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履职报告2013年我校根据综治安全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开展安全发展城市创建活动,持续深化“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狠抓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突出工作重点,构建安全文化,注重在预防和治本上下功夫,进一步减少师生伤亡事故发生,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我校师生人身安全。现将我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内容作如下报告:一、管理目标1.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引发的校园火灾、校舍及附属设施坍塌、师生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2.不发生在校园内和由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死亡的较大安全事故。3.不发生学生溺水事件及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4.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安防措施不力引发的外来暴力侵害责任事故和案件。5.不发生校内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亡事件。6.不发生师生群体性上访事件。7.不发生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罢教、罢课、罢餐、绝食或者其他重大事件。-2-8.不发生利用校园网络传播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有害信息,不发生师生参与非法宗教组织及活动。二、管理职责1.狠抓责任落实。建立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信息动态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把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完善学校综治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学校综治安全履职报告制度、评优评先征求意见制度、信息报告制度、预警通报制度、约谈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等;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管理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独立设置专门的工作机构,改善办公条件,配齐配强综治安全管理专干,并加强其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强化经费保障,设立综治安全专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逐年提高。2.加强安全防范。将创新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的整体规划和系统设计,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实施方案。抓好学校综治安全目标创新和精细化管理试点,突出样板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工作上台阶。健全综治安全防控机制,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协防为一体的治安防控网络,建立学校综治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学校综治安全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建设。按照《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完善校园技防设施,加强视频监控平台和报警设施建设;新建、扩建和改建学校,将技防等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进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3-使用,确保学校重点部位、重要场所技防设施全覆盖。进一步强化校园保安员、门卫值班、实验室、外出活动、消防、校舍在建工程等综治安全管理。加强预防溺水、交通安全、事故报告、隐患排查、信息报送等学校综治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3.深化安全教育。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国家课程标准以及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综治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增强学科渗透,推进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落实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综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和“晋江市学校交通和防溺水安全教育周”等重大活动。在普遍开展防火灾、防地震、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的基础上,针对去年我市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特点,开展专项调研,找准事故原因,强化安全教育,实施综合治理。持续深化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养成、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学生自律守法和珍爱生命意识,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疏散演练,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每学年应急演练至少安排2次以上的要求,切实增强师生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的能力。重视加强学校综治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和信息交流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引导,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拓展学校综治安全宣传渠道。4.强化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维护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强化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4-联动、巡防机制建设,建立综治安全工作相互衔接、相互支撑机制,构筑群防群治防线。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整治得好”的要求,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和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学校内部矛盾排查化解,抓好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建立台账、立即整改、不留死角和盲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形势的预警预报和分析研判,防止矛盾积累、聚合、激化。建立学校、班级综治安全信息员队伍,妥善解决涉及师生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前端管理和源头防范,避免发生学生打架斗殴和校园暴力事件。完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到位。6.推进平安创建。坚持把深化“平安先行学校”和“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作为加强综治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按照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及考评验收办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晋江市教育系统开展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暨创建“平安先行学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达标率达100%。按照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升、协防抓合力的要求,完善创建机制,夯实创建基础,拓展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形式,提高创建实效。把开展“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和“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的过程作为解决学校及周边综治安全突出问题的过程。建立健-5-全“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和“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的目标考评奖惩机制。三、考核奖惩建立健全我校综治安全稳定工作奖惩制度,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成绩作为教师考核工作成绩的基本要素。在考核、评估、评优、评奖活动中,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实绩作为一项基本条件,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