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健全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二、主要工作及任务分工(一)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常态化。进一步加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做到队伍稳定、制度落实、监管到位、保障有力。强化集体资金管理,坚持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强化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严格执行台账登记、固定资产核算、定期清查盘点以及资产资源评估、交接等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主要工作:1、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阳光村务工程”工作纪律加强资金监管的通知》。(主要责任单位:镇“阳光办”)2、开展一次村级财务、村级“小金库”的全面清理。(主要责任单位:镇财政所)3、村“两委”换届前完成村干部任期审计。(主要责任单位:镇党委、人民政府,镇财政所,镇农经站)4、开展一次各类工程项目资金的全面检查。(主要责任单位:有关涉农部门)5、逐步推行乡镇廉政食堂,提倡文明,厉行节约;结合各我镇实际,完善落实村级“零招待”制度的具体措施。(主要责任单位:镇党委、人民政府)6、争取政策,提高村干待遇,加大对村级转移支付力度。(主要责任单位:镇党委、人民政府,镇财政所)7、认真贯彻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岳村字[2013]2号),对照《岳西县村务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民政部门搞好督查、指导。(主要责任单位:镇纪委、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8、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阳光村务工程”专栏或专题,结合实际设立若干子栏目。2014年6月底前建成,并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及时更新。(主要责任单位:镇党委、人民政府)9、加强对“三资”代理中心人员、村级报账员的业务培训。(主要责任单位:镇党委、人民政府,财政所)(二)推进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常态化。坚持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来抓。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流程图和操作程序,全面实行决策事项报告制度。主要工作:完善村级“四议两公开”及其他工作流程;村级决策的重大事项及时向乡镇党委、纪委报告。(主要责任单位:镇党委、人民政府,镇纪委)(三)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常态化。按照“六有”标准,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办公经费及成员误工补贴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工作例会、定期培训、村“两委”和村监委工作双向通报等制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三资”管理、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日常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宣传政策、调解矛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主要工作:1、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主要责任单位:镇“阳光办”)2、村“两委”换届后,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统一换届工作,换届后及时组织开展对村“三委”成员的教育培训。(主要责任单位:镇党委、人民政府,民政办)3、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其他成员误工补贴及时到位并逐步提高;争取将离任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纳入离任村干序列。(主要责任单位:镇党委、人民政府,镇财政所)(四)推进“阳光村务网络监管常态化。进一步完善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为重点的“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基层站所、村(居)及时报送有关工作信息。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务决策、工程项目、民生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和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维护好“阳光村务”电子触摸屏。加强宣传引导,帮助村民学会使用触摸屏了解本村事务。主要工作:加强对“三资”监管和查询平台的维护。(主要责任单位:镇纪委,镇财政所)(五)加强农村基层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巩固廉政风险防控和制度建设工作成果,把廉洁风险防控向村级延伸。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廉洁风险排查,制定并完善防控措施。广泛收集信息,做好综合分析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风险预警防范。主要工作:村“两委”换届后集中开展村级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主要责任单位:镇党委、人民政府,镇纪委)(六)加强对涉农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进一步拓展信访渠道,认真受理、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媒体特别是网络舆情,对群众举报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执纪执法,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案件剖析和案件通报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主要责任单位:镇纪委)(七)加强对村干部的宣传教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在村干部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履职教育,引导村干部自觉践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利用身边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主要责任单位:镇党委、人民政府)(八)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双向承诺”、诺廉评廉等制度,建立“双诺双述双评双公开”制度。(主要责任单位:镇党委、人民政府)三、措施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把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各包点点长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时,要把“阳光村务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经常督促检查。(二)严格落实责任。确立“县指导、乡管理、村主体”的“阳光村务工程”工作体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村、各单位要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实行“阳光村务工程”的有关情况报镇纪委。(三)强化督查考核。镇纪委要加强对各村、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镇党委、政府将按照常态化要求,开展“阳光村务工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完善考评机制,把“阳光村务工程”与农村基层党建“三级联创”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美好乡村建设的考核内容。(四)建立奖惩机制。镇党委、政府将培育1-2个示范点(优先考虑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同时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动、引领作用。对工作不落实、制度不健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阳光村务工程”中有群众举报或不良反映经查属实的,取消村干部评选“双十佳”及其他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