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最新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讲义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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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其他法律制度一、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一)工业产权概述工业产权: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享有的专用权。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统称为知识产权,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和商标权。工业产权的特征:(1)专有性(2)地域性工业产权只在产生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地域范围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3)时间性(二)专利权1.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类型规定(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职务发明创造: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①在从事本职工作中所做出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办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③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以内作出的,与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的所在单位(2)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3)受让人通过合同或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个人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双方约定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权归委托方,从其约定如果单位或个人之间没有协议,构成委托开发的,申请专利权以及取得的专利权归受托人,但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4)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5)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协作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规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例题·单选题】(2006年)某研究所工作人员甲在工作之余自行完成了一项发明,但其利用的辅助物质条件来源于其所在的研究所,该发明()。A.属于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B.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甲C.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某研究所D.属于非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某研究所『正确答案』A2.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分为产品发明、方法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工业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法授予专利权;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条件新颖性、实用性、富有美感、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4.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1)专利权人的权利类型内容人身权利发明人对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署名权财产权利①独占实施权即专利权人依法享有排他性的自己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使用其专利方法的权利②实施许可权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③转让权专利权的转让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公告和登记后方可生效④标示权专利权人有权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⑤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其专利权(2)专利权人的义务——缴纳年费(3)专利权的期限和终止专利权的期限类型期限计算起点发明2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专利权的终止类型定义产生原因正常终止期限届满终止提前终止期限届满以前终止专利权人没有按期缴纳年费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4)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一定条件下,不需要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直接许可具备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行政措施。①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满3年后,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专利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②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非常情况时,或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③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5.专利权的保护(1)专利侵权行为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侵害专利权人的实施权和标记权的行为。(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注意:②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③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式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⑤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3)专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专利权人发现侵权行为以后,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对于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发现侵权行为以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得知或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例题·单选题】(2009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起计算。A.申请之日B.登记之日C.公告之日D.授予之日『正确答案』A(三)商标权1.商标权的取得商标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1)商标注册的概念和原则原则:在我国,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自愿注册为主的制度。目前必须注册的商品是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2)商标注册的条件①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②商标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构成要素,商标设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③商标不含《商标法》明确禁止使用的图形和文字。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权益。如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与已经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3)申请商标注册的方法商标注册申请采用“一类商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4)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申请,依法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予以公告,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给予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5)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规定,可以享有优先权。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2.商标权的内容(1)专用权(2)续展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次数法律不作限制。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因故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3)转让权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4)使用许可权(5)标示权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3.商标权的保护(1)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种类概念: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从事其他损害商标注册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熟悉注册商标侵权行为。(2)商标的合理使用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等,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对他人的正当使用行为不能作为商标侵权行为查处。(3)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制裁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例题·单选题】(2009年)下列商品中,依照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A.家用电器。B.卷烟。C.饮料。D.婴儿用品『正确答案』B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011年新增)(一)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法的适用对象: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注意:(1)公务员、农民、现役军人、小时工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2)用人单位限制在“境内”;但劳动者没有地域限制。(二)劳动合同的类型1.类型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可以将劳动合同分为三种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劳动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法定情形:(1)协商订立(2)法定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③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单位对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享有法定解除权,续订劳动合同的。(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1.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掌握)(1)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4)诚实信用原则2.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必要条款和选择性条款。必要条款不完善,会导致合同不能成立3.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的先合同义务用人单位(1)如实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2)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3)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4.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有如下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掌握)(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需公正方可生效的合同,其生效时间始于公正之日。(四)劳动合同的解除(掌握)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分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三种情况。1.协商解除——必须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过错性解除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得享劳动合同解除权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非过错性解除劳动者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得享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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