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木耳镇防汛抗旱应急方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有效有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在防汛抗旱工作中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有效控制水旱灾害扩大,防止和减轻水旱灾害损失,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渝北区自然灾害处置办法》、《渝北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制订本预案。1.3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1.3.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防汛抗旱并重,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水平。1.3.2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部门负责,建立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公众参与、专群结合的原则。1.3.3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学、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的原则。1.3.4坚持严格纪律、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抗旱的原则。1.3.5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抗旱用水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水利工程险情、旱灾和洪水危机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1.5预案依据1.5.1《渝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1.5.2本预案是《渝北区木耳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渝北区木耳镇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镇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的总体预案。1.5.3村、居民委员会,重要防洪部位,各水库(电站)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划,抗旱水源工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参照本预案编制单项的防汛抗旱预案和应急供水预案或方案。2.基本情况2.1.1气象渝北区属亚热带干旱季风气候区,具有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降雨不足,日照偏多,无霜期长的特点。春季气温回升较早,日差较大,雨水充足,但冷空气活动频繁,常有低湿阴雨天气。夏季炎热,降雨集中,光照充足,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西伸的控制,北方冷空气被阻于四川,形成连晴高温天气。秋季降温快,多有低温绵阴雨。冬季温暖,寡日照,少雨雪,多云雾。2.1.2河流分布情况、水文、地形地貌本镇河流主要有后河流域、平淮河流域。地形地貌错综复杂、山陡坡大、具有明显的山区特色、海拔在370-750米之间,气候复杂、变化多端。2.1.3洪旱灾害的特点、成因洪灾具有快、急、大而频繁特点。主要是因为坡大、多而陡、易涨易退山溪水,水势集中明显,暴发力强,沿河田、地及村(居)民较多,为害较大。地形复杂、干旱明显、每逢干旱季节,常有东日西雨,那山下雨这山晴,东旱西涝的现象。2.1.4行政区划全镇辖12村,2居委会,187个村民小组。2.1.5人口数量2012年底,全镇总人口38600人,总户数10817户,其中农业人口30573人,非农业人口8037人,2.1.6耕地面积全镇2010年底有耕地42174亩,其中田18090亩,土11631亩,农业人均1亩。2.1.7生产总值全镇2012年底生产总产值52554万元,其中工业占全年11548万元,占22%。2.1.8人均收入全镇2012年人均纯收入10219元。3.组织指挥体系3.1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根据《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渝北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本镇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的设置为:(一)渝北区木耳镇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二)渝北区木耳镇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三)渝北区木耳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并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设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五个工作组。3.1.1渝北区木耳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人民政府镇长:文荣刚副组长:政法书记:李功成员: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双风桥国土所、社事办、中心医院、派出所、人武部、中(小)学、管理处、村、居委会等人员。3.1.2木耳镇组织指挥机构木耳镇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5个工作小组和5个应急抢险队。3.2职责和分工3.2.1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职责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明确责任人、危险区人员转移安置计划、人员培训、转移路线等。3.2.2村、居委会职责负责本行政村、居委会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工作,村(居)书记、主任为责任人。3.2.3各组工作职责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江河、溪沟水位、泥石流、旱区、滑坡点的移位等信息。信息组:负责对气象、管理处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旱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转移组: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践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行、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及善后补偿与处理等。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工作。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灾工作。信号放置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3.2.4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员及工作职责农服中心: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和防汛抗旱工作,制定防洪调度方案、抗旱救灾预案,组织协调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编制和实施防洪规划。党政办:负责防汛抗旱的协调工作。中心医院:负责组织调配急救队伍、抢救负责负伤抢险人员和灾民,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性流行,及时检查、监测饮用水源、食品等。社事办: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外援物资的接收及分发工作。人武部:根据汛情需要,执行国家赋予的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负责协调民兵预备役和应急抢险队人员抢修病险工程,及时疏散营救受灾群众,撤离转移物资。执行重要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指令和完成突发性抢险救灾任务。财政所:负责安排防汛抗旱经费,筹措防汛抢险资金,并做好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双风桥国土所: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编制和实施险工险段、危险地质灾害的整治规划。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秩序,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对特定的重点防洪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在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撤离洪水淹没区群众。从快从重查处偷盗或破坏防汛抗旱物资、水文测报设施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中(小)学:负责辖区内中(小)学学校全体师生的安全。3.2.5工程管理单位的职责各防汛任务的水利工程单位及涉水建设的工程管理单位,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明确防汛安全责任人、防汛重点和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制订防汛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审查,由水利局批准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监督实施。3.2.6应急联动机制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时,根据镇政府的指示,防汛抗旱指挥小组统一协调,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分级启动预案,立即做出应急联动响应。根据应急抢险需要,由镇应急办申请区武装部协调驻本单位。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迅速形成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提供物资器材等保障。其他有关部门及单位均应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配合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在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3.2.7各项工作负责人及联系电话(1)组织指挥机构及有关人员通讯录(2)(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通讯录4.预防、预测、预案4.1预防4.1.1坚持预防为主。根据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培训演练,汛期内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重点隐患区域进行检查。在汛期和气候条件恶劣时段,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加强洪旱灾害趋势会商,做好安全防御工作,强化排查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避免和减少洪旱灾害损失。4.1.2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干部群众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加强防汛抗旱队伍建设。(3)工作准备。加强防汛保安和抗旱饮水工程的管理,对存在病险水利工程的监督检查,落实防预措施和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预案,使防汛抗旱预案更具有可操作性。(5)物资准备。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做好应急抢险准备。(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讯网络,确保防汛抗旱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的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抗旱检查。加强对村居委会、有关单位、水利工作的检查,发现薄弱环节,要及时明确责任,限期整改。(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4.2信息监测运行机制4.2.1当接到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及时通知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重大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为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4.2.2堤防工程信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时监测工程的工情、险情,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单位报告。(1)汛期各水利工程单位应加强工程巡查,并将水情及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2)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一遇险情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区域发出预警信息。同时上报镇政府和区防洪办,并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通讯联络方式、除险情况。4.2.3水库工程信息(1)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加强监测,运行状况应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2)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下游地区发出预警信息,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群众转移撤离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通讯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4.2.4洪涝灾情信息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人民的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水利工程等方面的损失情况。(1)洪涝灾害发生后,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及时向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时收集灾情,全面掌握灾害情况,并及时向区防洪办和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以上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上报区防洪办和区政府,并实时组织核实灾情,做好灾情续报工作,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2)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4.2.5旱情信息监测(1)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的构架下,利用渝北区旱情信息加强旱情收集。依据渝北区旱情信息数据,结合实时气象、降雨信息,结合镇抗旱统计情况,提出全镇旱情和旱灾分析报告。(2)按照国家统一制订的抗旱统计报表格式和报道制度,及时准确向区防洪办报送旱情、旱灾统计报表。(3)特别重大旱情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区政府、救灾办、防洪办报告灾害信息,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并做好灾情续报工作。(4)旱情报告主要内容:不同干旱等级的受旱面积、人畜饮水困难数量、分布区域、主要缺水村居、可供使用的水利工程蓄水情况,干旱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对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4.3接警与预警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67488012。4.3.1预警内容预警内容主要包括江河洪水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