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2015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网上初始注册须知和书面申报资料要求一、网上初始注册操作程序(一)申请用户密码1.申请人登陆“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首页右侧)】。2.点击“注册造价工程师登录”框,点击“获取密码”(已经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本人考试时所用身份证或考试档案号码。3.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初始注册人员申请用户登记”窗口,输入用户密码(用户自编,建议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选择注册机构(浙江省);输入联系电话和本人手机号、电子邮件地址。点击“下一步”弹出“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这时网上注册登陆申请已经完成。建议打印该窗口信息,留存密码,备查。2(二)申请人网上初始注册※本系统所有打“*”栏为必填项目。1.在“您已经成功申请密码”窗口点击“登录”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已申请过密码的,可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此窗口。2.用户直接点击“初始注册申请业务”链接,进入初始注册申请业务说明界面,在这里提示申请人注册审批流程和操作顺序。点击“我知道啦,我要马上进入”按钮,进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界面。3.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基本情况”按钮,进入基本情况窗口,在这里填写申请人的一些基本情况。其中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所在地区、考试通过年度、注册单位、通讯地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批准日期、签发单位、邮编为必填项。确认正确录入数据之后,点击页面底部的“保存数据”按钮,保存所填写的信息。※如发现库内原有数据有误,应与浙江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联系,提供相关修改依据,申请人不得自行修改。※“报考省份”栏填注册单位所在省份。※“聘用单位造价资质证书编号”栏指注册单位已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编号,未取得资3质的不填。※“存档单位”栏指本人人事档案以单位的名义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力市场。※“现聘用单位”栏必须按单位公章全称填写,不能简称。※“单位代码”栏填注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号,且必须填。(可从网站:查询到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聘用单位类型”栏:凡注册单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申请人选填“有造价咨询资质”,并在“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号编号”栏填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编号;注册单位没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则全部选填“无造价咨询资质”。4.在“基本情况”窗口下方打开相应扫描件窗口,阅读“扫描件上传方法”。点击“浏览”,选择本机器预先扫描好的对应图片并打开,再点击“上传”按钮,直至窗口出现相应扫描件。※申请人应事先将照片、身份证、人事档案关系证明、执业资格证、毕业证、劳动合同证明、社保证明扫描至计算机。扫描件必须保存为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必须小于100K。5.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经历”按钮进入“从事造价业务工作经历”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段工作经4历,每段工作经历填一个代表性工作业绩,其中带“*”的项为必填项。填完一段工作经历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段工作经历。在界面中“上报”链接是指上报到建设部的档案库中,记录个人的信息。在已填写的信息没有上报之前可以进行修改、删除操作。上报后则不能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只能查看。6.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工作业绩”按钮进入“近两年完成主要工作业绩”窗口,每点击一次“填写”按钮可填一项工作业绩。填完一项工作业绩点击“保存”按钮后,可继续点击“填写”按钮填下一项工作业绩。※工作业绩为近两年本人完成,网上填报至少三项。※“委托单位”栏指该业绩项目的委托单位。无委托单位的项目填完成该业绩时本人所在的工作单位。※申请人的工作经历与本人从事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网上业绩资料与书面业绩资料所填报的内容、起止日期需吻合、一致,并符合注册条件。7.点击初始注册菜单下“继续教育”按钮进入“继续教育情况”窗口,填报本人继续教育情况。如果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8.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打印申请表”,弹出含有本人信息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点击初始5申请表“打印”,用A4规格纸打印一式3份,注册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后,与书面资料一起交各市造价注册管理机构。9.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初始注册上报”按钮,在界面中选择要上报的机构和上报年度后,点击“确定”按钮进行上报。本人所有信息和数据即传至省注册管理部门,完成网上初始注册程序。10.若在个人注册受理时间内,本人发现网上注册有误,可与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联系,将个人网上注册申请资料“打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上传。二、初始注册书面资料申报要求(一)书面申报资料要求申请人除在网上注册外,在规定的时间内还需向注册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书面资料:1.网上打印的《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要求贴本人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注册单位需签署意见和盖单位公章;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处除粘贴在表上,另一张照片留省、市造价站,用于注册证书,照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和注册单位;3.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4.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见附件2)或《全国建设工程造6价员资格证书》;5.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6.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7.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申请人在申报书面时需提供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合同、名单清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注册单位为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名单清册复印件(若申请人为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复印件)。网上资料申报时,申请人都需提供人事关系证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中介机构的,还应当提供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8.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有注册管理机构加盖与原件审核无误章。(二)书面申报资料装订要求1.《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2.其他资料装订统一为A4规格,一式一份。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人签名、盖单位公章)、目录、申请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者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注册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还需提供人事存档和养老保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