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2015级)一、学院简介城市设计学院(原城市建设学院)由原武汉大学、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的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于2000年12月合并组成。2003年学校先后将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从其它学院调入城市设计学院,形成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工业(产品)设计、艺术(环境)设计相辅相成的较为完备的设计学科体系。城市设计学院现有建筑学、城市规划、产品设计、环境设计四个本科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景观与公共艺术、数字化设计与仿真等五个学术型硕士点;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工业设计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建筑与土木工程一个工程硕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专业本、硕两个层次于2008年、2012年两次通过国家专业评估。建筑学、城乡规划学是湖北省重点学科。2013年建筑学专业本科和硕士两个层次同时获批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二、培养方案主要内容(一)专业代码、名称专业代码:082801专业名称:建筑学(二)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深厚的人文底蕴、宽阔的国际视野、良好的理论素养,以及出色的设计能力、工程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卓越建筑师和相关领域精英。(三)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建筑学专业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学科,涉及理、工、文、艺等诸领域,具有科学与艺术、理工与人文相结合的特点。建筑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以下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具有人文情怀、艺术素养、创新能力、敬业精神和国际视野;•具备建筑理论、建筑历史、建筑技术和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知识。•具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具有职业道德、团队精神、跨专业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潜力。(四)学制和学分要求学制:五年学分要求:修满180学分,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不少于52学分,专业基础必修课程37学分,专业必修课程45学分,专业基础选修课程不少于16学分,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6学分,集中实践教学24学分。(五)学位授予: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六)专业主干(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设计基础(1-2)、建筑力学、建筑构造、建筑物理及实验、建筑结构及结构选型。专业核心课:建筑设计(1-9)、城市设计、建筑综合设计、建筑专题设计、建筑设计原理、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毕业设计。(七)主要实验和实践性教学要求包括建筑物理实验、建筑与城市认识实习、建筑美术实习、古建筑测绘实习、建筑师业务实践、毕业实习。(八)毕业生条件及其它必要的说明具有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等各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三、专业教学计划城市设计学院2015级建筑学专业教学计划表课程类别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数总学时学时类型各学期学时学分分配开课学院讲课习题课实验实践上机12345678910通识课程52必修261800000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354二年级前修完180000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5418000004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3541800000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5418000005形势与政策236学生自由选择修习时间,不计入学位学分国情教育与社会实践236综合英语1起点12216A1+A2+A3+A4,二年级前修完综合英语2起点11198A2+A3+A4+Bn,二年级前修完综合英语3起点10180A3+A4+Bn+Bn,二年级前修完综合英语4起点9162A4+Bn+Bn+Bn,二年级前修完18000007体育4144按项目学生自由选择修习时间18000008军事理论118学生自由选择修习时间,18学时的实践内容归入军事训练,选修不少于26学分交流与写作类至少3学分数学与推理类至少6学分17003309高等数学F类47272一年级必选数17003342计算机基础2452718一年级必选计人文与社会类至少4学分17102057人居环境概论11818一年级下学期必选城其他在此类任选自然与工程类至少5学分17007939建筑制图A(1-2)59090一年级必选,上下学期各45学时城艺术与欣赏类至少2学分17005507陶艺23636三年级上学期必选城其他在此类任选中国与全球类至少3学分17002232西方当代建筑思潮23636三年级下学期必选城其他在此类任选研究与领导类至少3学分专业基础课程必修37学分0801220设计初步(1)590905城0801221设计初步(2)590905城0800779建筑力学472724土0801213建筑构造354543城08000205建筑物理472724城建筑物理实验118181城建筑美术(1)354543城建筑美术(2)354543城建筑美术(3)354543城建筑美术(4)354543城0800208建筑结构及结构选型354543土选修不少于建筑环境心理学118181城设计的人文维度118181城艺术体验118181城0801726历史建筑保护118181城社会调查方法118181城16学分0801614经典建筑评析118181城建筑设计计算机表达(1)118181城建筑设计计算机表达(2)118181城0800221建筑施工236362土0800209建筑设备236362城0800288建筑材料236362城建筑防灾118181城0801806建筑经济与法规118181城0801657建筑摄影118181城造型艺术118181城课程类别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分数总学时学时类型各学期学时学分分配开课学院讲课习题课实验实践上机12345678910专业课程必修45学分建筑设计(1)354543城建筑设计(2)354543城建筑设计(3)354543城建筑设计(4)354543城建筑设计(5)354543城建筑设计(6)354543城建筑设计(7)354543城建筑设计(8)354543城建筑设计(9)354543城0800215城市设计354543城建筑综合设计472724城0801613建筑专题设计354543城0800782建筑设计原理236362城0801658外国建筑史354543城0800781中国建筑史354543城选修不少于6学分场地设计方法118181城景观设计方法118181城0801127室内设计原理118181城居住区规划原理118181城城市设计方法118181城0802129建筑策划118181城绿色建筑技术118181城0800225建筑师业务1181城集中实践教学必修24学分1300037生产劳动2周城建筑与城市认识实习1.52周1.5城建筑色彩实习1.52周1.5城1300538古建测绘实习2.53周2.5城1300489建筑师业务实践103个月10城快速设计与表达11周1城1300024毕业实习1.52周1.5城1300023毕业设计614周6城任意选修课程任意选修课程是作为专业补充或个人兴趣爱好而由学生自主选择的课程,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选修课程,但不计入学分。毕业应取得总学分:180学分通识教育课程学分52,占总学分29%。其中必修课程学分26,占通识教育学分的50%。选修课程学分26,占通识教育学分的50%专业课程与专业基础课程共计学分104,占总学分的58%。其中必修课程学分82,占专业教育学分的79%,选修课程学分22,占专业教育学分的21%集中实践教学学分24(含毕业设计6学分),占总学分13%任意选修课程学分0,占总学分0%其它环节:学生在第一学年需参加院系组织的系列人文学术讲座,但不计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