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评审徐汇区推进会徐汇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陈瑾瑜2014年12月12日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工作介绍一、评审依据按照上海市教委颁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3〕37号文件)执行。二、评审目的不仅是对近年来徐汇区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成效进行总结,也是为进一步推动徐汇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内涵发展,加快机制创新、课程优化、教师专业化发展,充分开发学生心理潜能,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提高全体师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三、评审模式评审采用的是在学校自愿申报、自评自查、自我完善的基础上,区教育局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审核的评审模式,最终评审结果由市教育评估院认定。要求达标校关键词:普及化与规范化数量化指标:三年内100%达标示范校关键词:内涵发展与示范辐射数量化指标:各区县三年内推荐的市示范校总数为5%。四、达标校评估程序介绍区县评估市级认定学校自评四、达标校评估程序介绍1.学校自评申报(1)《达标校评估申报表》(近三年概况)(2)《自评报告》应紧扣评估指标,重点阐述制度保障、教育举措等各项常规性工作的情况。四、达标校评估程序介绍2.区县评估(4)评估方法:材料审核(查看佐证材料:规划、制度、教案、教材、活动方案、记录、档案等)听课或说课(活动课、班队会、主题教育、宣传活动月(周)等)座谈、访谈或随访(分管校长、德育主任、心理教师、班主任、学科教师、学生社团等)学生问卷(例如心理辅导室的开放时间、地点?心理辅导活动课的时间和喜好度?最近参加的团体心理辅导的内容?心里话最愿意和谁说?如果有烦心事,会找谁求助?在学校生活中感觉开心吗?)3.市级认定(12月15日之前材料上报网络平台)四、达标校评估程序介绍4.我区工作日程(1)9月-10月,各校自评自查阶段(2)9月30日前,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上报申请表及自评报告(3)10月25日前,学校准备好佐证材料(4)10月31日前,材料初审,情况汇报(5)11月20日前,实地考察(6)11月30日前,不达标学校复评(7)12月10日前,评审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后公示(8)12月15日前,评审结果上报市教育评估院四、达标校评估程序介绍五、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指标解读三级指标树状结构,分等级评估要求:达标校示范校4个一级指标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21个三级指标增加了B12课题研究B13品牌特色B14示范辐射五、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指标解读评估指标中示范要求是达标要求的叠加,达标校和示范校分步骤实施。例如: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达标要求示范要求A1组织管理B1目标规划C1心理健康教育目标与规划1.学校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定位准确,在培养目标中有所体现。2.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中有心理健康教育内容。3.有心理健康教育学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或主要特色,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划切实可行。五、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指标解读评估指标量化计分总分通过标准基础性指标其余三级指标(60%得分率)达标校70分60分不低于4.5分(90%得分率):C6心理辅导室(5分)C8人员配备(5分)C10心理辅导活动课(5分)例如:C9培训与督导(5分)不低于3分示范校100分85分不低于7分(70%得分率):B13品牌特色(10分)B14示范辐射(10分)--------------评估指标中需特别重视的几点:1.按照三级指标进行评分;达标校评估指标共有11个二级指标(B1至B11),总分为70分,示范校评估指标共有14个二级指标(B1至B14),总分为100分。2.达标标准为:总分达60分以上,带“▲”的4个基础性三级指标(C1、C6、C8、C10),每个指标得分率不低于90%,其余每个三级指标得分率不低于60%。3.示范标准为:示范校在达标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评价,示范校评估标准为:总分达85分以上,带“▲”的2个基础性二级指标(B13和B14)得分率不低于70%。4.因学校原因所引发的心理问题而导致的重大事件且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达标校▲C1心理健康教育目标与规划3分1.学校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定位准确,在培养目标中有所体现。2.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中有心理健康教育内容。3.有心理健康教育学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达标校▲C6心理辅导室(中心)5分指标要求:参照《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心理辅导室装备指导意见(试行)》的标准说明:由于指标中所要求参照的《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心理辅导室装备指导意见(试行)》的标准要求很高,我们在实地评估时着重考量的是心理辅导室功能的完备及实际心理辅导工作能否在此条件下常规化开展。达标校▲C6心理辅导室(中心)5分达标校▲C6心理辅导室(中心)5分达标校▲C6心理辅导室(中心)5分达标校▲C8人员配备5分1.小学应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量不少于70%;中学应配备1名专职心理辅导教师。2.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必须获得上海市学校中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必须获得上海市学校初级心理咨询师证书。达标校▲C10心理辅导活动课5分1.学校课表中至少有一个年级每班每两周有1节心理辅导活动课。2.使用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审定通过的心理健康教育教材,有学期教学计划、教案,备课、教研、上课等业务活动规范、制度齐全。徐汇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工作介绍为提高徐汇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徐汇区教育局决定举办区内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委托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协会负责此项岗位培训的专业授课事宜,由徐汇区社区学院负责此项岗位培训的组织管理及保障服务工作。背景学员完成全部培训课时,参加结业考试后颁发结业证书。符合《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专业技术水平认证暂行办法》(沪人考【2007】23号规定条件的学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等级的“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考试通过者可获得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颁发的《上海市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证书》。背景一、培训对象学校从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学校德育骨干,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事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学校心理咨询相关工作;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学校心理咨询相关工作满2年;3、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从事学校心理咨询相关工作4年;(年限算到考试报名时,报名要看毕业证)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学校心理咨询相关工作满6年;5、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学校心理咨询相关工作2年。二、培训课时及时间本培训共420课时。2014年12月——2015年7月,每周四1天,隔周周末一天(首次上课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三、考试时间2015年5月参加笔试,9月参加实践能力评估。(考试合格才能在时间上满足达标校评审此项指标基本要求)四、培训地点徐汇区社区学院1号楼401教室(大木桥路434号,近茶陵路口)五、培训费用学费4200元,完成规定学时并经考试合格获得资格证书者,教育系统学员参照教育局有关规定,按3、3、4原则执行学费报销,即:教育局奖励学费总额的30%,学校奖励30%(学校也可自行酌定),本人承担40%。六、报名方式自愿报名与学校推荐相结合,凡上海市心理健康教育评审尚未达标且缺少具备专业资质的专兼职心理教师的学校,每校至少选派两位学员参加培训。报名学员须于2014年12月17日前将报名表发培训邮箱xhxinli2014@126.com。学员在12月25日开班时应完成以下事宜:1、缴纳学费4200元;2、递交经学校盖章的报名表,报名表按要求粘贴2张一寸近期彩色报名照和身份证复印件;3、自愿购买教材(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用书《学校心理咨询基础理论》、《学校心理咨询专业理论与技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