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0页第1页电梯维护保养自检记录/报告—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样本)设备档案号注册代码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使用单位编号共10页第2页填写说明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控制方式手柄开关控制、自动门手柄开关控制、手动门按钮控制、自动门按钮控制、手动门信号控制集选控制并联控制梯群控制代号SZSSAZASXHJXBLQK2、“拖动方式”填写用的代号:拖动方式交流单速交流双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调压调频调速直流调速代号AC1AC2ACVVACVFDC3、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并备注说明具体情况,无此项填“/”。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4、第2.11项的自检结果根据限速器校验报告上的结论做定性判断。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自检、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检的项目。其中条文序号为2.10(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自检。5、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第8.11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8.12项试验。6、本记录/报告的结论页必须有自检结论,维护保养单位自检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公章或检验合格章,否则本记录/报告无效。7、自检记录应全部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自检报告除结论页签字外应全部打印,并允许符合要求的修改。共10页第3页设备使用地点安全管理人员制造单位型号产品编号设备技术参数额定载重量Kg额定速度m/s层站数层站控制方式电梯维护保养自检结论自检人员:维护保养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检查日期:年月日备注共10页第4页序号自检项目项目编号自检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11技术资料1.4B使用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资料、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本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2.6C断错相保护每台电梯应当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32.7.2B主开关与照明等电路的控制关系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42.8B驱动主机(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52.9B(3)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并且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62.11B限速器(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当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72.12.2C接地连接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82.13C电气绝缘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符合下述要求:动力:MΩ安全:MΩ照明:MΩ标称电压/V测试电压(直流)/V绝缘电阻/MΩ安全电压≤500>5002505001000≥0.25≥0.50≥1.00共10页第5页序号自检项目项目编号自检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93井道及相关设备3.4C井道安全门(3)门上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103.5C井道检修门(3)应当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113.7B轿厢与井道壁距离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对于局部高度小于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m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123.10B极限开关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强制驱动电梯的极限开关动作后,应当以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驱动主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133.11C随行电缆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143.12C井道照明井道应当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153.13C底坑设施与装置(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3)底坑内应当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163.15.2B限速绳张紧装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当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173.16B缓冲器(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当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当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对重:mm共10页第6页序号自检项目项目编号自检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184轿厢与对重(平衡重)4.1C轿顶电气装置(1)轿顶应当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194.3.3C安全窗(门)电气安全装置如果轿厢设有安全窗(门),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204.5C对重(平衡重)固定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当可靠固定214.6.2C轿厢超面积载货电梯的控制条件对于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轿厢面积超出上述规定的载货电梯,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表明该载货电梯的额定载重量;②该电梯专用于运送特定轻质货物,其体积可保证在装满轿厢情况下,该货物的总质量不会超过额定载重量;③该电梯由专职司机操作,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入224.8B紧急照明和报警装置轿厢内应当装设符合下述要求的紧急报警装置和紧急照明:(1)正常照明电源中断时,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2)紧急报警装置采用对讲系统以便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当电梯行程大于30m时,在轿厢和机房(或者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设置对讲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的供电来自前条所述的紧急照明电源或者等效电源;在启动对讲系统后,被困乘客不必再做其他操作234.9C地坎护脚板轿厢地坎下应当装设护脚板,其垂直部分的高度不小于0.75m,宽度不小于层站入口宽度244.10C轿厢超载保护装置电梯应当设置轿厢超载保护装置,在轿厢内的载荷超过110%额定载重量(超载量不少于75kg)时,能够防止电梯正常启动及再平层,并且轿内有音响或者发光信号提示,动力驱动的自动门完全打开,手动门保持在未锁状态共10页第7页序号自检项目项目编号自检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255悬挂装置、补偿装置及旋转部件防护5.1C悬挂装置、补偿装置的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应当报废:①出现笼状畸变、绳芯挤出、扭结、部分压扁、弯折;②断丝分散出现在整条钢丝绳,任何一个捻距内单股的断丝数大于4根;或者断丝集中在钢丝绳某一部位或一股,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12根(对于股数为6的钢丝绳)或者大于16根(对于股数为8的钢丝绳);③磨损后的钢丝绳直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90%。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悬挂装置的磨损、变形等应当不超过制造单位设定的报废指标265.2C端部固定悬挂钢丝绳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连接部件无缺损。对于强制驱动电梯,应当采用带楔块的压紧装置,或者至少用3个压板将钢丝绳固定在卷筒上。采用其他类型悬挂装置的,其端部固定应当符合制造单位的规定275.3C补偿装置(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3)当电梯的额定速度大于3.5m/s时,还应当设置补偿绳防跳装置,该装置动作时应当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28★5.6C旋转部件的防护在机房(机器设备间)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在井道内的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及张紧轮、补偿绳张紧轮,在轿厢上的滑轮、链轮等与钢丝绳、链条形成传动的旋转部件,均应当设置防护装置,以避免人身伤害、钢丝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离绳槽或链轮、异物进入绳与绳槽或链与链轮之间296轿门与层门6.2C门间隙门关闭后,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门扇与门扇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mmb门扇与立柱之间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mmc.门扇与门楣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mmd.门扇与地坎的间隙对于乘客电梯不大于6mm;对于载货电梯不大于8mm,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允许达到10mm;mme在水平移动门和折叠门主动门扇的开启方向,以150N的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前条所述的间隙允许增大,但对于旁开门不大于30mm,对于中分门其总和不大于45mmmm共10页第8页序号自检项目项目编号自检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306轿门与层门6.3C玻璃门层门和轿门采用玻璃门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者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即使在玻璃下沉的情况下,也能够保证玻璃不会滑出;(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316.4B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应当设置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当人员通过层门入口被正在关闭的门扇撞击或者将被撞击时,该装置应当自动使门重新开启326.5C门的运行与导向层门和轿门正常运行时不得出现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由于磨损、锈蚀或者火灾