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庙宫中心小学教师奖励制度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激励教师开拓进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形成良好的教学风气,做到优劳优酬,特制定如下奖励制度:一、先进荣誉、业务竞赛奖1.教职工获行政、教育部门表彰的县、市、省、国家先进荣誉称号分别奖励50元;100元;200元;500元。2.教职工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比赛活动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70元、5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二、教科研成果奖1.参加教育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等评比活动,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70元、50元;市级、省级、国家级奖励加倍。在各级报刊上发表的视作同级二等奖。2.教科研课题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立项的分别给予经费100元、200元、300元、400元,,立为重点课题经费加倍。(此经费在结题时一次付清)三、通讯报道奖凡在县、市、省、国家简报、报刊杂志上报到本校教育教学工作信息、成果的,每篇分别奖励50元、100元、200元、300元;短讯折半计算。四、成绩奖(以期末统考评比结果为准)1——5年级参加全县统考(按及格率、优秀率分三个档次)年级档次及格率优秀率奖金数额低年级第一100%80%500.00元第二90%70%300.00元第三80%50%200.00元中年级第一90%65%500.00元第二80%55%300.00元第三70%35%200.00元高年级第一85%60%500.00元第二75%50%300.00元第三65%30%200.00元注:①以统考科目为准。②各个档次即及格率、优秀率均达到该裆的标准。③六年级另设奖励制度。五、指导奖1.经训练指导学生现场参赛,如:文艺演出、集体竞赛、体育运动会、主题班队会等。以比赛的通报或获奖证书为准(不累加计算,只设最高奖)级别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学区级一500400300200100二30020015010050三2001008050202、经指导提交材料参赛项目。(不收参赛费,证书为准)3、经指导交参赛费,学生自愿参加。六、特殊贡献奖如遇特殊竞赛活动,参与比赛并在比赛中获得大奖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将经领导班子例会研究决定给予奖励。说明:1、以上奖项均指由上级教育系统下达通知并由学校决定组织参与的活动。2、团体奖和个人奖并存时,以其中一项的最高额度进行奖励。3、同一篇文章重复发表或获奖的,按最高级别发奖。4、一项活动经层层选拔,分获不同级别奖的,以奖励最高级别为原则,不重复获奖。5、指导多人参加同一活动获奖,只奖励一个最高奖6、证书中等级与奖励标准等级名称不符时,由校领导研究决定。7、如上级组织对其所获奖励给予奖金或物资奖励时,学校8、本方案由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校所有。级别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学区级一30020015010050二2001501005030三10080503020级别等次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学区级一30020015010050二2001501005030三1008050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