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浦口区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实施方案(拟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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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5年浦口区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实施方案(拟印发)为切实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群众居住质量,2015年我区将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现制定有关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2015年是我区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按照建设“四个生态”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街道托底、长效管理,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居住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优化人居环境、提升住宅功能、改善城市面貌,奋力建设宜居优美的居住生态。二、基本原则(一)政府组织、居民参与。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坚持按照“小区居民不支持不出新、违建拆除不到位不出新、长效管理不落实不出新”的原则推进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和小区居民的主导作用。(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根据小区实际,切实解决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屋顶渗漏、外立面破旧、下水道堵塞及小区环境脏乱差等焦点问题,同时完善小区基础配套、补建物业用房等,为后续管理奠定基础。(三)整体推进、落实管理。建立区街两级管理机制、综合协调机制以及长效管理机制,整治出新后引入物业服务企业或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管理,长期巩固出新成果。-2-三、工作内容(一)群众工作积极将群众工作贯穿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全过程。大力宣传整治出新的重要意义,小区居民支持率达90%以上方可启动实施。与此同时,建立群众监督及评价机制,采取致群众一封信、召开居民议事会、听证会等形式,引导群众全程参与,积极评定、反馈质量和效果,确保整治出新符合民意。(二)规划设计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实用美观、整体协调、体现特色”的设计原则,着重解决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建筑老旧、基础配套不全,排水、道路、停车、安防等功能恢复问题。整治出新方案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前期调查深入细致、设计内容符合实际、设计方案醒目公示,充分征求街道、居民意见和建议,确保整治出新彰显特色、满足民需。(三)施工组织加强工程组织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做好监理、审计、施工单位等招投标工作,确保公开、透明和公正。同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要求,及时启动招投标相关工作,合理制定招标方案,促进工程招投标工作有序推进。(四)现场管理加强现场管理力度,以街道为单位建立驻地管理指挥部,由房产办、街道、监理、居民代表等成员组成,明确管-3-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工作,重点加强脚手架、井字架、临时工棚用气、用火、用电等设施的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到位。(五)资金安排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的资金筹措和支付工作,制定资金支出流程及计划,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同时建立工程造价审查制度,严格控制工程签证和设计变更,确保资金使用高效集约。(六)竣工验收由房产办、城建集团、街道、监理、规划设计单位以及审计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集中对2015年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程进行验收,以查看现场、检查资料的形式,对工程量、施工时序、整治出新内容以及投资量等情况进行逐项验收。(七)成果展示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城市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结合省、市对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好老旧小区整治出新的资料收集、归档、装订以及居民反馈调查等工作,以备接受市里检查。(八)长效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街道要根据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居民小区管理标准)开展长效管理,充分发挥社区作用,牵头组织成立小区业(管)委会,落实物业管理形式及具体单位,确保出新成果的长期保持。-4-四、时间安排2015年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总体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原则上按照“五个阶段”推进。(一)方案制定及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前)。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完成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出新的范围及实施步骤,完成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动员工作。(二)违建拆除及规划设计阶段(5月中旬前)。完成规划设计、工程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推进小区内违建拆除,保证整治出新工程如期开工。(三)工程实施阶段(11月底前)。按照工程进度倒排计划,有序推进施工、严格管理现场,保证整治出新工程如期完工。(四)检查验收及全面总结阶段(12月中旬前)。按照规划设计及工程规范,组织竣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做好台帐归档工作,以备检查。(五)成果展示及长效管理阶段(12月底前)。组织居民对整治出新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成果。同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有序推进整治出新后的维护管理。五、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浦口区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审议决定整治出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5-办公室设在区房产办,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实施推进及其他日常工作。(二)明确部门职责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部署,房产办牵头、城建集团与街道共同出资,责任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街道充分发挥属地作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有序推进整治出新工作。具体分工如下:1、区政府办:(1)负责督促各责任部门认真、及时推进各项工作;(2)负责牵头研究整治出新工程重大事项,协调整治出新中的重大问题。2、区政法委:负责整治出新过程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3、区督查办:负责督查整治出新过程中相关单位的履职情况以及整治出新工程规范情况。4、区宣传部:负责指导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5、区房产办:(1)负责全区整治出新的项目编制、统一立项、规划设计、工程招标、项目实施等工作;(2)负责整治出新项目的监督管理及协调等工作。6、区城建集团:(1)负责落实整治出新工程70%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2)与区房产办共同负责对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工作。-6-7、区发改局:负责全区整治出新工程项目立项指导、审批工作。8、区城管局:(1)负责指导街道开展违建统计、拆除等工作;(2)负责整治出新工程渣土清运协调工作。9、区规划分局:负责新增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的规划选址及建设审批工作。10、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全区整治出新项目车位改造、车位划分及小区管理技防的升级、改造工作。11、区住建局:负责协调中燃公司同步完成小区内部管网配套建设工作。12、区体育局:负责同步开展小区内体育设施的建设工作。13、区建工局:(1)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组织协调工作;(2)负责工程质量的指导监督。14、区安监局:负责全区整治出新项目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工作。15、区审计局:负责整治出新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16、区信访局:(1)负责整治出新中的信访督查工作;(2)牵头处理信访突发及群体性事件。-7-17、区水务集团:(1)负责整治出新小区雨污分流指导、协调工作;(2)负责同步完成小区自来水管网改造工作;以及进场施工前与自来水公司相关联系工作。18、各相关街道:(1)负责落实整治出新工程30%的配比资金;(2)负责本辖区整治出新工程的宣传发动、民意征求、矛盾协调、违建拆除、长效管理等工作;(3)负责整治出新工程保修期内的管养维护与矛盾协调工作。(三)加强沟通协作此次老旧小区整治出新的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工作合力。(四)做好现场管理在老旧小区整治出新过程中,各责任部门及街道要真正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把控、过程监管,确保整治出新工程规范高效推进。(五)做好宣传引导各街道要向居民积极宣传老旧小区整治出新的政策,努力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同时在整治出新过程中,及时发现并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切实体现群众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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