点孕妇应在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并酌情增加次数。1.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有无特殊情况出现,特别要关注孕期并发症和合并症的表现特征。2.测量体重及血压,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建议复查血常规和尿常规。3.复查胎位,听胎心率,测宫底高度、腹围,并注意胎儿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4.对孕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并督促做好自我监测。(四)产后访视:村卫生室、在得到分娩医院转来产妇分娩的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出血和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2.对康复正常及出现母乳喂养、产后便秘、痔疮、会阴伤口等问题的产妇要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处理。3.发现有产后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治疗。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1.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查。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康复情况进行评估。3.对已康复者进行性保健、避孕、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等方面的指导。五、服务要求(一)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机构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二)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应加强学习,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三)按照国家有关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四)加强与村(居)委会、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五)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育龄妇女愿意接受服务,提高早孕建册率。(六)将每次随访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孕产妇健康档案上。(七)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六、组织实施1、乡镇卫生院职责(1)通过与村(居)委会、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告知孕产妇健康管理信息,为妊娠12周前的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一次孕早期随访,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填写体检登记表要求有孕妇签字,并及时录入《湖北省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2)按国家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提供其余4次孕期健康管理、产妇出院后3-7天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并将每次随访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对发现的高危孕产妇,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并及时转诊,定期随访。在完成产后保健服务后回收《孕产妇保健手册》,纳入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卫生院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并做好辖区内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和高危孕产妇的初筛、转诊、随访服务,以及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3)承担对辖区内村医进行妇幼保健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2、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协助承担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服务任务中的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并承担产妇出院后3-7天的访视。(二)资金安排孕产妇健康管理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列支。七、监督考核我院适时对各村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孕产妇健康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划拨经费的重要依据。考核指标:(一)早孕建册率=辖区内怀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二)产前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三)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3-7天内的接受过1次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活产数×100%。(四)孕产妇死亡例数。湾潭乡卫生院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