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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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工信部昨日盘后发布了《2014年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将主要实现三大目标:组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开展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在全国选择5个左右重化工业特征显著、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级市,指导编制和批复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电机生产企业贯标核查及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情况专项监察,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技术。方案显示,一季度将启动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指导试点城市编制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综合试点方案等;三季度则将批复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综合试点方案、组织3-5项煤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以下为方案全文:2014年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工业体系,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现脱硫除尘、脱硝降低污染物排放为目标,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强化标准约束,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动员全系统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加强制度创新和模式创新,实施一批对全行业有重大影响、资源环境效益显著、推广前景广阔的试点示范工程,引领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二、主要目标(一)组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预计全年削减二氧化硫5万吨、氮氧化物4万吨、工业烟(粉)尘3万吨、挥发性有机物1万吨。(二)开展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在全国选择5个左右重化工业特征显著、地方政府积极性高、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地级市,指导编制和批复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实施方案,以节能减排工作为主线,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探索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模式和途径。(三)组织开展电机生产企业贯标核查及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情况专项监察,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技术,预计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推广高效、淘汰低效电机累计1亿千瓦。三、重点工作(一)组织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1.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在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焦化、石化、化工等重点工业行业,推广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为目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2.指导制定实施计划。指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区域内中央企业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制定本辖区和本企业集团实施计划,落实目标责任。3.强化监督考核。将提升计划实施效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中,加强对地方实施计划制定及实施情况考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促进主要污染物削减。(二)推进重化工业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1.指导编制实施方案。结合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的总体要求,选择确定部分地级市开展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组织拟定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在能耗、水耗、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重化工业占比等标志性指标及制度、模式创新方面对试点地区提出更高要求。指导试点地区编写工业绿色转型发展实施方案。2.批复实施方案。组织对拟定试点地区实施方案进行评估论证,择优筛选出5家左右符合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具有创新意识,目标更高、标准更严、政策更完善、措施更有效、保障更有力的实施方案,作为首批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地区,批复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3.建立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建立由部牵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相关咨询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推进机制。加强调研与指导,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试点地区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促进试点地区之间的交流,推广先进适用的模式和做法,针对共性问题和关键环节探索解决途径。4.加快探索新模式和新机制。一是制度创新。与试点地区共同就以节能环保标准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工业企业能耗总量控制以及节能量交易试点等方面加强研究,重点解决操作层面上的问题,开展试点与实践。二是模式创新。以综合效益为导向,整合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金融机构、节能环保咨询服务机构、行业专家等资源,加快建立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为重点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提供服务。5.加大支持指导。筛选煤清洁高效利用、清洁生产、高效电机系统、高效锅炉系统等5-10项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技术,指导试点地区制定专项推广方案,为试点地区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及融资平台。积极支持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示范工作,组织专家帮助企业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查找电力资源配置薄弱环节,调整用电结构,转变用电方式,提高用电效率。积极协调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美国能源基金会、世行、亚行等国际组织提供资金、信贷帮助,集中力量支持试点地区开展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建设,开展专项培训。支持试点地区加快培育和引进体现绿色增长要求的项目,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等。(三)继续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1.组织专项推广。开展高效电机重大应用技术成果鉴定,发布一批高效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先进适用技术。对技术成熟、经济效益显著、推广前景广的先进适用技术,制定专项推广方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及相关行业协会作用,组织电机企业与重点区域、重点用户或风机、泵、压缩机、机床等生产商进行对接,加快规模化推广。推动安全可靠的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等电力电子芯片及模块在电机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2.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建立公开、公平、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会同质检总局组织对电机生产企业进行电机能效新标准的贯标核查,对生产低于GB18613-2012三级能效等级的电机生产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到期仍未达标的,将企业名称及产品型号曝光并抄送有关部门。组织对重点用户使用高耗能落后电机情况进行专项监察,指导企业结合3年电机能效提升改造计划,尽快淘汰低效电机,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3.培育一批专业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尽快组织发布一批电机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推荐名单,支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资源整合能力强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提供规范化、规模化、高效化服务。鼓励一批高效电机生产企业、大型企业集团与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合作成立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改造。4.完善市场化推广模式。整合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高效电机及高效风机、泵、压缩机生产企业,第三方节能诊断、咨询、服务公司,金融机构(基金公司)等资源,组建电机能效提升产业联盟,探索运作机制与模式。加强与地区、央企集团的合作,为企业提供集节能诊断、方案设计、施工及售后服务于一体的解决方案。组织在钢铁、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实施电机能效提升示范工程,总结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加快推广。5.实施一批试点示范工程。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提高高效电机的保障供给能力为目标,培育建设10-15个高效电机规模化生产示范工程,2-3个高效电机定转子冲片、绝缘材料等关键配套材料装备生产示范工程,2-3个电机高效再制造示范工程。6.抓紧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尽快制定发布第三批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推动出台电机系统节能量认证等系列标准规范;研究惩罚性电价与电机能效提升工作的衔接机制等。四、进度安排——启动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印发实施方案。(一季度)——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指导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报送本地区实施方案。(一季度)——指导试点城市编制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综合试点方案。(一季度)——组织对电机生产企业进行贯标核查。(一季度)——编制发布《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三批)》(一季度)——组织对重点用户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三季度)——组织专家评审,批复工业绿色转型发展综合试点方案。(三季度)——组织3-5项煤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筛选5-10项电机系统节能技术,进行专项推广;实施一批重点区域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全年)五、保障措施(一)印发《关于加快工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业绿色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在政策、资金上加强引导,在制度、标准上加强约束,营造有利于工业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二)积极协调争取中央财政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专项资金支持高效电机推广。严格执行强制性电机能效标准,会同质检总局对电机生产企业进行贯标核查。加强对重点用户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情况进行专项监察。(三)积极利用中央财政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加强对有利于节能环保、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支持。(四)利用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五)加强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美国能源基金会、国际铜业协会等国际组织合作,充分利用其资金、技术资源,支持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地区方案编制论证、宣传培训、专家咨询及绿色发展基础能力建设。(六)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充分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对电机能效提升、煤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工程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项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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