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纳人医〔2014〕4号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关于传染病暴发聚集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各科室:为了及时、规范、有序地调查和控制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疫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医院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一、暴发疫情的发现和报告传染病暴发是指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在短时间内发生多例同类传染病病人的情况。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主要通过感染病科等各组相关科室疫情监测报告,疾控中心网上监控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相关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发现。发现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的科室及有关责任人,是应该立即电话报告医教科、感染管理科或医院总值班,再由医院统一报告纳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暴发疫情应急处理步骤与要求1、医院传染病暴发聚集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设办公室在感染管理科。2、医教科或感染管理科接到科室暴发疫情报告后,应对报告信息进行初步核实,并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再将调查情况报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及分管院领导,经医院研究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纳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治工作。3、区CDC接到暴发疫情报告后,经初步核实,立即组织力量,在规定时间内(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SARS、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疫情应立即赶赴现场;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在1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基本步骤分为组织准备、现场调查处理、采取控制措施、初步调查报告、深入调查验证假设、确认暴发疫情终止,资料整理并总结报告等。4、区卫生局代表区政府公布疫情控制措施,各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防止疫情扩大,保护广大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三、暴发疫情调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调查者在检查传染病性强的病人和个案调查时,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安全防护工作,采取适宜的防护措施,若能有针对性地接种疫情,则可以先行免疫,医院对参加重大疫情和暴发疫情的医务人员,要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2、暴发疫情调查应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法律赋予了流行病工作者调查疾病暴发的权利和公众合作的义务,对于少数不配合调查者,可依法采取措施,强制其接受调查和提供必要的资料,但被调查者也享有司法保护权和隐私权,病人的病案记录和个人资料未授权不得披露。3、暴发疫情调查应讲究工作方法,争取各个部门的协作,获得群众的支持,消除有关人员的顾虑,只有稳定了公众情绪,方能保证调查工作顺利进行。4、在调查过程中,应不断向上级卫生行政和疾控部门汇报疫情,以便集思广益,统一指挥或调整调查策略和控制措施。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二0一四年一月五日主题词:传染病暴发聚集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通知报:区卫生局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党政办2014年1月5日印(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