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城镇化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必须围绕建构城乡良性互动关系来进行,重构农村主体性春运又到了。每年这个时候,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季节性往返大迁徙,成为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真实注脚。从世界各国的城镇化过程看,城乡关系失衡为大多数国家所普遍经历,一些国家也曾因为处之不当而落入“发展陷阱”。就我国而言,由于历史、国情等多方面原因,城乡关系失衡比较突出,城乡二元样态呈现出“中心(城市)—边缘(乡村)”的结构。这不只体现在城乡物理空间上的隔离,还体现在城乡居民社会空间上的分殊,尤其是城乡居民存在的发展机会、社会福利差别。在这种情况下,很难不会产生“宁要城市一张床,不要农村一间房”的迁徙选择,也就很容易产生将城市视作高于农村的区位空间的价值预设,由此造成了“传统—现代”的二元叙事思维定势:农村是自然经济,城市是市场经济;农村是伦理社会,城市是法理社会;农村是落后地带,城市是先进文明……这种典型的城市中心主义思想,不仅将落后、贫困的标签贴在农村文明上,导致农村生活被污名化,还固化进一些基层治理者的脑海中,农村被绑缚到了城市扩张的战车上,成为予取予夺的对象。一些地方此前强推的所谓城镇化,非但没有解决城乡失衡,反而埋下扩大城乡失衡的隐患。以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变成了“圈地”;鼓励工商业资本下乡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变成了工商业“围剿”农业;人的城镇化变成了农民“被上楼”的“造城”运动等。于是,城市更显强势,农村更显颓势。在城市中心主义理念指导下,城镇化被赋予了过多的功利色彩,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有机联系被割裂了。中央明确强调,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推动新型城镇化要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这不仅阐明了中央对城镇化的理性认识,也从顶层设计层面对解决城乡关系失衡问题作出部署。农村不能在城镇化大潮中沦为侧畔沉舟,城镇化也并非是为了进一步突出城市在现代化中的支配地位。因此,纠正城市中心主义偏见,解决城乡失衡问题,理应成为当下各地城镇化政策设计的逻辑支点和现实愿景。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为矫正城市中心主义观念提供了原则遵循和路径方法,比如坚持以人为核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比如保留村庄原始风貌,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等等。事实上,在价值评判上也应更加尊重农村的主体性,注重农村社会结构和农民观念的现代化,视农村社区为整个社会构成的有机组成部分,肯定农村社区的生活意义。城镇化作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的规律,人们可以在探索其内在机制的基础上预先作出规划和应对。城镇化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必须围绕建构城乡良性互动关系来进行,从体制和福利层面提供助力,尊重农村主体性,从而孕育一个既有城市性又不失农村性的完整文明系统。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