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会计技能比赛规程一、赛项名称名称:会计技能二、比赛目的会计技能赛项是在仿真会计职场氛围中进行的由高职院校学生参加的一项专业核心技能比赛。通过比赛,检验高职会计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展示高职会计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引导和促进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学改革,激发行业企业关注和参与会计专业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全国会计技能大赛选拔参赛选手,全面提升高等财经职业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三、参赛队的组成按学校报名组队参加,一般每校限报一支参赛队,由7人组成,其中领队1名、指导教师2名、参赛选手4名。参赛选手应为2014年在籍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院(校)别、性别、年龄不限。报名时选手应按出纳、成本会计、总账会计、会计主管四个岗位角色分别填报。角色一经确定上报,不得更换。四、比赛内容、方式与时间(一)比赛内容与方式比赛包括团体赛与个人赛,比赛分为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和会计业务手工处理两个环节,分上下两场进行。21.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环节比赛使用用友U8.72软件中系统管理、总账、薪资管理、固定资产、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存货核算、应收款管理、应付款管理和UFO报表模块,比赛范围包括填制业务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并审核、记账、期末转账、结账、编制财务报表及报表分析等。采取单人单机分别独立完成的方式比赛。2.会计业务手工处理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环节比赛采用网中网会计技能竞赛平台软件,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审核和填制、现金存储业务处理、会计凭证汇总、记账凭证的编制与审核、账簿登记、对账与结账、会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分出纳、成本会计、总账会计、会计主管四个岗位进行比赛。比赛采用无纸化方式,会计业务原始资料赛前导入平台,选手利用平台提供的制证、登帐、填制报表等功能分工协作完成竞赛。在比赛中同时穿插岗位专项技能比赛项目,专项技能比赛项目根据岗位不同分别为出纳专项技能、成本会计专项技能、总账会计专项技能、会计主管专项技能,由各相应岗位选手独立完成。(二)比赛时间和地点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比赛时间为180分钟,会计业务手工处理比赛时间为180分钟,分上下两场进行。比赛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比赛地点: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大学生活动中心(食堂三楼)。3五、比赛规则1.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比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2.参赛选手禁止携带任何通讯设备、与比赛无关的电子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3.参赛选手应提前15分钟抵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检录,按要求入场,迟到选手不得入场。4.参赛选手应增强角色意识,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科学合理分工与合作。5.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指定位置就坐。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的座次以选手个人为单位抽签决定。会计业务手工处理以团队设置比赛台位,按岗位标注操作位置,比赛台位以团队为单位抽签决定。6.在比赛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设备和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裁判长、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答疑或启用备用计算机。7.比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将资料和工具整齐摆放在操作平台上,经工作人员清点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8.参赛代表队若对比赛过程有异议,可在本场比赛结束后120分钟内,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仲裁委员会不受理除领队外的其他人、除书面外的其他形式申诉。六、成绩评定办法1.参赛选手成绩评定由大赛裁判组负责组织实施。42.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比赛环节采用自动评分系统。个人成绩满分为100分。团体成绩总分为400分。3.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环节成绩评定由计算机自动评分与专家人工评分相结合。团体总成绩由岗位专项技能赛成绩和团体比赛成绩两部分相加组成,总分为400分。其中,岗位专项技能赛共40分(出纳、成本会计、总账会计、会计主管各10分),提前完成的可得奖励分(在全部正确的基础上,每提前一秒奖励0.01分);团体比赛共360分。4.会计技能比赛团体总成绩为会计业务手工处理团体成绩加上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团体成绩。5.会计技能比赛选手个人成绩为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环节岗位专项技能赛成绩、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个人成绩与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环节团体合作成绩的均分之和。七、裁判(一)裁判人员及其职责赛项组委会负责选聘裁判长、裁判员。负责制定裁判工作守则,规范裁判工作行为,组织完成裁判工作。1.裁判长裁判长依据赛项规程公平公正地组织与领导裁判工作,负责对裁判员进行培训,组织裁判工作实施,对裁判工作负总责。2.裁判员在裁判长领导下,设裁判9人,负责比赛现场的裁判工作,并对技术服务工作予以监督。3.监场员5设监场员若干名,主要负责比赛环节的监督、记录、沟通及相关服务,保证赛事按规定的程序顺利完成。(二)裁判人员的选聘1.裁判长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深厚会计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技能;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判断和应变能力;仪态大方,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2.裁判员熟悉会计专业知识与技能;品行良好,责任心强;仪态大方。3.监场员具备基本的会计专业知识,品行良好,责任心强。八、奖项设置奖项设置以教育厅最终确定的统一规定为准。本赛项拟设团体优胜奖:团体优胜奖等级为一、二、三等奖,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分别按10%、20%、30%的比例评定。九、申诉与仲裁1.赛项组委会设立仲裁组,负责比赛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申诉进行最终裁决。2.参赛选手对比赛过程中的裁决存在质疑的,须由参赛队领队在赛后120分钟内提出书面申诉。3.仲裁组受理的申诉,须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6十、比赛赛场、设施及组织1.赛场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环节按参赛个人设台位,具体台位抽签决定。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环节按参赛队设台位,具体台位抽签决定。每一台位设出纳、成本会计、总账会计、会计主管4个岗位以及附台(岗位专项技能赛台)1个。2.比赛使用设备、用具及软件(1)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环节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环节在局域网环境下进行。比赛采用用友U8.72软件。比赛现场设备及相关软件由举办方统一提供。(2)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环节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环节比赛在局域网环境下进行。采用网中网会计技能竞赛平台软件进行自动评分与比赛组织。赛场每团队配置计算机5台,计算器5个及比赛专用券和传票算练习册等会计用具。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环节比赛采用网中网会计技能竞赛平台软件,系统为B/S网络结构,通过windowsIE8.0浏览器访问。3.赛场组织赛项设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受组委会委托,全面负责赛项整体组织工作的统筹与协调,负责下达赛项有关指令。十一、比赛细则1.会计业务手工处理比赛细则2.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比赛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