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档案思考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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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思考题第一次作业:(本次作业要求初级职称学员答1、2、3、4题,中高级职称学员答3、4、5、6题)1.如何理解档案信息公开?2.档案信息公开法律范围及制度建设存在哪些缺陷?3.简述参考咨询服务模式。4.论述档案信息公开程序化的作用体现。5.档案信息公开程序化存在哪些问题?6.论述我国档案信息参考咨询服务存在的问题。第二次作业:(本次作业只要求初级职称学员答,中高级职称学员不答..)1.美国档案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主要特点有哪些?2.政务微博具有哪些价值?3.简述信息民主与控制权衡下的档案信息公开立法要求。4.论述我国档案馆开展数字化档案参考咨询的策略。1答:“档案信息公开”一词是从“公开历史档案”逐步演变而来的。受20世纪80年代初改革开放大潮的影响,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公开历史档案”的决定;80年代末期,“公开历史档案”又进一步转变成全面的“档案信息公开”。档案信息公开是指将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的可以公开的保密期满的档案解除封闭,向社会公开,供社会利用的过程。”对此,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1)档案信息公开的实施主体是各级国家档案馆。(2)可以公开的封闭期满的档案是档案信息公开的具体对象。(3)档案信息公开的最终目标是便于社会利用,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满足公众的利用需求。(4)档案信息公开需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2答:从法律规范看,其一,我国已出台的“办法”及相关“指南”仅限于国家档案局的档案行政管理活动,并不完全适用于其他各级各类档案管理机构及服务机构;其二,《国家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国家档案局在履行档案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并不涉及其他行政机构、社会团体乃至于个人信息;其三,信息公开指南仅仅可用于指导公民或团体合法获取国家档案局的政府信息,缺乏适用于整个档案行业的信息公开指南模式。从档案信息开放制度设计看,档案开放制度在设立原则、开放时间、开放适用范围上与政府信息公开精神不相协调,档案开放制度更多地从档案馆开展工作的角度而非公民权利保护角度进行内容设计。适应网络时代开放服务与共享的意识、理念及相应的制度规范尚有待变革与重新构建。从档案信息公开活动看,近年来我国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开放率为22.7%,与西方国家70~90%的开放率有着很大的差距,档案开放与开发尚不能满足社会需求。从档案数字化网络化建设看,档案网站上的信息资源大多是政府信息、学术信息、新闻动态等,真正让公众感兴趣的“数字化档案”资源相对匮乏,检索功能不强。3答:参考咨询服务最早源于图书馆,是针对读者的需要,帮助和指导读者查找和获取各种形式信息的过程。参考咨询工作实质是为读者或信息用户解决文献或信息查询与获取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其目标是向读者或信息用户提供或推荐相关文献或文献线索,帮助他们掌握各种文献查询工具的利用途径、方法与技巧,进而满足其自身的信息需求。1.基于电子邮件的参考咨询,2.基于实时交互的参考咨询,3.基于网络化协作的参考咨询,4.基于多种模式的参考咨询服务,5.自动化解决方案4答:程序化大体包括程序的科学性、程序的公开性和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的内容。在强调档案信息公开民主化的同时也应重视档案信息公开程序化问题。①能够促进档案信息公开的民主化和理性化。程序的科学性要求程序的设置必须符合科学性,人们按此办理能够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收益。档案信息公开的程序化有助于公众参与到档案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促进档案信息公开的民主化和理性化。②能够保障公民档案信息权利的实现。程序的公开性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维护和尊重。公民档案信息权利是指一个公民获取或接收与国家、社会事务、个人事务等相关的档案信息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公开的程序,为公民提供实现档案信息权利的途径、方式、手段以及步骤,它们构成了档案信息权利实现的过程。③具有整合功能,可增加档案信息公开的可接受性。程序的合法性使其具有整合功能,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多元社会,不同社会主体对档案信息公开的利益诉求并不相同,常常会出现利益冲突的现象,任何一种利益价值都不能以支配性地位化解各种利益价值冲突,通过对社会各方的权益进行取舍的法律程序,能够使社会各参与方在法律的强制性安排下认同档案信息资源的分配规则1答:①实施“全方位推进信息公开立法”的模式。②树立“公开是原则、限制是例外”的理念。美国的《信息自由法》彻底改变了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走向,首次提出了“公开是原则、被限制是例外”的基本原则。既有效地避免了“概括立法”不够明确的弊端,也消除了单纯“列举立法”弹性不足、前瞻性差等问题。③制定“信息公开程序与救济制度”的规定。以《信息自由法》为主的美国档案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中专门规定了“信息公开程序与救济制度”的内容,对切实存在的一些实践问题进行规范与解决。④确立“个人信息应面向本人公开”的原则。美国的《隐私权法》作为《信息自由法》的延伸与补充,确立了个人信息向本人公开的原则和第三者限制的原则。⑤明确“政府机关有拒认信息存在”的权利。为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的需要出发,美国的《信息自由法》规定了三类“不受约束的档案信息类型”。2答:政务微博”,是指政府部门开通微博并利用这一新型平台实行信息公开,倾听民声,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是官民互动的新形式。档案信息资源作为政府信息资源中独特而又重要的组成部分,选择微博作为公开信息的新平台不失为有意义的尝试。与其他媒体形态相比,政务微博的最大特色在于其草根性、互动性、亲和力和即时性,具有经济、政治、社会等多方面的价值。①经济价值――草根化、对技术要求门槛低,有效地节约成本。②政治价植――互动性加强,使政府更具亲和力,有利于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③社会价值――即时、开放的传播模式以及瞬时扩散效应,有助于政府更好地引导社会舆论。④“微环境价值”――政府作为政务微博的发布主体,有益于营造健康的微博环境。3答:信息民主与控制权衡下的档案信息公开,其首要及核心保障即是档案信息公开立法,只有通过立法才会为档案信息公开共享与保密控制的度量建立衡量的机制、模式和制度。我们国家档案信息公开立法必须从确保档案信息民主的实现并有效实施档案信息控制的思路出发。首先,明确档案信息公开立法模式。其次,界定档案信息公开的范围。明确豁免公开档案信息的范围则是档案信息公开范围界定的核心要素。第三,降低保密档案信息的公开时限。第四,完善档案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立法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信息公开制度,可以促使档案信息公开共享和保密控制有效地开展,为此我们要建立科学的档案信息密级制度、完善档案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度、建立档案信息公开报告制度及回应制度、强化举报与调查处理制度、完善司法救济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五,加强公众的参与力度。社会公众参与可以为档案信息公开提供自下而上的动力引擎,我们的档案信息公开必须从立法上保障公众参与机制的有效运行,为此我们需要做到重视与公众的关系互动,减少法定公民资格限制,保障公众申请权利的实现。4答网络档案信息咨询服务将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社会信息需求的增长而迅速发展。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会有更多的网站开始实现数字化参考咨询的方式,这也是档案事业发展的一个趋势1。(1)发挥资源优势,强化制度创新一般的专业档案机构都有一定的信息优势,但对树立面向知识经济的竞争意识相对较差。档案业能否适应新的挑战和竞争,关键在于能否向社会推出高质量的咨询服务。(2)开发与整合数字化档案信息资源档案馆在继续进行电子文件收集归档和传统载体形式的档案数字化的基础上,更要加大档案编研的力度,自行开发特色专题档案数据库,促进档案信息的开发和再生。(3)开创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针对利用者需要,主动帮助利用者选择所需检索的数据库,确定档案文献存取最佳途径,选择适用的界面和所需档案文献信息的传递方式。。(4)深化数字化信息咨询的服务方式与内容档案馆在提高对网络信息咨询服务的重视程度后,还需要加大资金和软硬件投入,采用信息技术,改进档案咨询的服务方式。(5)建立并完善网络档案信息咨询的合作机制目前档案馆可通过电子邮件系统、建立网上咨询讨论组、开发网上咨询合作系统等形式实现网络合作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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