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全区贫困地区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宁夏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高贫困地区儿童医疗保健人员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不断满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一、培训目标通过加强贫困地区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使其掌握儿童保健和常见病防治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专业服务能力,不断满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二、培训范围、对象和时间(一)培训范围包括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西吉县、海原县、同心县7个县(区)。(二)培训对象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儿科、儿童保健工作的专兼职医师,计划培训70人。包括:1、7个县(区)综合医疗卫生机构,每县选派从事儿科临床业务人员2人,共计14人。2、7个县(区)妇幼保健机构,每县选派从事儿科临床业务人员1人、儿童保健业务人员1人,共计14人。23、7个县(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县选派从事儿科临床业务人员1人,共计7人。4、7个县(区)乡镇卫生院,每县选派从事儿科临床业务人员5人,共计35人。所有参加进修培训的人员要求具备相应资质,各县(区)名额分配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三)培训时间2013年3月-4月。培训时间为30天,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三、培训地点培训地点包括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固原市人民医院、中卫市人民医院、吴忠市人民医院,其中自治区级28人、市级42人,具体培训人员分配情况见附件1。四、培训方式和内容以进修方式完成2个部分内容,即理论知识学习和临床实践,主要包括儿童保健和常见病防治基本知识和技能等。五、效果评估进修培训通过培训前后试卷测试进行评估;进修结束后涉及实际操作的通过技术操作考核进行评估。六、组织与职责(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进修培训计划、培训大纲,确定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基层人员参加进修。3(二)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负责培训的具体事宜。(三)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按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加进修培训。七、监督指导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培训监督评估方案。组织专家督导组针对培训的教材、师资、培训时间、教学水平、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整体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八、经费预算共计16.8万元。自治区级:95元/天×30天×28人=7.98万元市级:70元/天×30天×42人=8.82万元附件:1、全区贫困地区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项目学员分配表2、全区贫困地区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项目学员信息表4附件1:宁夏贫困地区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项目学员分配表培训地点培训学员性质培训人数选派培训学员县(区)合计(人)自治区人民医院综合医疗卫生机构儿科临床业务人员每县2人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西吉县、海原县、同心县,共7个县(区)14妇幼保健机构儿科临床业务人员每县1人7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业务人员每县1人7固原市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科临床业务人员每县1人原州区、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西吉县,共5个县(区)5乡镇卫生院儿科临床业务人员每县5人25中卫市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科临床业务人员每县1人海原县1乡镇卫生院儿科临床业务人员每县5人5吴忠市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科临床业务人员每县1人同心县1乡镇卫生院儿科临床业务人员每县5人5合计705附件2:宁夏贫困地区儿童医疗保健人员培训项目学员信息表派出县区派出机构名称培训机构名称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学历专业职称专兼职手机邮箱6备注: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统计,并上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