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1页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考试中重点税种之一,考生应对本章内容全面掌握。历年考试各种题型都可能出现,特别是作为综合题型,每年必有一题,常与流转税、财产行为税或税收征管法相联系,跨章节出题。近两年考试题型、分值分布年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计算题综合题合计2011年1分3分—14分18分2010年2分1分—11分14分2009年3分1.5分—10分14.5分◆本章新增内容1.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处理。2.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具体规定。3.国债利息免税与应税的划分、确认时间,免税国债利息收入的计算。4.扣除项目中的完善一些具体规定,如: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凭据、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等,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5.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6.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7.资产损失所得税管理的规定。8.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规定。9.新增一些税收优惠:如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10.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本章内容:10节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第四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第五节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第六节税收优惠★第七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八节源泉扣缴第九节特别纳税调整第十节征收管理本章内容讲解: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解析2】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标准为: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2页二者之一。(一)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提示】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二)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二、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例题·多选题】(2008年)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判定居民企业的标准有()。A.登记注册地标准B.所得来源地标准C.经营行为实际发生地标准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答疑编号3941120101]『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三)所得来源的确定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3.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特别注意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例题·单选题】(2008年)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负担所得的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A.销售货物所得B.权益性投资所得C.动产转让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答疑编号3941120102]『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3页三、税率(记忆)种类税率适用范围基本税率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两档优惠税率减按20%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15%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1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计算公式一(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计算公式二(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一、收入总额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收入总额内容项目及重点(一)一般收入的确认9项,均重要(二)特殊收入的确认4项,注意第4项视同销售(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2项,区分内部处置与外部移送(四)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处理(五)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销售货物(7项),提供劳务(一)一般收入的确认——9项【链接】与会计收入、与其它税种关系、与纳税申报表关系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4页【考题·综合题】(2009年)某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万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540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350万元。(假定当期应纳增值税为正数)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12月20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163.8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1638000贷: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1638000[答疑编号3941120103]『正确答案』影响会计收入(+)=28×5=140(万元)影响营业税金及附加(+)=(5×28×17%+5×28×9%)×(7%+3%)+5×28×9%=16.24(万元)影响营业成本(+)=20×5=100(万元)影响利润总额(+)=140-100-16.24=23.76(万元)影响申报表第一行“销售营业收入”=28×5=140(万元)2.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企业转让股权收入(1)确认时间: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2)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为持有期分回的税后收益(2)确认时间: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3)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5.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5页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8.接受捐赠收入【解析1】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有碍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解析2】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11年12月接受捐赠设备一台,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另支付运输费用0.8万元,该项受赠资产应交企业所得税为()。A.3.32万元B.2.93万元C.4.03万元D.4.29万元[答疑编号394112020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会计固定资产原值=10+0.8×(1-7%)=10.74(万元)可以抵扣的增值税=1.7+0.8×7%=1.76(万元)应纳税所得税额=10+1.7=11.7(万元)应纳所得税=11.7×25%=2.93(万元)9.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其他收入”的有()。A.债务重组收入B.视同销售收入C.资产溢余收入D.财产转让收入[答疑编号3941120202]『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B选项“视同销售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特殊收入。【例题·计算题】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假定2011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1)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彩电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3)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答疑编号3941120203]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6页『正确答案』(二)特殊收入的确认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l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内部处置资产:不确认收入资产移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收入计量】属于自制的资产,按同类资产同期对外售价确定销售收入(按移送的存货成本结转成本);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按购入时的价格结转成本)【要点】(1)区分内部处置与移送他人;(2)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与会计收入关系;(3)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可以计提招待费与广告费。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税法第7页【考题·多选题】(2011年)根据企业所得税处置资产确认收入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行为中,应视同销售的有()。A.将生产的产品用于市场推广B.将生产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C.将资产用于境外分支机构加工另一产品D.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境内分支机构之间转移[答疑编号394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