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道路运输管理处机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澧县道路运输管理处2015年度澧县运管处机关工作人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为切实有效地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单位内部稳定和良好秩序,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目标管理责任状。一、全年安全工作目标全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因工作失职造成火灾、盗窃案件的发生;不发生泄密案、事件;不参与集体上访和危及内部、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集会、聚众闹事等活动。二、责任范围机关每名工作人员是本人办公区域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人,全面履行其责任。三、目标管理要求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安全保密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安全工作指令。2.熟悉各种消防、安全器具的使用方法,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3.妥善保管文件、文稿等,微机应设置开机、登陆密码防止泄密。4.下班关闭电器、电源,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防止用电引发的火灾和盗窃案件发生。5.不得在办公室内就餐,存放食品。6.做好自身安全防范,确保自身安全。7.不参与危及内部、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和违法活动。8.有安全意识,在办公区内见到陌生人主动询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9、在办公区域、档案室、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四、目标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每月的绩效挂钩评分汇总,作为遵章守纪和岗位履责的考核内容。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将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依据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本目标管理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负责人签字:责任人签字:签字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