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安全目标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矿井2015年安全管理工作,确保2015年安全管理目标。总工程师与通风科签订以下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安全生产目标:1、全年做到矿井无一通三防重伤及人身伤亡事故。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煤矿下达的生产任务。二、一通三防管理目标: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和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2、保证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3、负责组织矿井日常、定期、不定期一通三防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归类登记,并严格按照‘五定表’原则落实整改。4、组织每月一次的月度一通三防工作例会,听取各队的工作汇报,对本月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下个月工作做出安排。5、组织瓦斯超限及封闭巷道启封排放工作。6、负责组织矿井反风演习、瓦斯等级鉴定、通风能力核定及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等工作。7、掌握通风队伍现状,制定矿井通风队伍建设规划。8、发生一通三防事故时,通风科要立即上报矿调度室和值班领导,并严格按照《2015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严格服从矿领导指挥。9、配合其它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有关通风系统方面的规程、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10、负责监督、考核全矿防尘设施的使用与管理,负责管理职责范围内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与维护。11、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及矿井井下防灭火各业务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12、负责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确保能正常、安全、稳定运行,为煤矿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13、负责井下抽放钻场、钻孔,井上、下抽放管路及抽放站等整个瓦斯抽放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验收工作,负责对系统进行检查、监测、维护等工作。14、负责火工品的井下运输及火工品的回收工作,负责火工品的装卸和监护。负责爆破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会审、审批、监督措施的贯彻落实,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总工程师:通风科长: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