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辽阳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实施方案为巩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全面贯彻落实省厅《2012年辽宁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全面推进和规范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实际,特制定2012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辽宁省水产苗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努力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水产品产业快速发展。二、工作目标1.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的理论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的综合素质,规范执法。2.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确保规范生产及药残检测的合格率,达到4个100%及1个98%。即水产品健康示范场、菜篮子、生产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出口原料备案基地、获认证和名牌(品牌)水产品生产企业检查率要达到100%;各水产品生产单2位的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用药记录三项记录的建立、执行率达到100%;苗种生产单位持证生产率达到100%;对检测出阳性样品的生产单位的查处率达到100%。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3.配合国家、省完成年度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例检、抽检工作。4.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完成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自检工作。5.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销售等环节的长期监管,制定完备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领导挂帅、责任到人,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三、2012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具体时间安排1、深入开展水产苗种的专项整治(1)加强外省引进苗种的检疫工作。根据省厅的要求,我市各县(区)要在4月15日前,完成外省引进苗种的申报登记工作,并在4月20日前上报市备案。自5月初至6月末,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省苗种主管单位及各县(区)对外省引进苗种进行机场和现场检查,主要检查苗种检疫证明,没有检疫证明的要在下塘3-5天内进行补检,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2)加强水产苗种场的检查、监管工作。3自3月初至3月末,联合各县(区)对全市水产苗种生产场家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全市水产苗种生产场档案。4月,对所有水产苗种场进行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检查,对没有苗种生产许可证的苗种生产场进行苗种生产可行性分析,具备优质苗种生产能力的可补发苗种生产许可证,规范生产;对没有优质苗种生产能力的场应依法取缔其生产苗种资格。6月,对所有水产苗种生产场的合法手续进行核查,对没有苗种生产许可证而违法生产的场家依法进行处罚。2、紧密配合国家、省质检部门完成例检、抽检工作。根据国家、省厅的具体主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完成各项例检、抽检工作,确保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3、加强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自检工作。(1)根据省、市的要求,联合各县(区)认真完成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自检工作。保证抽样数量及其真实可靠性。(2)在6月和10月,市渔业主管部门协调动监、联合各县(区)对全市的水产药品经销单位进行抽查,检查所售水产药品的规范性,宣传水产药品的规范管理和使用违禁药品的危害。对出售违禁药品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全市杜绝水产违禁药品的出售与使用,保证全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3)于6月和10月,市渔业主管部门联合各县(区)对重点养殖单位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三项记录(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记录情况,对记录不全的单位进行规范教育,4检查养殖单位的药品贮存及有无违禁药品情况,对贮存和使用违禁药品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4、联合各县(区)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速检工作。按照省厅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于6月-9月之间,联合各县(区)积极开展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速检工作,抽样检查2-4次,每次抽取样品8-10个,抽取样品要有代表性,即基本覆盖全市各主要养殖区域,以便达到对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全面掌控和监管目的,确保全市水产品的质量安全。5、确保工作质量,认真总结经验与不足。市、县(区)在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工作按期,顺利完成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对各项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做出客观的剖析,为今后更好地做好本辖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各县(区)要在6月15日前,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在11月15日前,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年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市农委。市农委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在11月30日前,完成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年工作总结。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5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本辖区水产品,要进一步加大生产过程监管与指导服务力度,从生产环节把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关。对外来水产品,加大检验检测力度,从流通环节把住质量安全关。2、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时间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要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3、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市与县(区)水产各部门及水产与动监要加强纵向和横内配合,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检打联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并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分工,相互配合,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对属于工商、质检等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协调沟通,妥善做好案件交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4、完善制度,标本兼治。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集中开展整治的同时,要继续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完善各项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执法,完善引导、服务、监管、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达到标本兼治,确保不发生水产品质6量安全事件。5、开展宣传培训。市、县(区)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渔业科技入户、农资打假、渔业培训等活动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执法现场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形式,提高养殖渔民依法生产的意识。同时,要强化信息沟通与新闻宣传,做好突发事件和突出问题报告,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坚决打击制造不实信息的行为,把整治工作推向深入。7附件1: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表单位名称地址省(市、区)市县乡(镇)村法人代表联系电话邮编生产目的经营销售()自繁自用()单位资质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占地面积亩养殖水面面积亩繁育设施亲本池亩孵化设施(淡水)平方米苗种池亩育苗车间(海水)立方米实际生产能力主要品种亲本数量(尾、只、粒、株)2008年苗种产量(万尾/只/粒/株/贝壳)备注普查人员(签字):普查日期:2012年月日8附件2:水产苗种专项整治现场执法检查记录表填写说明:带“○”的项目根据检查情况划“√”一、检查地点和对象单位名称:省(区、市)市县二、检查内容和结果(一)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是否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有○没有是否符合发证条件○符合○不符合(二)记录检查情况用药记录○真实完整○不真实○不完整○不能提供生产记录○真实完整○不真实○不完整○不能提供销售记录○真实完整○不真实○不完整○不能提供(三)亲本质量情况○较好○一般○较差(四)用药情况○现场发现禁用药物○现场未发现禁用药物(五)发现的其他问题三、处理情况○合格,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不合格责令整改《责令改正通知书》处罚机关及日期处罚万元其他处罚或处置检查人员签名(2名):被检查对象签名:(本表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检查时间:2012年月日9附件3:购进外来水产苗种检查登记表苗种来源地(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品种规格及数量证照情况(苗种生产许可证、检疫合格证、药残检测合格报告、进货票据)水花夏花鱼种10附件:4:2012年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填表单位(加盖公章):填表时间:2012年月日一、执法检查情况(一)出动人员数(人)总人数行政人员渔政人员(二)检查苗种场数(家)符合发证条件苗种场的持证率药残抽检合格率二、处罚情况(一)整改处罚数责令整改(家)行政处罚(起)罚款(万元)(二)主要违法行为(1)行为,共起(2)行为,共起(3)行为,共起(4)行为,共起(5)行为,共起…三、宣传培训情况(一)宣传情况发放宣传材料(份)媒体宣传(次)(二)培训情况举办渔民培训班(次)培训渔民(人)举办渔政人员培训班(次)培训渔政人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