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基本知识介绍汽车产品分类商用车乘用车汽车产品分类商用车货车(重、中、轻、微),日常使用名称是卡车(重、中、轻、微)微型:小于0.75吨轻型:大于0.75吨小于4.0吨,中型:大于4.0吨小于8.0吨,重型:大于8吨货车非完整车辆(重、中、轻、微),日常使用名称卡车底盘(重、中、轻、微)半挂型牵引车,日常名称牵引车半挂车:车轴置于车辆重心(当车辆均匀受载时)后面,并且装有可将水平或垂直力传递到牵引车的联结装置的挂车。简单地说半挂就是拖头带的只有后面有轮的挂箱,全挂是前后都有轮的挂箱。客车(大、中、轻)客车非完整车辆(大、中、轻),日常使用名客车底盘(大、中、轻)汽车产品分类乘用车基本型乘用车,日常使用名轿车多功能乘用车,日常使用名MPV运动型多功能乘用车,日常使用名SUV交叉型乘用车,日常使用名,微客汽车产品型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主参数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三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载货汽车、越野汽车、自卸汽车、牵引汽车、专用汽车与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t0)(2)客车及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长度(m)。当车辆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3)轿车的主参数代号为发动机排量(L)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其值的十倍数值表示。(4)专用汽车及专用半挂车的主参数代号,当适用定型汽车底盘或定型半挂车底盘改装时,若其主参数与定型底盘原车的主参数之差不大于原车的10%,则应沿用原车的主参数代号。(5)主参数的数字修约按《数字修约规则》的规定。(6)主参数不足规定位数时,在参数前以“0”占位。产品序号产品序号位于产品型号的第四部分,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字由0、1、2……依次使用。专用汽车分类代号企业自定代号企业自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同一种汽车结构略有变化而需要区别时(例如汽油、柴油发动机,长、短轴距,单、双排座驾驶室,平、凸头驾驶室,左、右置方向盘等),可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位数也由企业自定。供用户选装的零部件(如暖风装置、收音机、地毯、绞盘等)不属结构特征变化,应不给予企业自定代号。例子BJ4171SKFJA-3BJ北汽福田代号4代表牵引车17最大总质量1产品顺序号设计顺序(第几阶段产品)SKFJA车辆特征代码S表示半挂牵引车K表示载重量大于等于8吨小于10吨F表示驾驶室及货箱类型为平头单排,敞开式货箱J表示发动机类型为排量8-10L的六缸柴油机A表示汽车底盘的驱动类型为2轴非全驱动3表示产品变形号,比如不同的驾驶室,发动机、年度车型等货车重卡福田欧曼9系昆仑重卡336马力6X4自卸车(BJ3253DLPJB-S4)中卡福田欧曼3系中卡135马力4X2厢式货车(BJ5113VECFG-S2)轻卡福田奥铃捷运轻卡103马力4x2厢式货车(窄体)(BJ5041V8BEA-S3)半挂牵引车欧曼系列车型欧曼-9系欧曼-6系欧曼-5系欧曼-3系专用车欧曼-雷沃欧曼9系列神舟雄狮昆仑欧曼6系列欧曼5系列欧曼3系列专用车欧V系列车型欧V新干线(公交客运)全景无限(旅游团体客运)欧V先锋(公路客运)欧V新干线全景无限欧V先锋(公路客运)货车产品按照功能用途分类载货平板自卸车牵引车普通箱式车载货平板车:载送货物也可以牵引全挂车自卸车:以运输货物为主,具有可倾斜货箱的汽车牵引车:专门用于或者主要用于牵引挂车的汽车箱式汽车:主要用于封闭式运送货物越野汽车:用于坏路无路的全驱动的,具有高通过性能的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