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质量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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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2012年安徽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为强化安徽省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工作,加快推动面向环境监测各要素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环保部和环境监测总站的要求,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开展针对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活动。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核查(一)质量体系例行检查2012年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例行检查重点为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相关制度、标准方法和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具体核查内容包括各监测站的监测方法标准执行情况、质量体系覆盖情况、人员持证情况、样品流转程序、标准样品管理情况和全程序的质控措施等。(二)质量体系飞行检查在不预先通知情况下,组织赴现场检查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制度落实情况,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仪器设备运行情况、校准情况和数据审核报送情况。(三)监测能力考核为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的能力和质量,考察各单位监测数据2的准确性,组织参加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的能力考核。以地表水(氨氮、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和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和主要气态污染物)等为考核目标,对各市进行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监测的考核比对。二、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核查(一)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规范性检查参照《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办法(试行)》,针对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保证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情况、仪器设备校准/校验、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保证、现场采样与测定的规范性、污染源基本信息核准及监测数据审核和报告情况等。(二)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全面核查与比对抽测针对“十二五”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集中度较高的地区、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较高的地区、重金属重污染和高排放地区和其它环境监管重点关注地区,随机抽取承担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地市级站,以及承担地市级站委托任务的区县级站开展全面核查及比对抽测。三、城市环境噪声核查监测抽取2个城市,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抽测。采用省站抽取监测点位,省站、市站同时对同一点位各自监测的方法。具体抽测时间由省站与相关市站协商确定,原则上与地方监测站的例行监测同时开展,不另行组织专门监测。3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比对监测选取2个城市,针对分析测试方法难度较大或实际监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监督性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相关技术规定、规范及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中对样品采集、保存的要求。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4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一、环境监测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一)工作目标促进全省环境监测系统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质量体系,进一步提高全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二)工作内容针对监测全程序中标准规范和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核查。主要核查监测方法标准执行情况、质量体系覆盖情况、人员持证情况、样品流转程序、标准样品管理情况、全程序的质控措施等。(三)考核(检查)范围各市级环境监测站以及县级环境监测站(含直管县),全年核查不少于10家单位。(四)工作方式省站从各市级站抽选专家,组成核查小组,赴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五)报告要求专家组在核查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提交监督核查报告。省站将各市核查情况进行总结汇总,2012年底前完成《2012年度安徽省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监督核查报告》。5二、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考核(一)工作目标了解各市(含直管县)监测站水质砷、汞等分析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实验室水质砷、汞等的环境监测质量。(二)工作内容以实验室间比对的形式开展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考核,考核项目为水中砷、汞等。(三)考核范围省站,各市(含直管县)环境监测站。(四)工作方式各单位向总站发送《2012年能力考核联系信息表》,总站统一发放考核材料,收集考核结果后进行数据统计和能力评价,并通报考核结果。请各单位从本文发布之日起,尽快将《2012年能力考核联系信息表》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送至总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五)进度安排2012年3-4月,制备考核样品;2012年5月,总站发放考核材料,收集考核结果;2012年6月,汇总数据,统计考核结果,通报考核结果,编写能力考核总结。(六)报告要求请各单位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样品进行检测分析,于收到考核材料(以快递签收日为准)后一周内(以寄出邮戳日6期为准)将《结果报告单》盖章后邮寄至总站联系人处。(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滕曼吴晓凤电话:010-84943186、84943038传真:010-84943194邮箱:tengman@cnemc.cn7三、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比对监测(一)工作目标及时掌握地表水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水质监测数据质量现状,加强水站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强化水站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水站日常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监视作用。(二)工作内容1.管理检查检查水站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情况;检查管理水站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日常质控措施实施情况等。检查结果填写附表1。2.仪器稳定性和数据准确性考核采用不同仪器测试和测试质控样等多种方式。(1)在自动监测仪器分析实际样品的同时采集水样回实验室测定高锰酸盐指数(TOC)、氨氮,将结果进行比对;(2)使用便携式测试仪器在现场与pH和DO自动监测仪器的测试结果进行比对。测定结果填写附表2。(三)考核(检查)范围根据省站2012年度工作计划,年内将对6个水站开展现场比对监测工作,采取飞行检查方式。8附表1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考核表检查站点:考核时间:考核内容考核要求情况记录一、水站的维护管理站房日常维护仪器运行条件(水、电、电话、空调是否满足要求)及室内外卫生避雷系统是否每年进行并通过年检仪器运行记录定期清洗记录定期更换试剂记录定期更换易耗品记录定期校准仪器记录采水系统维护及时维护,保证采水系统通畅运行配水系统维护定期检查,防止管路堵塞或破裂通讯保障保证电话和通讯线路的畅通二、监测数据的质量管理监测数据的质量管理周核查执行情况月比对执行情况有效数据量,每周每台仪器的数据量三、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持证上岗是否持证及人数四、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仪器设备固定资产登记数据定期备份运行记录归档9附表2水质自动监测站样品分析考核表检查站点:监测时间:市站(章):项目样品性质自动仪器测定结果对比测定方式对比测定结果相对误差/偏差(%)结果评价pH实际水样便携仪器DO实际水样便携仪器高锰酸盐指数(TOC)实际水样实验室分析质控样品样品标准值氨氮实际水样实验室分析质控样品样品标准值备注填报人员:检查人员:10四、国省控断面水质抽测(一)工作目标及时掌握国省控监测断面水质监测数据质量现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管理,确保国省控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准确性和可比性。(二)工作内容1.现场抽测本次国省控断面水质抽测项目为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2.现场检查采样方式:桥上,船,岸边;采样器;水样容器;左、中、右分别测定或混合样;水样预处理;水样保存;分析实验室基础条件:实验室环境,实验用水,实验器皿,化学试剂(等级,有效期),试液和标准溶液;原始资料记录:采样记录表,样品送检表,实验室各种原始记录表(分析试剂配制表,标定记录表,校准曲线,分析检验和结果记录);分析测试: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使用仪器及型号,最低检出限;监测结果表:监测结果汇总表。(三)考核(检查)范围选择2个断面分两批进行水质比对抽测,组织部分市级站和县级监测站参加。(四)工作方式11省站派人员并组织进行抽测,本项目实施主要以现场抽测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批分别抽选1个市级站和县级站进行全程现场检查。1.现场抽测省站组织部分市站和县级站进行PH和溶解氧的现场分析测试;同时采集水样,各自实验室分析测试高锰酸盐指数、氨氮。2.现场检查进行抽测断面水质监测的全过程检查,包括:现场采样,样品保存、运输,样品交接,样品前处理、分析,结果上报,以及QA/QC等。附表1分析测试方法表测站名称:市(县)填表时间:监测项目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空白值(mg/L)检测限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附表2原始资料记录情况登记表测站名称:市(县)填表时间:监测项目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采样记录表(有/无)样品送检表(有/无)试剂配制表(有/无)标定记录(有/无)校准区县(有/无)分析检验(有/无)质量控制(有/无)结果记录(有/无)12五、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比对监测(一)工作目标进一步了解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以下简称“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规范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二)工作内容1.监测项目根据各地方站能力及水源地的水质状况,选取分析测试方法难度较大或实际监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比对监测。监测项目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项目中选取,项目数量控制在水质全分析项目的20-30%,主要涉及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及难点项目。2.监测时间及频次监测时间可采取与各地方站饮用水源地的例行监测同步,或单独安排采样时间。所选水源地均采集一个频次的瞬时样品,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样品的采集与分析测试。3.样品采集、保存市站人员负责现场采集样品。所有样品均采集平行双样。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相关技术规定、规范及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中对样品采集、保存的要求。若样品采集与保存方法不一致,应予以注明。4.监测评价标准监测结果的评价,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13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标准限值的要求进行评价。(三)考核(检查)范围本年度监测选取2个城市各1个饮用水源地进行比对。省站负责编制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并编写年度监督性监测报告。地方站负责实地采集样品,协助省站进行采样工具和样品保存容器的准备工作,负责采样的交通和运输,报送同期饮用水源地的监测数据及相关材料。(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付海电话:0551-2825167(五)报告要求地方站在比对监测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将以下所述各种监测数据及材料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送至省站:(1)样品保存方法汇总表应包括监测项目、采样容器、保存方法及保存剂用量、保存期、采样量等基本信息,并注明是否为国标方法、是否为计量认证认可方法。对于既非国家标准方法,也非本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的方法,须注明原因。(2)监测分析方法汇总表监测分析方法应注明监测项目、监测分析方法、采用方法的来源,并注明是否为国标方法、是否为计量认证认可方法。对于14既非国家标准方法,也非本实验室通过计量认证的方法,须注明原因。(3)质量管理措施及质量控制数据样品采集和分析全过程采取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以及质控数据随监测结果一并报出。(4)监测结果汇总表地方站将比对监测数据汇总,监测结果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相关要求报出。15六、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检查(一)工作目标为了解各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规范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水平,省站组织对部分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工作进行检查。(二)工作内容1.站点规范性和基本设施检查(1)站点规范性检查点位位置、采样高度、点位周边环境。(2)站房基本设施检查a.配电(有无漏电保护、电压220伏士10%);b.避雷(有无年检,接地电阻<4欧);c.空调及其温湿度(室内温度25℃±5℃、湿度<80%);d.气象系统(是否牢固);e.防水(有无漏雨情况、排水口有无堵塞);f.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g.排风扇、通讯(有线或无线方式);h.整洁情况(重点查防尘情况)。2.自动站仪器运行及管理情况(1)外部检查a.钢瓶(钢瓶压力(MPa)、有效期、固定状态);b.耗材更换情况;16c.开放光程仪器发射/接收端窗镜清洁情况(6个月);d.采样头(2个月清洁一次、凝水排放)。(2)仪器校准情况检查a.在自动监测仪器(S02、NOx分析仪)运行期间,是否进行进行零/跨漂校准。是否每半年或根据实际需要(如更换重要部件或大修后)对仪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